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工作制度死亡患者料理制度健康教育管理工作制度三甲评审.docx

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工作制度死亡患者料理制度健康教育管理工作制度三甲评审.docx

  1. 1、本文档共8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原创力文档(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市立医院临床医务制度三甲评审复评审修订版资料 目录: 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工作制度 死亡患者料理制度 健康教育管理工作制度 类别 全院制度—医疗质量管理 编号 YLZLGL-1-055 名称 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工作制度 生效日期 今年-01-01 制定单位 医务科、保健科 修订日期 今年-12-21 版本 第6版 一 制定目的 杜绝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 二 适用范围 全院 三 主要内容 1严禁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 1.1 本机构所有B超机要明确所属科室及责任人。对孕妇进行检查的操作人员要具有相关资质,持证上岗,挂牌服务,双人执机,共同签字,严禁使用B超对胎儿进行非医学需要的性别鉴定。 1.2 B超室、遗传优生科主任为负责人,要加强对本科室工作人员法律法规及业务技术培训,提高其依法执业自觉性,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对违规人员,要上报医院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 1.3 B超室、产科、妇科候诊区及妇科病房均要在醒目位置设置“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及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的警示牌。 2 严禁非医学选择性别终止妊娠 对怀孕14周以上终止妊娠手术必须实行审批、登记、上报制度,任何工作人员不得违反。相关科室主任为负责人,应对本科室人员进行培训、指导,对该项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杜绝发生违法施术现象。 2.1符合法定生育条件,妊娠14周以上,确因医学需要终止妊娠的妇女,凭省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具有产前诊断或医学需要性别鉴定执业资质的医疗保健机构出具的医学诊断证书方可进行手术。 2.2不符合法定生育条件妊娠14周以上,需要进行人工终止妊娠手术者,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及在户籍(居住)地所在镇(街)计生办,开具证明,到县级人口计生行政部门办理证明手续后方可施术。 2.3符合法定生育条件,妊娠14周以上,进行非选择性别非医学需要人工终止妊娠的妇女,由夫妻双方提出申请,凭身份证、结婚证、生育证等有效证件,在户籍(居住)地所在镇(街)计生办签署 ,到区(县)计生部门办理证明手续后方可终止妊娠。 2.4本院实施孕14周以上引产手术的科室为妇科病房,其他科室不得随意接收该类进行终止妊娠手术。妇科病房(计划生育科)工作人员必须按规定严格严验证明、登记信息身份信息。对符合规定的妇女实施终止妊娠手术,对不符合规定的不得随意施术,违反规定的情况将追究直接责任人及科室负责人责任,严重者追究刑事责任。 3严格终止妊娠类药的使用管理 3.1药剂科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终止妊娠药品管理办法》,要求和管理 制度开展工作。 3.2凡终止妊娠药品,仅限于在本院药学部备案授权的专科医生开具处方在医师监护下使用。 3.3药房工作人员须对终止妊娠药品使用情况进行严格登记.、记录发取药时间、妊娠妇女姓名、年龄、药品名称、剂量、主管医师、药剂师。 3.4终止妊娠药品专人专账保管,处方专门保管,严格遵医嘱发药。 4 医学上确有需要进行胎儿性别鉴定时,应持有计划生育部门或医疗保健机构开具的医学证明,由本院专家组进行集体、审核签字后方可在本院进行,相关科室要详细登记备案。 5 以上科室的分管院长要定期对该科室禁止“两非”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及时进行总结汇报,防止发生违法事件。 四 参考文献 1《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2《母婴保健法》 3《省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的规定》 类别 全院制度—医疗质量管理 编号 YLZLGL-1-056 名称 死亡患者料理制度 生效日期 今年-01-01 制定单位 医务科、保健科、护理部 修订日期 今年-12-21 版本 第6版 一 制定目的 为了规范对死亡患者的料理。 二 适用范围 适用于医院各科室。 三 主要内容 1 经医师检查证实死亡的病人方可进行尸体料理,应立即通知死者家属,然后方可进行尸体料理。(患者死亡后应尽快进行尸体料理,以防尸僵。) 2 需有两人在场检查死者有无遗物,如钱、票证、衣物等各种物品,交给死者家属;家属不在,应交由护士长保存;“三无”病人,应向院领导和总值班汇报。 3按尸体料理程序处置后,尸体送太平间。 3.1经医师检查证实死亡的病人方可进行尸体料理。 3.2备齐用物,携至床旁,屏风遮挡,并劝慰家属。 3.3拔除输液、鼻饲、给氧、导尿等各种管道。 3.4放平床架,使尸体仰卧,置枕于头下,以免面部瘀血,按摩眼睑使之闭合,如有假牙代为装上,轻柔下颌使之闭紧,必要时用绷带制成四头带托住下颌,使嘴紧闭。 3.5脱去衣裤,擦净尸体,注意拭去胶布与药物痕迹,有伤口者需更换敷料,有引流管拔出后,缝合伤口,用弯钳将棉花填塞鼻、口、耳、肛门及女性的阴道,棉花不可外露。 3.6更换干净衣物后用大单遮盖头部,将尸体盖上大单,送至太平间。 3.7将大单带回,连同其他被服一起放入污物袋内。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

文档评论(0)

专注于医疗类课程内容类课件PPT制作及医院汇报类高端PPT设计,儿科主治医师,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实用临床急救学》主编,《玩转太极拳之二十四式》主编。山东省医学教育技术学会委员,枣庄市健康教育专业委员会委员,枣庄职业学院医疗系高级护理专业《健康评估》兼职教师。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