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为浮云遮望眼,高堂常听警钟鸣.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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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为浮云遮望眼,高堂常听警钟鸣

莫为浮云遮望眼,高堂常听警钟鸣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辅导学习讲稿 肖武 同志们: 受市纪委委派,今天在这里给大家汇报自己学习《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的体会。在汇报主要内容之前,我讲三点想法。 第一,为什么讲? 鲁迅先生在他的《立论》里举过这样一个例子:一家人家生了一个男孩,合家高兴透顶了 。满月的时候,抱出来给客人看——大概自然是想得一点好兆头。一个说“这孩子将来要发财的”,他于是得到一番感谢,另一个说“这孩子将来要做官的”。他于是收回几句恭维,而又一个说“这孩子将来是要死的”,于是他得一顿大家合力的痛打。 挨打的人是因为他犯了忌讳。我今天讲处分条例,讲的内容无外是告诉你不要犯错误,犯错误是要受处分的,这也犯忌讳。民间过去有句俗语:说福不灵,说祸灵。现在有句口头禅:我说你×××,你喜不喜欢?现在还有一个词 应用的很普遍,那就是要建立××应急机制,每名公务员也应建立自己“少错避错”的防范机制。综合起来说:忌讳说不好的事,是中国人的传统;但不因为犯忌讳,不好的事情就不发生,重要的是要建立防范和应急机制。因此虽然犯忌,还是要讲一讲犯错误的话题。 市纪委为什么安排讲处分条例?我也通过一个故事来诠释我的理解。 相传,成吉思汉治军甚严。有一次,为考查军纪,他命人悄悄在路边抛下一副“金马鞍”,并暗中派人监视。路过的人来来往往,发现金马鞍的不在少数,但却没有一个人去动它。最后,只好捉来三名路人,由大汗亲自询问他们为何不取金马鞍: 第一个说:大汗以德施政,常常教诲我们臣民不取不义之财,小民不曾有此想法。再说,小人立过军功,大汗曾赏赐过我一幅更珍贵的金马鞍。 第二个说:大汗订有法规军纪,小人发过誓言,不能违背; 第三个说:大汗对违令者严惩不怠。小民虽羡慕金马鞍,但不敢下手贪为已有,恐惹杀头之罪。 成吉思汗听后哈哈大笑,甚是满意。 这个故事,表明严格的军纪,严格的管理,会起到“火炉效应”的作用。要发挥“火炉效应”的作用:一是应该让人人知道,制度不容违背,“火炉”不能触及;二是一旦有人竞敢火中取粟并触及“火炉”,必须无一例外受到“烫伤”的严厉惩处。我理解这次市纪委组织这次教育活动的目的,就是告诉大家“火炉”的存在,告诫大家不要触及“火炉”,避免“烫伤”。 第二、如何讲? 今天我授课的方法主要是案例教学法和教与学之间的互动教学法。我准备了100个标牌放在大家的面前,上面有三个案例,供大家思考;同时每一个标牌上都标明了编号,这主要是方便我和大家之间的互协,比如我想请某某同志就某一个问题谈谈你的想法,我可能说不上姓名,但我会很方便的叫出编号,谁坐在对应的标牌上就由谁来回答。当然我也不会难为大家,让你答不出来。主要的目的是让大家带着问题来听课,思考日常人事管理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以及解决的办法。听课后有所收获。我参加过许许多多的成人教育培训活动,看到的是许多时候授课者难受,听课者也难受。难受的原因很多,其中有一条原因就是听课者没有带着问题来学习,授课者也没有给听课者施加思考的压力。我不打算那样做,不想浪费纳税人的钱,不想耽误大家的时间和我的时间。因此请大家在这短暂的时间里,不要接、打电话,随便进进出出。如果那样我可能就会提出比较难一点的问题请你回答。 第三、讲什么? 我汇报的题目是“莫为浮云遮望眼,高堂常听警钟鸣”,汇报的内容是围绕“火炉效应”问题,讲“五颗心”:一是“小心!保饭碗的稻草断了。”二是“当心!行政处分是又打又罚。”三是“长心!‘天堂’之伞也有漏雨的时候。”四是“用心!但存铁公案,留与来者学!”五是“痛心!法理不容情,挥泪斩马谡。” 一、小心!保饭碗的稻草断了。 这个问题,主要是告诉大家《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与过去相关法规和制度规定的最主要的区别是什么。 (一)过去保饭碗的稻草 先讲一个案例:“漫漫35年信访一路走来,谁的错?” ×××,男,1956年8月—1959年12月在潜江县木帆船管理站工作; 1960年9月因贪污被判刑,缓刑2年执行。缓刑期为1960年8月10日至1962年8月9日,缓刑期被安排在木帆船管理站所属的泽口水运社劳动。 1962年9月—1993年在潜江县水运公司、航运公司工作。1993年6月在潜江市航运公司退休。 潜江县木帆船管理站因机构改变,现为潜江市港航管理局(事业单位)。泽口水运社逐步演变为现在的潜江市航运公司(企业单位)。 该同志从1973年至今35年,多次上访要求落实政策。诉求理由是当时缓刑期满后单位安排有错误;要求落实到现在的市港航管理局退休,并补发工资。 上访的原因: 一是过去有一根保饭碗的稻草,这根保住饭碗的稻草就是1957年10月26日国务院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奖惩暂行规定》第八条的规定:“对于被判处徒刑宣传缓刑的人员,其职务也自然撤销。在缓刑期间,仍然可以留在机关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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