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2T 1017-2014焊接绝热气瓶定期检验和维护保养规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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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23.020.30 J 74备案号: DB42 J 74 湖 北 省 地 方 标 准 DB 42/T 1017—2014 焊接绝热气瓶定期检验和维护保养规范 Periodic inspection and maintenance regulation of welded insulated cylinders (报批稿) (完成日期:2014-09-03) 2014-09-03 发布 2014-10-08 实施 湖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 布 目 次 前言 II 范围 1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检验机构、人员、检验周期与项目 1 检验准备 2 外部检验与评定 3 安全附件、其他附件及管路检验 3 气密性试验 5 静态蒸发率测量 5 抽真空处理、夹层真空度检验、漏放气速率测量及静态蒸发率测量 6 检验结论与检验报告 6 其他工作 7 附录A(资料性附录) 焊接绝热气瓶定期检验报告 8 附录B(资料性附录) 车用液化天然气气瓶定期检验报告 12 前 言 本规范依据GB/T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 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规范对储存介质为液氧、液氮、液氩、液态二氧化碳、氧化亚氮和液化天然气等低温液体的焊接 绝热气瓶以及车用液化天然气焊接绝热气瓶的定期检验与维护保养提出了指导性要求,为焊接绝热气瓶安全使用提供了可靠的保证。 本规范参照 GB24159-2009《焊接绝热气瓶》有关术语表达和夹层真空度、漏放气速率及静态蒸发率合格指标。 相应的国家标准颁布后,若有关条款要求高于本规范,则以国家标准要求为准。本规范由武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 本规范由湖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归口。 本规范起草单位:武汉市锅炉压力容器检验研究所、湖北特种设备安全检验检测研究院、北京天海工业有限公司。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孙仁凡、吴遵红、胡滨、林海、张保国、彭泽军、姚勇、霍臻、凌俊、陈忠、叶自超、王志平。 焊接绝热气瓶定期检验和维护保养规范 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焊接绝热气瓶定期检验的检验机构、人员、检验周期与项目、检验准备、外部检验与评定、安全附件、其他附件及管路检验、气密性试验、静态蒸发率测量、抽真空处理、夹层真空度检验、漏放气速率测量及静态蒸发率测量、检验结论与检验报告和其他工作。 本规范适用于在正常环境温度(-40℃~60℃)下使用,盛装介质为液氧、液氮、液氩、液态二氧化碳、氧化亚氮和液化天然气等低温液体,设计温度不低于-196℃、公称容积 10~450L,工作压力为0.2MPa~3.5MPa(表压,下同)可重复充装的焊接绝热气瓶(以下简称工业气瓶);本规范也适用于在正常环境温度(-40℃~60℃)下使用,贮存介质为液化天然气,作为汽车燃料储存容器,设计温度不低于-196℃,公称容积为 150L~500L,工作压力为 0.6MPa~3.5MPa 可重复充装的车用液化天然气气瓶(以下简称车用气瓶)。 注:除特殊说明外,本文以下内容中“气瓶”所指均包含工业气瓶和车用气瓶。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3864 工业氮 GB/T 12137 气瓶气密性试验方法 GB 16918 气瓶用爆破片装置 GB 24159 焊接绝热气瓶 GB/T 18443.2 真空绝热深冷设备性能试验方法 真空度测量GB/T 18443.4 真空绝热深冷设备性能试验方法 漏放气速率测量GB/T 18443.5 真空绝热深冷设备性能试验方法 静态蒸发率测量JB/T 4730.5 承压设备无损检测 渗透检测 JB/T 6896 空气分离设备表面清洁度 TSG Z7001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规则 TSG RF001 气瓶附件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检验机构、人员、检验周期与项目 检验机构与检验人员 从事气瓶检验的检验机构,应按 TSG Z7001 要求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准;检验人员应经该部门考核并取得气瓶检验员资格及气瓶检验员以上资格。 气瓶的维护保养和维修工作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制造单位或者原制造单位委托的单位进行。 检验周期 气瓶的检验周期不多于 3 年,气瓶使用单位应当在检验合格有效期限届满前一个月向气瓶检验机构提出检验要求。但存在以下情况的应提前送检: 在使用过程中若发现气瓶有损伤或对其安全可靠性有怀疑时; 气瓶使用过程中,外表面出现“冒汗”、“结霜”现象,气瓶的外壳出现可见的霜冻分界面现象的; 气瓶的安全阀频繁启跳,影响气瓶的使用性能; 瓶内介质不明、瓶阀无法开启的或安全附件失效的气瓶。 对到期需要进行检验和维护保养的车用气瓶,车用气瓶业主应及时将车用气瓶送交检验机构,由检验机构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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