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三).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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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三)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三)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三)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股东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明确公司和股东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本公司法定名称为______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住所:中国___省___市___地。   第三条 本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000万元。   第四条 本公司的组织形式为股份有限公司,每个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   第五条 本公司宗旨是: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使公司不断发展,使全体股东获得良好的经济效益,繁荣社会经济。   第六条 本公司为永久性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本公司发起人分别为:      …… 第二章 公司的经营范围、经营方针   第八条 本公司的经营范围为:生产销售建筑材料、从事房地产开发、承揽建筑装饰工程。   第九条 本公司的方针为立足本地,逐渐向省内外延伸,不断提高企业信誉,树立企业形象。 第三章 公司股份   第十条 本公司以募集方式设立,股份除由发起人认购外,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   第十一条 本公司全部注册资本分成等额股份,并以股票形式表示。股票由公司盖章后生效。   第十二条 本公司实收股本为公司的注册资本。注册资本总额为人民币8000万元。   第十三条 本公司发行股份为记名式普通股,每股面值1元,每张股票为100股。   第十四条 本公司股份可用人民币或外币认购,用外币认购时,按收款当日中国银行公布的外汇买入价折合人民币计算。   第十五条 本公司红利分配均以人民币支付。   第十六条 发起人可以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或者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   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的应进行资产评估。   以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作价出资的金额不得超过本公司注册资本的20%。   本公司发起人认购股份情况如下:   ……   第十七条 发起人以外的认股人必须以货币作出资。   第十八条 本公司所发行的股份,股权平等,同股同利,各股东利益共享、风险共担。   第十九条 本公司在增资扩股时,须报审批机关批准。   第二十条 本公司发起人所持股份自公司成立起3年内不得转让,本公司董事、监事、经理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任职期间内不得转让。 第四章 公司债券   第二十一条 本公司可以在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允许的情况下,根据经营需要筹措贷款和发行债券。   第二十二条 本公司发行债券应由董事会提议并经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后方为有效。本决议为普通决议。   第二十三条 公司发行债券和债券转让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办理。 第五章 股东和股东会   第二十四条 公司的股份持有人为本公司的股东,股东按其所享有的股份额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   第二十五条 公司的股份持有人为公司的股东,股东按其所持有的股份额享有如下权利:   1.出席或委托代理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选举权,享有被选举权。   2.依法转让股份的权利。   3.查阅本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纪要、会议记录和会计报告,监督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或质询。   4.按其股份取得红利。   5.本公司终止后依法取得剩余财产。   6.按其股份比例优先购买新股,其优先购买权可以转让或放弃。   第二十六条 本公司股东承担义务:   1.遵守公司章程;   2.依其所认购股份和入股方式缴纳股金;   3.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的亏损和债务承担责任;   4.股东不得退股;   5.服从执行股东会和董事会的决议;   6.积极支持公司改善经营管理,促进公司业务发展,维护本公司利益,反对和抵制有损本公司利益的行为。   第二十七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对下列事项作出决议,行使职权:   1.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监事会的报告;   2.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及亏损弥补;   3.批准公司的年度预决算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以及其他会计报表;   4.决定公司增减股本;   5.决定公司发行债券;   6.选举或罢免董事会成员,决定其报酬和支付办法;   7.决定公司的分立、合并、终止和清算;   8.修改公司章程;   9.审议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的提案;   10.需由股东会作出决议的其他事项。   股东会的决议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本章程。   第二十八条 股东会分为股东年会和股东临时会。   (一)股东年会每年召开一次,并应于每个会计年度终结后3个月内召开;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董事会应在2个月内召集召开股东会临时会议:   1.董事缺额近1/3时;   2.公司累计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1/3时;   3.代表公司股份10%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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