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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瑞典医疗保险制度的考察报告

关于瑞典医疗保险制度的考察报告

2022年8月15日至26日,由中国社会保险学会医疗保险分会组织、拜尔医药保健有限公司协办的医疗保险考察团,对瑞典的社会保障制度重点是医疗保险制度进展了考察。考察团有医疗保险分会、部社保中心以及吉林、山东、广西、湖南、北京、上海、青岛等省市劳动保障厅和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的有关负责同志共11人组成。考察期间,听取了瑞典国家社会保险局有关官员和专家的状况介绍,并与之进展了座谈和沟通。现将有关状况报告如下:

一、瑞典社会保障制度的根本状况

瑞典位于欧洲北部斯堪的纳维亚半岛的东部,东北毗邻芬兰,西部与挪威接壤,南部与丹麦隔海相望,东邻波罗的海,面积约45万平方公里,人口已超过900万人,是北部欧洲的重要国家。

瑞典的社会保障制度本着为每个公民供应经济“安全网”的指导思想,实行普遍性和统一性的原则,全部公民都有权利获得根本的社会保障,并由国家担当各种风险。社会保障的内容除养老、医疗、失业、伤残、生育保险外,还有儿童津贴、遗属津贴、单亲家庭津贴、住房津贴和承受教育培训的津贴;除现金津贴外,还供应医疗等照料效劳,瑞典的社会保障制度使广阔国民解除了生、老、病、死、伤残、失业等后顾之忧。

在瑞典,政府为支付昂扬的社会保障费用,除了要从国家税收中拨款外,还向雇主、雇员征缴社会保障税。一般雇主要按雇员工资收入的31.26%缴纳社会保障税,雇员仅负担1%的失业保险和2.95%的医疗保险税以及1%的年金税。自谋职业者依据收入状况,要缴纳17.69-29.55%的社会保障税。大学排名

瑞典社会保障目前实行的是现收现付的基金模式,但特地的社会保险税已不能满意支付,还必需靠政府从国家税收等其它方面赐予补充。2022年,瑞典全国用于社会福利、社会保险和社会效劳的总开支相当于GDP的36%,其中用于社会保障的总支出(不含失业保险)约3610亿克朗,相当于GDP的16%。社会保障支出的详细状况是:养老金支出1740亿克朗,占48%;医疗保险1140亿克朗,占32%;家庭和儿童福利支出540亿克朗,占15%;其它保险支出94亿克朗,占2.6%;治理费支出85亿克朗,占2.4%。

瑞典社会保障的治理体制比拟统一,社会保障从立法到各项待遇的支付,涉及国会、卫生和社会事务部、劳动部等部门。国会在瑞典社会保障立法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国会中有特地的社会保险立法委员会,社会保障的每一个法案在国会争论表决之前,先由社会保险立法委员会争论。委员会的成员由各党派人士、专家组成。由于委员会和议会中执政党占多数席位。所以,一般来讲在委员会中获得通过并取得全都意见的法案,在议会中会获得通过。

瑞典的社会保险治理机构包括卫生和社会事务部、劳动部。卫生和社会事务部是社会保险的主管部门,它的职责范围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儿童津贴和家庭、遗属补助等项政策的制定。劳动部负责失业保险政策、就业政策和再培训等工作。卫生和社会事务部实行“小部大事业机构”的治理体制。下设15个局,其中之一是国家社会保险局,是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它在地方设有21个分支机构,共有230个基层办公室,有工作人员14500多人。这些地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除失业保险以外的缴费、登记和待遇的详细审核发放。(转载自http://zw.nseac.coM科教作文网)

二、瑞典医疗保险(亦称安康保险)的有关状况

瑞典的医疗保险制度始于1955年,经过多年进展日臻完善。1982年瑞典通过卫生立法,规定本国公民在患病(或生育)时均有资格领取由地区社会保险局支付的“医疗费用补助”。16岁以下的未成年人随其父母参与医疗保险。瑞典的医疗事业主要由地方政府举办,私人开业医生只占全国医生人数的5%。公民生病均按规定到相应的医疗单位就医,一家人只要有收入的成员将收入的2.8%交医疗保险税,全家即可享受以下公费医疗待遇:(1)医疗保健费用,包括医生治疗费、住院费、药费、来回医院的路费等,这些费用先由投保人支付,然后到医疗保险机构按规定的标准报销。(2)疾病津贴。投保人生病期间的收入损失,从病后的第4天起可以享受疾病津贴。疾病津贴一般无时间限制,但在3个月后,需要进展检查,以确定能否改做其他工作。如确定可以改做其他工作,则承受再就业的职业培训;如确定不能重新工作,失去劳动力量,疾病津贴便由残疾年金来代替。(3)产妇津贴。产妇除享受一般医疗保健待遇外,还可领取一份产妇津贴。依据1974年的立法,产妇津贴称为父母津贴,按1982-1983年的规定,父母津贴在180天内每天发37克朗,如父母为雇佣人员,这期间可获得一份相当于每天劳动收入的90%的现金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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