工程项目模拟股份制的试行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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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 PAGE 12 陕西建工第九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工程项目模拟股份制管理的试行办法 实施目的 第一条 为了创新工作思路,做大做强九建集团,加快集团发展,根据《陕西建工集团项目模拟股份制试点工作指导意见》(陕建总通[2014]170号)文件的精神,结合九建集团实际情况和当前建筑行业改革形势,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进一步完善集团项目管理的激励机制,加强项目经理部主要管理人员及机关管理层的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在保证集团收益及项目目标实现的前提下,形成项目模拟股份持有者利益与项目效益相挂钩的超利分配机制,切实增加集团和项目模拟股份持有者的合理收入。 第三条 通过项目模拟股份制管理的实施,促进集团实现降本增效、企业增收及职工受益的目的。 第二章 基本原则 第四条 实行项目模拟股份制管理的项目经理部要遵守集团及所属生产经营单位的各项管理制度,接受集团及所属生产经营单位的领导、管理与监督。 第五条 集团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签订与履行的主体,是战略决策中心、融资服务中心、业绩考核中心及风险防范中心。 第六条 集团下属各生产经营单位作为集团的分支机构,承担落实集团年度各项经营计划指标的责任,是授权管理中心、战略执行中心、年度指标落实中心。 第七条 项目经理部是工程项目的现场管理团队,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履约中心,工程质量、安全、成本控制中心,专业、劳务分包队伍及材料供应商管理中心。 第八条 模拟股份制是项目以公司化运作模式,划定模拟股份份额并由持有者交纳股金,持有者按模拟股份比例进行超利分红的机制。 第九条 项目超利是指项目所获利润扣除集团管理费后的利润。 第三章 集团管理职能 第十条 制定项目模拟股份制管理办法及相关配套规定,并贯彻实施。 第十一条 各职能部门应加强指导、检查和监督,更好地为项目经理部提供服务。 第十二条 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集团相关制度,向项目经理部下达各项管理指标。 第十三条 经营部严格执行投标项目风险评审制度,防范工程投标风险。中标项目按集团有关规定对施工合同进行会审后签订,并进行合同交底。 第十四条 生产管理部、科技质量部、安全监督管理部定期进行项目综合检查,监督项目排除安全隐患,确保工程质量与进度。 第十五条 办公室负责集团各类印章的刻制及备案,下属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所属的项目经理部按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财务部负责项目经理部的资金集中管控,根据项目需求给予合理融资,监督项目经营成本,协助下属生产经营单位及项目经理部防范财务及税务风险。 第十七条 企业管理部协助下属生产经营单位及项目经理部预防和规避项目合同履约过程中的法律风险;并对竣工项目进行审计,维护集团合法权益。 第十八条 集团组织招标、确定项目大宗材料供应商、劳务及专业分包队伍。下属生产经营单位及项目经理部可推荐质优价低的材料供应商和诚实守信的分包队伍,集团择优确定。 第四章 下属生产经营单位职责 第十九条 严格按照与集团签订的《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经营业绩责任书》,及时将各项指标进行分解,确保落实集团年度各项经营计划指标。 第二十条 负有对所辖项目经理部的各项业务进行全面监督、检查、指导及落实的责任。 第二十一条 审核批准项目经理部的组建方案,并报集团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二十二条 对项目经理部合同履行、财务管理及施工过程中的各类风险应积极采取有效的防控措施。 第二十三条 以项目为单位按月上交集团管理费。当年上交指标未完成的下属生产经营单位,次年按所欠管理费数额的0.7%按月向集团交纳滞纳金。 第二十四条 定期组织其相关部门对所管辖的项目经理部进行工程质量、进度及安全等综合检查,并对集团及其检查中存在的问题负责监督整改和落实。 第五章 项目经理部 第一节 项目经理的选聘 第二十五条 集团承揽的工程,项目经理由集团采取竞聘或评定方式择优确定,发文任命。 第二十六条 经集团批准,项目经理可聘任具备任职条件的现场负责人。 第二十七条 下属生产经营单位或集团副科级干部以下职工承揽的工程,项目经理可由下属生产经营单位或职工个人推荐,经集团批准并发文任命。 第二十八条 项目经理应具备下列条件 1.取得工程建设类相应专业执业资格证书; 2.具有一定的经营能力和相应的经济实力; 3.具备承担工程项目管理的技术、经济、管理知识和相关法律知识; 4.实际工作能力强,具备一定的施工经验; 5.事业心强,有责任感,道德品质良好,身体健康; 6.具备及时洞察项目存在的风险和关键控制点的能力; 7.具备组建、领导团队和应付危机的能力。 第二十九条 项目经理要加强对项目施工全过程控制,管理指标完成情况及考核结果,作为项目经理以后任职时的主要参考。 第二节 项目经理部的组建 第三十条 项目生产经理、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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