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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屋合同转让
房屋租赁转让合同 一、丙方同意将自己位于街号的门面转让给乙方使用,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并保证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赁合同中所享有的权利和义务,在甲方转让租期满后,租期按照原租赁协议顺延,并由乙方与丙方按原合同条款重新签订租赁合同。不重新签订租赁合同不影响租期自动顺延。 二、丙方与甲方已签订了租赁合同,租期从年月日到年月日,租金为元/月,甲方剩余租期为月,剩余租(转载于:写论文网:出租屋合同转让)金元由乙方支付给甲方。上述费用已经包括第三条所述的装修、装饰、设备及其他相关费用,此外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 三、门面转让费乙方后,乙方同意代替甲方向丙方履行原有门面租赁合同中所规定的条款,合同到期后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租金不得高于同地段同类门面租金。 四、转让后门面现有的装修、内部所有设施全部归乙方使用。乙方在接收该门面后,有权根据经营需要,在保证房屋安全使用的情况下进行装修。 五、乙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先向甲方支付转让金元。甲方在合同签订日起向乙方腾让门面并交付钥匙,甲方应向乙方交齐水、电在乙方接手之日起之前的饿所有费用。 六、乙方接手前该店铺所有一切债权、债务均由甲方负责;接手后一切经营行为及产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负责。 七、违约责任: 甲方保证该门面有合法承租权并有权依法转让,应该按时交付门面,逾期一天按元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超过天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丙方保证该房屋为其合法所有并有权进行出租等,否则应该赔偿乙方转让费用同等的损失。 八、如因遇政府规划、国家征用拆迁门面,丙方按照转让费用标准补偿乙方。甲方: 乙方: 丙方: 时间: 房屋租赁转让合同 出租方: 承租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甲方拥有合法出租权的房屋租赁给乙方经营使用之事宜,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房产、租赁区域 甲方将位于莱阳市旌阳路的临街门面房四间,出租给乙方经营使用。 第二条:租赁期限 1、该房屋租赁期共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同等条件下乙方具有优先租赁权。 3、乙方经甲方与原租房主协商,可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第三条:租金转让费支付方式 1、转让费共计元,包括店内设施桌、椅、板凳、冰箱等所有设备,一次性缴纳给甲方。 2、房屋年租金从年月日到年月日,一年租金为8万元,提前一个月缴纳给甲方,甲方出具收条。 3、从年月日到年月日一年的租金8万元,提前一个月缴纳给甲方,甲方出具收条。 4、甲方负责协助乙方办理工商、卫生等执照,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必须登记为家乐大骨面的牌子,合同到期后乙方不在经营此店,乙方应立即停止使用此店名。 第四条:租赁期间相关费用及税金 甲方应承担的费用:乙方承租之前的任何历史欠费都由甲方负担,与乙方无关。乙方交纳以下费用:乙方应按时交纳水、电、燃气等费用。 第五条:房屋修缮与使用 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 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经济赔偿。 第六条:房屋的转让与转租 1、租赁期间,甲方经营饭店,不得经营电脑。 2、因乙方经营不善在不影响甲方的利益情况下,经甲方答应许可后,乙方可以将房屋对外转租。 第七条: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1、房屋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改变本合同约定的房屋租赁用途。 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 逾期未交纳按约定应当由乙方交纳的各项费用,已经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害的。 拖欠房租累计1个月以上。 2、租赁期满前,乙方要继续租赁的,应当在租赁期满1个月前通知甲方。如甲方在租期届满后仍要对外出租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3、租赁期满合同自然终止。 4、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合同终止。 第八条:乙方违约责任 1、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该房屋,乙方应按照合同租金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拖欠房租或各项费用累计1个月以上的。 2、在租赁期内,乙方逾期交纳本合同约定应由乙方负担的费用的,每逾期一天,则应按上述费用总额的10%支付甲方滞纳金。 第十一条:免责条件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国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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