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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DC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P GB 50xxx - 201x
船舶液化天然气加注码头设计规范
征求意见稿
(带条文解释)
201x–xx–xx 发布 201x–xx– xx 实施
联合发布
联合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船舶液化天然气加注码头设计规范
GB 50xxx– 201x
主编部门:陕西省燃气设计院
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施行日期:
前 言
本规范是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2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12]5号)的要求,由陕西省燃气设计院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完成的。
本规范编制过程中,遵照国家有关安全、环保、节能减排的政策,结合我国车船用液化天然气产业发展的现状,广泛调查国内现有船舶液化天然气加注码头工程建设情况,研究、吸收国际先进标准,开展必要的专题研究和学术课题探讨,并广泛征求了国内有关单位的意见,最后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审查定稿。
本规范共分14章,其主要内容有:总则,术语、符号及缩略语,基本规定,选址,总平面布置,加注工艺及设施(储存系统、卸料系统、加注系统、蒸发气回收系统、放散系统及管道系统),船岸界面,建(构)筑物,给排水,消防设施,电气,自控系统,采暖与通风等。
本规范的黑体字标识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陕西省燃气设计院负责日常管理和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鉴于本规范是一项综合性的设计技术标准,政策性和技术性强,涉及面广,希望各单位在本规范执行过程中,结合工程实践和科学研究,认真总结经验,注意积累资料,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资料寄往陕西省燃气设计院(地址:西安市咸宁东路434号,邮政编码:710043),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主要审查人:
主编单位: 陕西省燃气设计院
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
参编单位:
主要起草人:(待定)
主要审查人:(待定)
目 次
TOC \o "1-3" \h \u 21176
3694 1 总 则 1
1545 2 术语、符号及缩略语 3
12533 2.1 术 语 3
1322 2.2 符 号 5
11023 2.3 缩略语 5
11653 3 基本规定 6
30368 4 选 址 8
25354 5 总平面布置 11
23307 5.1 一般规定 11
15862 5.2 码头设施防火间距 12
27743 5.3 陆域平面布置 16
29657 5.4 码头平面布置 18
7350 6 加注工艺及设施 24
15857 6.1 储存系统 24
14784 6.2 卸料系统 28
20226 6.3 加注系统 30
16285 6.4 蒸发气回收系统 30
15707 6.5 放散系统 31
29539 6.6 管道系统 32
10671 7 船岸界面 35
2830 8 水域构筑物 36
29148 9 陆域建(构)筑物 37
5540 10 给排水 40
30433 10.1 给 水 40
11738 10.2 排 水 40
30609 11 消防设施 42
4730 11.1 消防给水系统 42
19904 11.2 泡沫灭火系统 47
23385 11.3 灭火器材设置 48
2561 12 电 气 49
30367 12.1 一般规定 49
2608 12.2 爆炸危险区域划分 49
14767 12.3 防雷、防静电和接地 50
18771 13 自 控 52
27122 13.1 一般规定 52
23460 13.2 基本过程控制系统 52
1358 13.3 紧急切断系统及报警系统 53
24510 14 采暖与通风 55
3865 附录A 计算间距的起止点 57
13879 本规范用词说明 58
3516 引用标准名录 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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