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县国土资源局基本情况和主要职责.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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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县国土资源局基本情况和主要职责

一、县国土资源局基本情况和主要职责 新蔡县国土资源局是主管全县土地资源、矿产资源和测绘管理等自然资源的规划、管理、保护与合理利用的县政府工作部门,全县国土资源系统现有干部职工177人,局机关内设一室(办公室)三股(用地审批与耕地保护股、土地利用与地籍规划管理股和法规监察股);三个局属二级单位(新蔡县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新蔡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和新蔡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派出二十二个乡镇国土资源所。 近年来,新蔡县国土资源局积极主动服务,严格规范管理,务求工作实效,为保障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多次被县委、县政府评为“先进单位”、“文明单位”,被市国土资源局授予“优胜单位”、“优秀单位”,被驻马店市人民政府表彰为“2010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先进单位”,被河南省档案局表彰为“河南省机关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进单位”,被省国土资源厅表彰为“河南省国土资源管理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单位”。 主要职责是: (一)拟定全县管理、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 ,矿产资源政策;负责有关行政复议;制定全县土地、矿产资源管理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和办法。 (二)编制和实施县级国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其他国土资源专项规划以及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导、审核全县各级国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和其他国土资源专项规划;参与由县政府报市政府审批的城镇总体规划的审核。 (三)监督检查全县国土资源部门行政执法和土地、矿产资源规划的执行情况;依法保护土地、矿产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组织查处土地、矿产违法案件,办理土地、矿产来信来访案件,调处重大权属纠纷。 (四)贯彻落实国家、省、市耕地特殊保护和鼓励耕地开发政策;实施农地用途管制,组织耕地保护,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负责全县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和开发耕地的组织、指导和监督工作,确保耕地面积只能增加,不能减少。 (五)组织全县土地资源调查、土地统计和动态监测;负责城乡地籍调查、土地确权、土地定级和登记等工作;负责对国有土地资源实行资产化管理的相关工作。 (六)统一管理全县土地市场;组织实施政府土地收购储备工作;按规定组织参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租赁、作价出资、授权经营和土地使用权转让、抵押、出租、交易管理;负责全县农村集体非农土地使用权的流转管理。 (七)负责全县基准地价、标定地价的评测;审查评估机构从事土地评估的资格,确认土地使用权价格;承担报县政府审批和经县政府报市政府、省政府、国务院审批的各类用地审查、报批工作。 (八)依法管理全县矿产资源,负责采矿权的审批登记、发证、转让审批登记和探矿权审核,依法审查全县对外合作区块;承担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和地质资料汇交;审查确认地质勘查单位的资格,管理地地勘项目和地勘成果;审查评估机构从事探矿权、采矿权评估的资格,审查确认探矿权、采矿权评估结果。 (九)组织监测、防治地质灾害和保护地址遗迹;依法管理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勘测和评价工作;监测、监督防止地下水的过量开采与污染,保护地质环境;认定县内具有的地质遗迹保护工区。 (十)负责测绘行业管理工作。 (十一)安排并监督、检查国家、省、市、县财政拨付的国土资源经费、专项经费及其他资金。 (十二)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办公室。电话:5922276 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有关文件的起草、重要会议的组织、文电处理、文秘、信息、档案、保密、保卫、等待和资产管理、计划生育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人事、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研究拟定有关财务会计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对本局管理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进行征收和管理,并进行监督检查;协调财政、税务部门做好土地、矿产税费的征管工作;负责本系统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编制全县国土地资源系统教育发展规划,负责干部、职工教育培训工作。 (二)用地审批与耕地保护股 电话:5920166 负责全县用地审批工作;参与国家、省、市、县重点建设项目的审查和协调工作;办理报县政府审批和经县政府上报市政府、省政府、国务院审批的农用地转用、征用等用地审批和批后监督检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耕地特殊保护和鼓励耕地开发政策;组织耕地保护,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搞好全县基本农田地保护区的划分和调整;组织、指导、监督全县土地管理、土地开发、土地复垦和验收等项工作。负责全县采矿审批登记发证和采矿权转让审批登记;依法调查处理重大采矿争议、纠纷;审核评估机构从事采矿权评估的资格;依法进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和监督管理;受委托确认国家出资形成的采矿权评估结果;组织实施国家矿产资源管理工作标准。规程、规范;组织全县矿产资源储备量的登记和统计;负责矿产资源占用和压覆情况的审查;管理全县地质资料汇交工作;负责对全县矿产资源储量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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