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工业大学教师、实验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办法(试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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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安徽工业大学教师、实验系列 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办法(试行)》的通知 安工大〔2010〕48 号 各院(部),行政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安徽工业大学教师、实验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办法(试行)》已经 2010 年 5 月 11 日校党委常委会会议审定,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备案 。现 将全文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1.安徽工业大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条件 2.安徽工业大学实验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条件 3.安徽工业大学教学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续聘条件 二Ο一Ο年五月十四日 安徽工业大学教师、实验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办法(试行) 为推进我校职称聘任制度改革,结合七年来我校教学人员职称“以聘 代评”工作的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一)坚持“按岗申请、严格考核,择优聘任、宁缺勿滥”的原则, 强化岗位设置,强化岗位管理,优化教师队伍 的职称结构。 (二)坚持“促进教师事业发展与凝聚优秀人才相结合”的原则,使 “以聘代评”工作更有利于学校各项规划、任务的实施和完成,更有利于 人才资源合理配置,更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特别是更有利于凝聚优 秀创新人才。 (三)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行“四公开、一公示”制 - 1 - 度,即岗位数额公开、聘任条件公开、成果业绩公开、聘任结果公开,在 推荐、聘任等环节实行公示制度。 二、岗位设置 (一)根据已获批准的我校岗位设置数,以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人 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规定的结构比例为依据,设置教学人员岗位。 (二)教师系列(思政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为:助教、讲师、副教授、 教授;实验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为:实验员、助理实验师、实验师、高级实 验师。 (三)从学科、学位点建设的需要出发,兼顾各学科协调发展,在岗 位设置上向博士点立项建设学科及支撑学科、省重点学科和校重点建设学 科倾斜,向研究生学位点倾斜,同时对基础学科、新兴交叉学科予以必要 的扶持。 三、聘任范围及聘期 继续试行教师(含思政教师)和实验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以聘代评” 制度。对受聘人员颁发聘书,确 需对外证明其职称及等级时,以聘书为准。 聘期五年,期满人员,可按规定的程序和条件申请续聘(聘期五年)。 四、聘任条件 以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的《安徽省普通 本科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教人〔2009〕1号)和《 安徽省 高等学校实验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皖教人〔2010〕1 号文)为基 础,结合我校实际制定聘任条件。聘任前严格考核应聘人员的教学质量和 科研水平等,引导应聘人员努力提高业务水平。相关办法,见附件 1、2、3。 五、聘任程序及要求 (一)岗位公布。经校职称聘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研究决定后,由聘任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聘任办”)通过校园网公布。 (二)申请。 根据拟聘岗位提出申请,并提供本人任现职以来教学、科研等方面的 成果和必要的证件,相关材料,必须装订成册。申请人须书面承诺“本次 - 2 - 申请提供的材料和信息,详实可靠,绝无虚假”,若违背承诺,按“师德不 高”(一票否决)论处。 “双肩挑”人员递交的申请,经聘任办审查后按学科性质转教学单位。 (三)初审。各考核推荐组,按“既对学校负责也对申请人负责”的原 则,对申请人是否符合聘任条件提出初审意见。 (四)教学质量评价(不同于学年度考核)。申请教师系列(含思政系 列)中级及以上岗位人员的教学质量评价整体工作由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 中心负责实施,相关程序及要求等,另文制订。 评价结果未达到要求的,实行“一票否决制”。 (五)信息公示。各教学单位必须在本单位公示申请人提供的申请材 料,并上报公示结果;聘任办在校园网准确全面地公示申请人提供的主要 信息(不少于 5 个工作日)。 (六)水平鉴定与评价。经审查后,申请副高及以上岗位的申请人提供 能反映其学术水平的论文、著作等,由学校统一送校外同行专家对其学术 水平进行鉴定和评价,鉴定结果当年有效。鉴定结果未达到标准的,不再 进行后续程序。 (七)学科组评议。各学科评议组,须结合以上程序及要求,对申请 人是否符合聘任条件提出审查意见,并在岗位控制数范围内明确“是否推 荐”的意见。评议过程中,申请高级职务人员应向本单位学科评议组书面 述职,重点报告近 5 年来的工作成果及聘后五年的工作目标。学科组评议 结果的赞成票未超过半数的,不得上报校职称以聘代评专家委员会(以下 简称 “专家委员会”)评议。 (八)资格审查。相关材料由人事处会同教务处、科研处、教学质量 监控与评价中心联合审查;聘任办负责在材料审查的基础上审查申请人的 资格;对属于“一票否决”或不符合聘任条件的,审查结果报领导小组决 定。 (九)领导小组会议审查。聘任办负责向领导小组汇报审查结果,经领 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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