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机构设施设备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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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机构设施设备管理制度 一、办公室电脑管理规定 1.学校根据教学和管理工作的需要,将电脑配发相关的教师和管理人员(统称指定使用人),全校电脑归网络中心管理。 2.办公室电脑除指定使用人外,其它人员未经允许不得擅自使用电脑、偷看他人资料;因教学任务的变更,办公室需要搬动,基本上坚持"机随人走",特殊原因要报网络中心批准。 3.非指定使用人(指非指定的使用者如:其它员工、教师、学生等)一律不准动用学校电脑,特殊原因需使用电脑者,该电脑的指定使用人必须在场。如违反处以指定使用人和动用人每次50元罚款。 4.办公室电脑定人管理、定人负责,指定使用人要妥善保管和维护好办公设备,设备丢失或人为损坏,指定使用人要负全部责任并照价赔付。 5.机箱后有封条,指定使用人不得擅自拆开机箱,如机器出现故障或需要添加新硬件,须向网络中心报告,由网络中心处理,出现私自拆箱将处以指定使用人和当事人每次100元罚款,如有零件丢失,则由指定使用人全额赔付。网络中心人员需每周巡检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6.办公室内不得随意调换他人电脑的某些部件,如鼠标、键盘等,如违反,除恢复原状外,处以当事人每次100元罚款。 7.使用完毕后要按照正常的关机方法关机,先关主机再关外设,不得强行关闭电源。 8.不得在办公室利用电脑上网聊天、游戏或浏览反动、黄色站点,除工作需要查资料、发邮件外。 9.搞卫生时,抹布要拧干,防止机箱、显示器内进水。 10.禁止在电脑前进食、喝饮料,以防污物溅入设备。 11.电脑应远离窗户,以防雨水溅入、灰尘落入。 12.教师办公室的开放时间为正常工作时间(由作息时间确定),特殊情况需使用者,应报网络中心批准。 13.不准用学校电脑、打印机打印私人资料,一经发现,罚款200元。 14.以上条款除明文规定外,如有违反处以指定使用人和当事人每次50元罚款。 二、办公用品管理制度 为加强办公用品管理提高工作效率,节约办公开支,特制定本制度。 1.本制度所称办公用品指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下的日常办公用品。 2.学校行政部公用品实行计划管理和标准化管理,由行政部负责办公用品的计划、采购,财务部负责管理,监察部负责价格监察。 3.各分校、部门应于每月25日前将下个月的办公用品计划(按标准品种填写)送行政部审核后组织采购、发放。 4.购进原则:必需、节约、比价就低。 5.办公用品管理员依据审核后的月计划汇总单采购办公用品,并交由学校仓库发放。 6.仓库对所购办公用品的质量、数量进行审核,并需建立办公用品的入库与发放明细帐,每月核对一次。办公用品的验收以各分校、部门领取签字为准,财务部门凭此报销。 7.办公用品按每人每月20元标准控制、使用,原则上不得超支,由部门按岗位、人数内部掌握发放。各分校、部门每月控制标准内的费用可以跨月使用。 8.新报到员工,一次性地从所在分校、部门申请、领齐必备的办公用品。 9.办公用品属学校公用的,由行政部指定专人负责保管,属分校、部门使用的,由其指定人员负责保管,属个人使用的,由个人负责保管。专人保管的办公用品报废时要以旧换新,因责任事故损坏或丢失,按学校财务制度,视损坏程度由责任人赔偿,属意外事故损坏或丢失,须经校长批准才予以冲帐。 10.建立《员工办公用品领取卡》,员工将领用的物品填写在个人卡上交保管员保存。 11.个人领用应先填写员工办公室领取卡,由部门主管签字后交保管员保存,部门主管和领取人在卡上签字方可发放;办公室的共用于办公用品由部门主管在《员工集体用品卡》上签字,方可发放。 12.报销时,须经财务部按照购进物品清单,对照价格表审核总金额相符,采购员、保管员签字,主管校长签署意见后方可报销。 13.办公用品价格由各分校、部门、监察部共同监督,对于与市场价格差距较大的,可以直接向监察部提出质询,或通过校长信箱、电子邮件向校长反映。学校将派专人进行价格核实,并按学校《员工廉洁自律管理条例》处理。 14.员工调离或因故离开学校时,应到行政部办理办公用品(价值在100元以上)清还手续,学校内部调换工作岗位的,应办理办公用品移交手续,并到行政部备案。凡不到行政部办理归还或移交的将按市价从工资中扣除。 15.各分校可据此制度制定相应的办公用品管理制度,报总校和校长签字批准后执行。 16.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实施,本制度由行政部负责解释。 三、电话管理制度 1.学校的电话主要是作为方便与外界沟通、方便开展业务之用,工作时间严禁打私人电话,如遇特殊情况,须征得上级的同意,方可使用。 2.员工拨打工作电话,用语应尽量简洁、明确,通话时间控制在三分钟以内。员工接听工作电话或私人电话时,时间应控制在三分钟内。 3.总机接外线电话至分机时,一般电话铃声响五次无人接听,立即挂线。 4.任何工作人员接听外线电话的标准用语为:"您好,昂立国际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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