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分包单位生产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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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泰?青龙台项目DK-1-2-1期工程

施工总承包一标段

分包单位生产管理制度

编制:

审核:

审批:

陕西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金泰?青龙台项目DK-1-2-1期工程施工总承包一标段项目部

2023年10月

分包单位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规范分包安全管理工作,督促分包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陕建股份总部生产经营单位对分包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分包主要包括:劳务分包、专业分包、设备设施租赁服务等。

第三条总部各生产经营单位和项目经理部在选用分包单位时,必须选用具有相应资质和实力、诚实守信、安全业绩好的分包企业。禁止分包企业将分包工程项目再分包,禁止违法转包。

第四条实施分包企业准入与淘汰制度。总部生产经营单位应结合工程需求,按照谁选用谁负责的原则,择优选用录入集团集采平台的分包企业,并对分包的资格、业绩及拟进场人员资格等进行审查确认。

需要在集团集采平台以外选取分包的,必须对分包企业进行资格预审,并保留有效影印件,预审合格的报集团集采中心录入集团集采平台。

资格预审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企业营业执照;

企业资质;

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外埠企业进陕登记证明;

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

近三年内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证明/承诺;

其他相关资料(如法人委托书的原件、受委托人的身份证、起重机械或附着脚手架企业的告知性登记等)。

第五条项目经理部在选用分包单位时,应听取本单位安全部门的意见。对于不具备安全资格或不服从管理、近三年内发生过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分包企业,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一票否决。

第六条在与分包企业签定分包合同的同时,必须签定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双方安全管理责任和义务,安全协议应按照集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示范文本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必须由分包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具有法人委托资格的人员签署,委托书应随协议一同备案。

第七条分包企业派驻现场的项目负责人、安全主管及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持有本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应符合《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和分包合同的约定。

第八条分包企业施工前,项目经理部应根据工程特点和施工现场安全环境,对分包企业派驻的项目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总交底,并对分包企业进场人员组织入场安全教育。

第九条专业分包工程施工前,项目技术负责人应督促专业分包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经分包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核后,项目经理部及时履行报批程序。

第十条总承包项目经理部负责督促分包单位落实对进场人员的三级安全教育和经常性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并对其教育培训档案核查备案。

第十一条建立定期安全生产例会制度。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或项目安全负责人召集各分包项目负责人每周通报安全生产情况,协调解决安全生产问题,提出安全生产注意事项,每次例会后应向各分包单位印发会议纪要。

第十二条总承包项目经理部应对分包单位特种作业人员实行备案制,核查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分包单位负责本单位特种作业人员日常管理,保证特种作业人员持有效证件上岗,并负责建立特种作业人员档案,向总承包项目经理部备案。

第十三条总承包项目经理部应建立对分包单位定期安全检查制度。成立包括总分包项目负责人、项目安全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为成员的检查小组,每周组织开展定期安全检查,对检查出的隐患应开具“隐患整改通知单”,并按照隐患整改“五落实”的原则,督促限期整改验证。

第十四条总承包项目移交给分包单位的施工作业区域必须办理移交手续,对分包单位施工区域内所使用的安全防护设施(如脚手架、洞口和临边防护等)和临时用电设备一并办理交接手续。分包单位在进行安全防护设施搭设、拆除和改造前,必须向总承包单位书面申请。

第十五条分包单位需明火作业或进入有限空间作业时必须履行作业审批手续,配备应急救援器材,并将动火作业审批表报总包项目经理部备案。

第十六条分包单位负责所在施工区域及所属生活区宿舍内的消防安全管理,并制定消防应急预案,保证所施工区域内的消防设施、器材等完好无损、灵敏有效,确保消防应急通道畅通。

第十七条总包项目经理部对分包单位应实施全过程安全监督管理,严格入场手续办理、过程监督管控、退场销账管理流程,并形成分包单位安全管理档案。

分包单位安全管理档案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分包单位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人员证件;

分包合同、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

分包单位项目组织机构、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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