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药用药禁忌》.ppt

  1. 1、本文档共29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原创力文档(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中药用药禁忌 为确保药物疗效、安全用药、避免毒副作用的产生,必须注意用药禁忌。 中药的用药禁忌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配伍禁忌 证候禁忌 妊娠禁忌 服药时的饮食禁忌 一、配伍禁忌 1.配伍禁忌的含义 是指某些药物配伍使用,会产生或增强药物的毒副作用,或降低和破坏药物的疗效,因而临床应当避免配伍使用。 即《本经·序例》中指出的“勿用相恶、相反者。” 但相恶与相反所导致的后果不一样。 因为相恶配伍可使药物某些方面的功效减弱,但又是一种可以利用的配伍关系,并非绝对禁忌。而“相反为害,甚于相恶”,可能危害患者的健康,甚至危及生命。故相反的药物原则上禁止配伍应用。 2.配伍禁忌的主要内容 目前医药界共同认可的配伍禁忌,有“十八反”和“十九畏”。 (1)十八反: 五代后蜀韩保昇修订《蜀本草》时,首先统计七情数目,提到“相恶者六十种,相反者十八种”。 今人所谓“十八反”之名,盖源于此。 〖十八反歌诀〗: 本草明言十八反,半蒌贝蔹及攻乌,藻戟遂芫俱战草,诸参辛芍叛藜芦。 最早见于张子和的《儒门事亲》。 即乌头反贝母、瓜蒌、半夏、白蔹、白及,甘草反甘遂、大戟、海藻、芫花,藜芦反人参、沙参、丹参、玄参、细辛、芍药。 (2)十九畏: 相畏为中药七情之一,内容亦如前述。 但从宋代开始,一些医药著作中,出现畏、恶、反名称使用混乱的状况,与《本经》“相畏”的意义相悖。 作为配伍禁忌的“十九畏”就是在这种情况下提出的。 〖十九畏歌诀〗: “硫磺原是火中精,朴硝一见便相争, 水银莫与砒霜见,狼毒最怕密陀僧, 巴豆性烈最为上,偏与牵牛不顺情, 丁香莫与郁金见,牙硝难合京三棱, 川乌草乌不顺犀,人参最怕五灵脂, 官桂善能调冷气,若逢石脂便相欺, 大凡修合看顺逆,炮爁炙煿莫相依。” 3.怎样正确对待“十八反”、“十九畏”? (1)对于“十八反”、“十九畏”作为配伍禁忌,历代医药学家虽然遵信者居多,但亦有持不同意见者。 有人认为“十八反”、“十九畏”并非绝对禁忌;有的医药学家还认为,相反药同用,能相反相成,产生较强的功效。尚若运用得当,可愈沉疴痼疾。 (2)由于十八反、十九畏牵涉的问题较多,各地的实验条件和方法存在差异,使实验结果相差很大。简单的毒性试验大多得到负结果或互相矛盾的结果。早期的研究结果趋向于全盘否定;近年来,观察逐渐深入,“不宜轻易否定”的呼声渐高。 (3)目前决定其取舍还为时过早,有待进一步深入研究。 (4)凡十八反、十九畏的药对,若无充分根据和应用经验,一般不应使用。 二、证候禁忌 由于药物的药性不同,其作用各有专长和有一定的适应范围,因此临床用药也就有所禁忌,称为“证候禁忌”。一般药物都有证候禁忌,其内容详见每味药物之下的“使用注意”。 三、妊娠用药禁忌 1.妊娠禁忌药的含义 妊娠禁忌药专指妇女妊娠期,除中断妊娠、引产外,禁忌使用的药物。 这些药物主要具有损害胎元以致堕胎的副作用,故应作为妊娠禁忌的药物。 2.妊娠禁忌药的分类 古代对妊娠禁忌药主要提禁用与忌用,极少提慎用。 近代则多根据临床实际,将妊娠禁忌药分为慎用与禁用两大类。 (1)慎用药  主要包括活血祛瘀药、行气药、攻下药及温里药中的部分药。 活血祛瘀:如红花、桃仁等; 行气破滞:如青皮、枳实等; 慎用药 攻下积滞:如大黄、芒硝等; 大辛大热:如乌头、附子等; 滑利通泄:如木通、薏仁等。 可以导致妊娠期妇女流产或对胎儿有致畸作用的中药,为妊娠禁忌。此类药物多为含有毒性较强或药性猛烈的药物组份,如砒霜、雄黄、轻粉、斑蝥、蟾酥、麝香、马钱子、乌头、附子、土蟞虫、水蛭、虻虫、三棱、莪术、商陆、甘遂、大戟、芫花、牵牛子、巴豆等。 可能会导致妊娠期妇女流产等副作用,属于妊娠慎用药物。这类药物多数含有通经祛瘀类的桃仁、红花、牛膝、蒲黄、五灵脂、穿山甲、王不留行、凌霄花、虎杖、卷柏、三七等,行气破滞类的枳实、大黄、芒硝、番泻叶、郁李仁等,辛热燥烈类的干姜、肉桂等,滑利通窍类的冬葵子、瞿麦、木通、漏芦等。 (2)禁用药  大多系剧毒药,或药性作用峻猛之品,及堕胎作用较强的药。 毒性强烈:如斑蝥、巴豆等; 药性猛烈:如芫花、甘遂、大戟等; 禁用药 破血逐瘀:如三棱、水蛭、虻虫等; 芳香走窜:如麝香等。 3.妊娠禁忌药的使用原则 (1)总的说来,对于妊娠禁忌药,凡禁用的药物绝对不能使用,慎用的药物可

文档评论(0)

duyingjie1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