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工程项目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识别和分级监管暂行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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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工程项目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识别和分级监管暂行细则 总则 第一条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管理方针,强化安全重大危险源的监控,提高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确保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条件,杜绝重大生产事故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特制定本暂行细则。 第二条本暂行办法适用于公司各类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以及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等施工活动。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重大危险源是指有可能引发建筑施工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危险性较大的专项工程以及对施工安全影响较大的环境和因素。 重大危险源识别 第四条符合下列条件的应当确定为工程项目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 一、危险性较大的专项工程 (一)基坑支护、降水工程   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或虽未超过3m但地质条件和周边环境复杂的基坑(槽)支护、降水工程。   (二)土方开挖工程   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工程。   (三)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1.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大模板、滑模、爬模、飞模等工程。   2.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5m及以上;搭设跨度10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0kN/m2及以上;集中线荷载15kN/m及以上;高度大于支撑水平投影宽度且相对独立无联系构件的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   3.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   (四)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   1.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2.采用起重机械进行安装的工程。   3.起重机械设备自身的安装、拆卸。   (五)脚手架工程   1.搭设高度24m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   2.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   3.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4.吊篮脚手架工程。   5.自制卸料平台、移动操作平台工程。   6.新型及异型脚手架工程。   (六)拆除、爆破工程   1.建筑物、构筑物拆除工程。   2.采用爆破拆除的工程。   (七)其它   1.建筑幕墙安装工程。   2.钢结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   3.人工挖扩孔桩工程。   4.地下暗挖、顶管及水下作业工程。   5.预应力工程。   6.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尚无相关技术标准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7.现场临时用电施工工程 8.季节性施工及现场安全防护措施 9.群塔作业 10达到一定规模的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 二、对施工安全影响较大的环境和因素 (一)安全网的悬挂;安全帽、安全带的使用;楼梯口、电梯井口、预留洞口、通道、尚未安装栏杆的阳台周边、作业平台和作业面周边、楼层周边、上下跑道及斜道的两侧边、物料提升设备及施工电梯进料口等部位的防护。 (二)施工设备、机具的检查、维护、运行以及防护。 (三)2m(含2m)以上的高处作业面架板铺设、兜网搭设。 (四)在堆放与搬(吊)运等过程中可能发生高处坠落、堆放散落等情况的工程材料、构(配)件等。 (五)施工现场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的搬运、储存和使用。 (六)施工现场临时设施的搭设、使用、拆除。 (七)施工现场及毗邻周边存在的高压线、沟崖、高墙、边坡、建(构)筑物、地下管网等。 (八)施工中违章指挥、违章作业以及违反劳动纪律等行为。 (九)施工现场及周边的通道和人员密集场所。 (十) 经论证确认或设计单位交底中明确的其他专业性强、工艺复杂、危险性大、交叉作业等有可能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施工部位或作业活动;大风、高温、寒冷、汛期等其他潜在的有可能导致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因素(包括外部环境等诱因)。 第五条 项目部应当根据工程项目特点、当地气候、周边环境等具体情况以及所承担的施工范围,在开工前识别并梳理评定重大危险源,形成《项目重大危险源及其控制计划清单》。 重大危险源的控制与分级监管 第六条 项目部应根据地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编制施工项目安全重大危险源详细清单,经经理部审查和工程监理单位确认后,与工程项目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资料一并报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机构。 地方政府已建立重大危险源管理系统,项目部应根据地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登录做好重大危险源管理系统做好重大危险源的登记、查询与解除。 施工方案因施工图设计变更或施工条件影响发生变动的,项目部应将施工方案变动后增加的重大危险源及时补充和完善,并经经理部审查和工程监理单位确认后报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机构。 项目部应当对工程项目的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在施工现场显要位置予以公示,每日公布前五项重大危险源,公示内容应当包括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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