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8》.doc

《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8》.doc

  1. 1、本文档共7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原创力文档(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8-2001) 批准日期 2001-12-28 实施日期 2002-07-01 Standard for Pollution Control on the Security Landfill Site for Hazardous Wastes 前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防止危险废物填埋处置对环境造成的污染,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对危险废物安全填埋场在建造和运行过程中涉及的环境保护要求,包括填埋物入场条件、填埋场选址、设计、施工、运行、封场及监测等方面作了规定。 A是标准的附录。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科技标准司提出。  本标准由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技术研究所负责起草。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负责解释。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1主题内容 1.2适用范围  本标准不适用于放射性废物的处置。 2引用标准  GB 5085.1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腐蚀性鉴别 GB 5085.3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浸出毒性鉴别 GB 5086.1~5086.2  GB/T 15555.1~15555.12 固体废物 浸出毒性测定方法 GB 16297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 12348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 GB 897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T 4848 地下水水质标准  GB 15562.2 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 3定义 3.1危险废物 3.2填埋场 3.3相容性 3.4天然基础层 3.5防渗层 3.6双人工衬层 A图1。 3.7复合衬层 A图2。 4填埋场场址选择要求 4.1 4.2填埋场场址的选择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4.3 4.4填埋场距飞机场、军事基地的距离应在3000m以上。 4.5填埋场场界应位于居民区800m以外,并保证在当地气象条件下对附近居民区大气环境不产生影响。 4.6填埋场场址必须位于百年一遇的洪水标高线以上,并在长远规划中的水库等人工蓄水设施淹没区和保护区之外。 4.7填埋场场址距地表水域的距离不应小于150m。 4.8填埋场场址的地质条件应符合下列要求: a.能充分满足填埋场基础层的要求; b.现场或其附近有充足的粘土资源以满足构筑防渗层的需要; c.位于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地主要补给区范围之外,且下游无集中供水井; d.地下水位应在不透水层3m以下,否则,必须提高防渗设计标准并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取得主管部门同意; e.天然地层岩性相对均匀、渗透率低; f.地质构结构相对简单、稳定,没有断层; 4.9填埋场场址选择应避开下列区域:破坏性地震及活动构造区;海啸及涌浪影响区;湿地和低洼汇水处;地应力高度集中,地面抬升或沉降速率快的地区;石灰熔洞发育带;废弃矿区或塌陷区;崩塌、岩堆、滑坡区;山洪、泥石流地区;活动沙丘区;尚未稳定的冲积扇及冲沟地区;高压缩性淤泥、泥炭及软土区以及其他可能危及填埋场安全的区域。 4.10填埋场场址必须有足够大的可使用面积以保证填埋场建成后具有10年或更长的使用期,在使用期内能充分接纳所产生的危险废物。 4.11填埋场场址应选在交通方便、运输距离较短,建造和运行费用低,能保证填埋场正常运行的地区。 5填埋物入场要求 5.1下列废物可以直接入场填埋: a.根据GB5086和GB/T15555.1-11测得的废物浸出液中有一种或一种以上有害成分浓度超过GB5085.3中的标准值并低于表5-1中的允许进入填埋区控制限值的废物; b.根据GB5086和GB/T15555.12测得的废物浸出液Ph值在7.0~12.0之间的废物。 5.2下列废物需经预处理后方能入场填埋: a.根据GB5086和GB/T15555.1-11测得废物浸出液中任何一种有害成分浓度超过表5-1中允许进入填埋区的控制限值的废物; b.根据GB5086和GB/T15555.12测得的废物浸出液Ph值小于7.0和大于12.0的废物; c.本身具有反应性、易燃性的废物; d.含水率高于85%的废物; e.液体废物。 5.3下列废物禁止填埋: a.医疗废物; b.与衬层具有不相容性反应的废物。 5-1 危险废物允许进入填埋区的控制限值 项目 稳定化控制限值(mg/l) 1 有机汞 0.001 2 汞及其化合物(以总汞计) 0.25 3 铅(以总铅计) 5 4 镉(以总镉计) 0.50 5 总铬 12 6 六价铬 2.50 7 铜及其化合物(以总铜计) 75 8 锌及其化合物(以总锌计) 75 9 铍及其化合物(以总铍计) 0.20 10 钡及其化合物(以总钡计) 150 11 镍及其化合物(以总镍计) 15 12 砷及其化合物(以总

文档评论(0)

hhh1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没有什么可以说的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