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战国竹书重读《古书通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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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戰國竹書重讀《古書通例》 顧史考 壹、前言 余嘉錫(1884-1955年)遺著《古書通例》,對中國漢魏以上文獻的性質及真偽等問 題有較為通達的論述,影響力頗廣,為研究古書者所必讀之大作。 1余氏此書〈緒論〉中,謂古書之所以一字千金而為治學者所不可不讀,是因為「其閱 時既久,亡佚日多,其卓然不可磨滅者,必其精神足以自傳,譬之簸出糠秕,獨存精 粹也。」然同時「古書之傳不傳,亦正有幸有不幸」,且「最難讀者亦莫如古書」, 而其中最疾首之事,乃是其真偽難分的問題(頁163-164)。 2余氏論及分古書真偽之法有三種,即「考之史志及目錄以定其著述之人,及其書曾否 著錄」,「考之本書以驗其記載之合否」及「考之群書之所引用,以證今本是否原書 」(頁164-165)。然此三法中亦各有種種難題,且這些難題亦各有所導致的誤解, 而《古書通例》亦正是針對這些難題及誤解而下論的。余氏乃於前賢通儒的基礎之上 ,詳細考察古人口耳相傳之家法、傳寫簡篇之訛脫、古書之體例、古代學術流派等問 題,「稽之正例變例,以識其微;參之本證旁證,以求其合」,而「傳訛之本,必知 其起因;偽造之書,必明其用意」(頁165-166)。 余氏此書的某些結論,至今仍是牢不可破。然其早在三十年代下論,祇有傳世古籍及 各代史志目錄以為據,尚有其所處時代的限制性。今日幸居出土文獻不斷發掘之際, 正可目睹先秦古書原貌,對其體制、文字等皆能有直接的認識,對其體例及流傳過程 等亦可有進一步的瞭解。因而若欲重新論述古書之通例,自然條件莫如現今所具。這 方面的研究,近年學者已多有成果,且亦已問始著眼於較為系統之論述。 1《古書通例》是余氏三十年代在北京各大學講授古籍校讀時所著的講義稿,一名《古籍校讀法》,本 來祇有講課臨時印本,當初流傳不廣,後於八十年代初經過周祖謨整理而由上海古籍出版社印行;見周 祖謨〈《古書通例》前言〉,收入余嘉掦撰,《余嘉錫說文獻學》(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1年3 月),頁159-161。 2本文凡直引頁數者,均指余嘉錫撰,《古書通例》,收入《余嘉錫說文獻學》(見注1),頁162-267 。 3然前賢既已樹過此功,自要藉之以為新論之基礎,方能免得做重複勞動甚至復蹈前轍 。準此,本文擬以余氏之書為基,而再舉近年所出若干出土文獻(以戰國時代楚國竹 書為主),以便就余氏之說加以進一步的論證,或提出一些不同的認識,在方家已有 的基礎之上,為往後古書體例研究指出一些重新思考問題的方向。然遏於本文範圍及 個人學識所限,僅能稍微鉤勒出個框架耳。 《古書通例》全書分為四卷,即〈案著錄〉、〈明體例〉、〈論編次〉及〈辨附益〉 。 4本文一以余氏之題目為目,一一重述余氏論點之要,然後以出土文獻為例,再加以若 干新的論據或反思,以供為方家參考指正。 貳、〈案著錄〉 「諸史經籍志皆有不著錄之書」 《古書通例》首卷開宗明義曰:「凡欲讀古書,當知古之學術分為若干家,某家之書 ,今存者幾種,某書為某人所撰凡若干篇、若干卷,而後可以按圖索驥,分類以求。 又或得一古書,欲知其時代撰人及書之真偽,篇之完闕,皆非考之目錄不為功」(頁1 67)。自古欲考一書之真偽,往以當時史志及目錄中之有無其名為準。然一來有自家 藏書而不獻中祕者,二來則有編目修史者之「意為去取」、「妄行刊落」者,因而「 就史志以考古書之真偽完闕,雖為不易之法,然得之者固十之七八,失之者亦不免二 三」(頁168)。 欲考先秦古書之家屬、存亡、篇數、真偽等,自以《漢書‧藝文志》為主要倚靠。漢 興而「大收篇籍,廣開獻書之路」:惠帝四年(前191年)「除挾書律」;景帝時河間 3凡是研究出土文獻的論文中,多涉及古書體例的問題,而至於較專門針對此問題的論文,則首先可推 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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