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场森林火灾隐患调查评估技术规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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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13.220.20

CCSB80

2306

黑龙江大庆市地方标准

DB2306/T179—2023

林场森林火灾隐患调查评估技术规程

2023-12-31发布2024-01-31实施

大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目次

前言II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火灾隐患1

4评估指标1

评估原则1

火源管理1

防范措施2

队伍建设2

应急处置2

设施设备2

宣传教育2

其他3

5评估方法3

询问法3

勘察法3

6评估程序3

调查3

讨论3

论证3

判定3

整改3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按照大庆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开展林场森林火灾隐患调查评估的要求,规定了森林火灾隐

患指标体系和评估程序方法,用于指导大庆市林场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为林场森林防火工作提

供依据。

本文件由大庆市林业和草原局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大庆市林业和草原局、大庆市农业农村社会事业服务中心、大庆市草原湿地中心。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张风承、张晗、朱秋宇、宋立莹、宋海斌、蔡玉国、赵金强、李天俐、孙润生、

冯小珊、鲍梓晨、刘昊林、王震刚、陈姿廷、马悦

本文件由大庆市林业和草原局解释说明

林场森林火灾隐患调查评估技术规程

1范围

本文件依据林场经营过程中引发森林火灾的各类因素,在责任落实、火源管理、防范措施、队伍建

设、应急处置、设施设备、宣传教育等方面制定调查评估指标、评估方法和评估程序。

本文件适用于大庆市范围内的林场森林火灾隐患的调查评估工作。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LY/T2245森林火灾隐患评价标准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火灾隐患

潜在的有可能引发林场森林火灾,以及直接影响火灾预防和扑救工作的不安全因素。

4评估指标

评估原则

火灾隐含排除应符合LY/T2245的要求。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判定为火灾隐患:

4.1.1未依法实行森林防火领导责任制。

4.1.2未将防火经费列入经费预算。

4.1.3未建立联防机制。

4.1.4未划定防火区。

4.1.5未根据火险预报采取应急措施。

4.1.6未制定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4.1.7未开展火灾应急演练。

火源管理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判定为林场森林火灾隐患:

4.2.1未按规定对重点区域野外火源管控。

4.2.2对违法用火未及时制止、未及时报告。

4.2.3森林防火期内,未阻止防火区内吸烟、烧纸、烧荒等野外用火。

4.2.4未按规定进行实弹演习、爆破等活动审批或批准用火未按照安全用火规程实施。

4.2.5未按禁火令杜绝一切野外用火。

4.2.6森林高火险期内,未按批准的时间、地点开展活动。

防范措施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判定为火灾隐患:

4.3.1未对森林防火区内有关单位的防火责任制落实、设施建设等情况进行检查。

4.3.2未对重点防火区清除可燃物。

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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