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技术人员培训考核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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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 度 专业技术人员培训考核制度 一、培训制度: 1、所有专业技术人员要按“在职人员再教育制度”要求接受培训。 2、各部门、科室应有系统的专业技术人员培训计划。 3、专业技术人员实行分层培训。 初级技术人员以 “三基”培训为只, 培养“三 严”作风,辅以专业知识更新;中、高级技术人员以专业新知识、新技术更新 内容为主。 4、专业技术人员培训采取自学、新知识讲座、专业理论学习、学术交流、专 业进修等多种方式进行。 5、住院医师培训按照卫生部《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试行办法》及河南省 相关规定进行。 二、考核制度: 1、专业技术人员考核实行年终考核与日常考核相结合,年终考核实行综合考 核。 2、日常考核由各职能部门组织实施,分理论考核和技术考核,考核成绩计入 本人专业技术档案。 3、中级以上专业技术人员每年须完成一篇以上本专业学术论文。 4、住院医师考核按照《住院医师考核评分实施细则》进行。 医疗环节告知制度 一、 对新入院病人要及时进行必要的辅助检查,尽早确诊。 二、主管医生或值班医生应及时向病人或家属讲明目前的诊断或可疑诊断, 交 待病情的发展变化及可能出现的各种症状(或并发症) ,使其了解疾病的演变 过程,配合治疗。 三、主管医生应向病人或家属交待目前的治疗措施及用药情况, 贵重药品须征 得病人或家属同意方可应用, 医保病人要告知用药类别及支付方式, 但危重病 人除外。 四、疾病在治疗过程中, 可能会出现意想不到的结果, 应在病人诊治过程中向 病人或家属讲明。 五、在病人诊治过程中, 有关病情、 治疗措施及医疗风险等必须告知病人或家 属,主管医生或值班医生应将告知内容详细记录在病程记录中, 并由病人或家 属签字。 六、各科室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本科室的与病人或家属谈话制度, 并认真组织落 实。 危重病人医疗意外、突发事件逐级报告制度 一、各科必须执行对危重病人和抢救病人的报告制度。 对危重病人要严密观察 病情变化,做好各种记录。 二、各科主任和护士长要经常检查抢救仪器设备, 各种物品摆放有序, 严格按 规定使用电器,防止突发事件发生,确保抢救危重病人时各种仪器运转正常。 三、危重病人发生医疗意外或科室发生突发事件, 要立即报告科主任和护士长, 并在 2 小时内上报医教科或行政值班。 医教科或行政值班根据情况报告主管院 长或院长,必要时在 12 小时内报上级主管部门。 四、在危重病人抢救过程中突然发生抢救设备损坏,应立即通知器械科检修, 同时上报医教科或行政值班, 请求院内统一调配使用, 若一时无法调配时,应 在现有条件下就地取材,积极组织抢救工作,不得贻误病情,错过抢救时机。 五、发生突发事件或危重病人发生医疗意外后, 在积极抢救病人同时, 值班医 生、科主任要及时做好家属的思想工作, 以减轻家属的思想负担, 使其配合抢 救工作。 重大医疗过失行为报告制度 一、各科室发生或发现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后, 应于 6 小时内向医教科和护理部 报告,晚上和节假日向行政值班报告。 二、重大医疗过失导致患者死亡或出现人身损害的,科室应立即报告医教科、 护理部或行政值班,并立即上报主管院长。若发生 3 名以上患者死亡、 10 名 以上患者出现人身损害的,应立即报告上级卫生行政部门。 三、重大医疗过失行为报告的内容包括: 1、科室名称 2、当事医务人员的姓名、性别、专业、职务和 /或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3、患者姓名、年龄、国籍、就诊或入院时间、简要诊疗经过、目前状况; 4、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发生的时间、经过; 5、采取的医疗救治措施; 6、患方的要求。 会 诊 制 度 一、凡遇疑难病例,应及时申请会诊。 二、科间会诊: 1、由经治医师提出,上级医师同意,书写请会诊记录,并填写会诊单。 2、应邀医师一般要在 24 小时内完成会诊,并写会诊记录。 3、急诊会诊被邀人员必须随请随到(不得超过半小时) 。 4、一般会诊由主治医师负责,急诊会诊由值班医师负责。 三、院内大会诊: 1、由科主任提出,经治医师书写病历摘要,抄送有关科室。 2、经医教科同意,确定会诊时间,通知有关人员参加。 四、院外会诊: 1、本院一时不能诊治的病例,在科内会诊和科间会诊的基础上,由科主任提 出,经治医师书写病历摘要及院内会诊记录, 并填写会诊申请单, 报医教科(急 诊会诊除外)。 2、经医教科同意,并与有关单位联系,确定会诊时间。 3、会诊由申请科主任主持。 4、必要时可携带病历,陪同病员到院外会诊。 5、也可将病历资料寄发有关单位,进行书面会诊。 五、科内、院内、院外的会诊,经治医师要详细介绍病史,做好会诊前的准备 和会诊记录,会诊中要详细检查,发扬民主,确定会诊意见,主持人认真组织 实施,进行小结。 医疗安全保护制度 一、病房内要整洁、舒适、空气新鲜,并做到无蝇、蚊及不良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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