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X大学差旅费管理办法(试行).docx

XXXX大学差旅费管理办法(试行).docx

  1. 1、本文档共8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原创力文档(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1-

2-

XXXX大学差旅费管理办法(试行)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学校国内差旅费报销管理,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16〕50号)等文件的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学校各学院(所、中心)、部(处)和直属单位(简称各单位)。

第三条国内差旅费是指教职工及相关人员临时(30日及以内)到常驻地以外出差所发生的国内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等。

国内出差审批

第四条使用科研经费出差,以项目负责人在报销单上的签字作为出差审批;项目负责人出差以各单位负责人在报销单上的签字作为出差审批。

第五条使用科研经费以外的其它经费出差,需填写XXXX大学公务出差审批单(详见附件),履行出差审批程序。其中,校长、书记互签审批,副校长由校长审批、党委副书记由党委书记审批;学院及直属单位的党、政正职互签审批,副职由正职审批;机关部、处正职由分管校领导审批;其他人员由正职审批。

城市间交通费

第六条城市间交通费是指出差人员因公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出差乘坐火车、轮船、飞机等交通工具所发生的费用。

第七条出差人员应在规定标准内选乘交通工具。具体标准见下表:

标准

对应人员

飞机

火车(含高铁、动车、全列软席列车)

轮船(不含旅游船)

其他交通工具

一类

院士及相当院士人员、二级及以上职员

头等舱

公务舱

火车软卧、一等软座、高铁/动车商务座

一等舱

凭据报销

使用科研经费出差的二级正高职称人员及55周岁以上的正高职称人员

二类

正高职称人员及三、四级职员

经济舱

火车软卧、一等软座、高铁/动车一等座

二等舱

使用科研经费出差的高级职称人员

三类

其余人员

经济舱

火车硬座、硬卧、二等软座、高铁/动车二等座

三等舱

(一)院士及相当院士人员、二级及以上职员出差,因工作需要,随行一人可乘坐同等级交通工具。

(二)未按规定标准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

(三)第三类人员乘坐夕发朝至列车超过6小时的,可在不超过相应城市间飞机经济舱全价票的范围内据实报销软卧车票。

(四)人员类别由学校人事部门认定,变更次月生效。

第八条到出差目的地有多种交通工具可选择时,出差人员在不影响公务、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应当选乘经济便捷的交通工具。

第九条乘坐飞机可以凭票报销民航发展基金、燃油附加费。

第十条乘坐飞机、火车、轮船等交通工具的,每人次可以报销交通意外保险一份。

住宿费

第十一条住宿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出差期间入住宾馆、饭店、招待所等发生的房租费用。

第十二条住宿费标准上限参照国家相关规定确定如下:

(一)院士及相当院士人员、二级以上职员出差住宿费标准上限为1200元/人·天;使用科研经费出差的二级正高职称人员及55周岁以上正高职称人员出差住宿费标准上限为900元/人·天;

(二)正高职称及三、四级职员,使用科研经费出差的高级职称人员出差住宿费标准上限为700元/人·天;

(三)其余人员出差住宿费标准上限为550元/人·天。

第十三条未按规定标准住宿的,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

对于参加其他单位举办的会议和培训等,举办方统一安排住宿且费用自理的,凭举办方的会议通知及相关证明,可据实报销住宿费。

伙食补助费

第十四条伙食补助费是指对工作人员在出差期间给予的伙食补助费用。

第十五条出差人员伙食补助费包干使用,按自然天数包干发放。发放标准除西藏、青海、新疆为120元/人·天以外,其余地区均为100元/人·天。

第十六条参加会议和培训,举办方承担伙食费用的,只发放在途期间(按往返各一天计发,当天往返的按一天计发)的伙食补助费;举办方不承担伙食费用的,凭有效证明,按照出差自然天数发放伙食补助费。

市内交通费

第十七条市内交通费是指工作人员出差期间发生的市内交通费用。

第十八条市内交通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每人每天80元包干使用。往返驻地和机场(火车站、码头)的市内交通费可选择包干或凭票实报实销。

使用科研经费出差的,出差期间可选择包干或凭票实报实销。

报销管理

第十九条各单位应严格出差管理,出差人员不得随意改变出差时间、地点和线路,因改变多出的差旅费用自理。

第二十条在特殊环境下开展科学实验、野外调查等,项目组可根据实际情况提出补贴发放建议方案,经各单位审核,报学校财务、科研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

第二十一条工作人员出差期间,食宿费由对方单位支付的,只报销城市间交通费和在途期间的相关费用。

在偏远地区、工地、矿山等地进行科研实验、野外调查,无住宿费发票的,由对方出具收据或证明,可在限额内据实报销住宿费、城市间交通费,发放伙食补助费和在途期间的市内交通费。

第二十二条城市间交通费按规定标准凭据报销,订票费、经

文档评论(0)

文韬武略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教师资格证持证人

大学教师,教授职称、法学博士,从事教学10多年

领域认证该用户于2022年12月06日上传了教师资格证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