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X大学经费支出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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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大学经费支出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合理使用学校有限的教育资金,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规范财务开支行为,加强支出管理,根据财政部、教育部颁布的《高等学校财务制度》、《高等学校会计制度》和《XXXX大学财经管理规定》、《XXXX大学预算管理办法》等其它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校支出分为事业支出、上缴上级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经营支出和其他支出。

第二章支出分类

第三条事业支出是指高等学校开展教学、科研及其辅助活动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基本支出是指高等学校为了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教学科研和其他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是指高等学校为了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事业支出分为教育事业支出、科研事业支出、行政管理支出、后勤保障支出以及离退休支出。

(一)教育事业支出是指高等学校开展教学及其辅助活动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二)科研事业支出是指高等学校开展科研及其辅助活动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三)行政管理支出是指等学校校级行政管理部门开展行政管理活动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以及高等学校统一负担的工会经费、诉讼费、中介费、印花税、房产税、车船税等。

(四)后勤保障支出是指高等学校为教学、科研、行政管理等活动提供后勤保障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包括学校后勤保障部门提供后勤保障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以及学校统一承担的水、电、气等各类公用事业费、物业管理费、绿化费、车辆维持使用费、房屋及公用设施维修费、食堂价格补贴等。

(五)离退休支出是指高等学校负担的离退休人员的离退休工资、离退休津补贴等基本支出。

第四条上缴上级支出是指高等学校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第五条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是指高等学校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第六条经营支出是指高等学校在教学、科研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经营支出应当与经营收入配比。

第七条其他支出是指高等学校除上述规定范围以外的各项支出,包括利息支出、捐赠支出、现金盘亏损失、资产处置损失、接受捐赠(调入)非流动资产发生的税费支出等。

第三章支出项目设置

第八条为了加强事业支出的多维度管理,根据预算管理的要求和事业支出的内容对各种经费的支出实行项目管理,按项目进行明细核算,严禁项目透支。

第九条严格按照《XXXX大学财务系统编码规则》进行项目设置。拨款项目、校级项目由计划科编码信息科建号,二级单位(部门)支出项目、其他代管项目由核算科编码信息科建号;科研项目由科技处编码科研经费管理办公室审核后建号。

第十条根据学校事业发展需要及年度综合财务预算设置校级支出项目。

第十一条校级基金项目设置为:事业基金、非流动资产基金、专用基金。

第十二条各学院经费项目设置为:预算及教学经费、科研及学科建设费、发展基金、业务管理费以及专项经费项目等。

第十三条机关各部门(包括业务部门)经费项目设置为:部门运行经费、业务运行经费、发展基金、业务管理费以及专项经费等项目。

第十四条为了既加强经费开支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又便于进行会计核算,真实地反映各项支出的用途,各学院运行经费项目原则上应控制在10个以内,机关各部门运行经费项目原则上应控制在5个以内,相关项目可以进行合并。科研经费项目、代管经费项目可根据需要设置。

第四章开支范围及审批流程

第十五条学校严格按“收支两条线”的原则进行核算。

第十六条校级经费支出项目的开支范围按年度综合财务预算批复的项目内容进行开支,办理流程如下:

(一)人员经费

工资及纳入工资系统管理按月发放的各类津补贴、岗酬、离退休费、遗属补助由人事处、资产处(住房及租房补贴)报送当月人员名单、标准、金额增减变动通知书到计财处,工资管理人员审核、造册并编制工资发放审批表,科长复核后计划科签署支付令,送计财处分管副处长、处长签批,填制工资凭证转代发银行。

节日慰问经费、教师节表彰经费:由人事处提供人员名单及标准、金额,计财处纳入当月工资统一发放。

一次性业绩津贴补发由人事处填报酬金申报表并附补发通知,计财处审核发放。

(二)住房公积金:计财处专项资金管理人员按当月在编人员工资扣缴金额计提学校承担部分,个人扣缴、学校承担合计编制公积金支付凭证;发生人员增减时,根据人事处及有关部门出具的书面通知,列出增减人员名单及工资标准,按上述的程序办理开始、恢复、停止交缴或退还公积金,增加人员从次月开始交缴,减少人员从次月停止交缴。

(三)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按月支付。由人事处及校医院从税务部门取得银行缴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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