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服务术语和服务分类》.docx

《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服务术语和服务分类》.docx

  1. 1、本文档共15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原创力文档(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农村产权流转交易 服务术语和服务分类》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 编制说明 《农村产权流转交易 服务术语和服务分类》国家标准起草组 2019 年 6 月 《农村产权流转交易 服务术语和服务分类》国家标准 (草案)编制说明 一、任务来源 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国家标准制修订项目《农村产权流转交易 服务术语和服务分类》,编号T-424。 本标准由国务院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小组办公室提出,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归口, 标准第一起草单位福建省标准化研究院。 二、目的和意义 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建立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推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公开、公正、规范运行”的改革方向;2014 年中央 1 号文件要求“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重点,紧紧围绕确地、确权,坚持赋能、放开,深入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农村产权交易制度创新,构建归属明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农村产权制度,是深化农村改革的前提和核心。”;2015 年中央 1 号文件再次提出“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坚持农民家庭经营主体地位,引导土地经营权规范有序流转,创新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方式,积极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由此可见,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交易工作越来越受到国家的重视。 随着农村劳动力持续转移和农村改革不断深化,农户承包土地经营权、林权等各类农村产权流转交易需求明显增长,许多地方建立了多种形式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和服务平台,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提供了有效服务。但是还存在一系列问题, 如:各地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发展不平衡,其交易规则、交易流程、交易服务有待规范;与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相关标准数量偏少、结构较为单一,不足以支持目前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服务的蓬勃发展趋势;信息标准虽多,也仅仅是体现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前期数据保障方面的数据分类等基础标准;各地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对服务要求存在差异,没有统一的技术规范要求,导致服务质量参差不齐,亟需统一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标准。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引导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健康发展的意见》 (国 办发〔2014〕71 号),引导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健康发展,事关农村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有利于保障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产权益,有利于提高农村要素资源配置和利用效率,有利于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因此规范流转交易行为和完善服务功能,充分发挥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的服务功能具有重要的意义。 本标准的制定旨在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引导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健康发展的意见》等文件的要求,在深入分析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现状研究及标准化现状研究的基础上,以系统科学为指导,运用标准化的原理和方法,根据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服务标准化现状及标准体系的层次关系,结合我国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服务的特点, 启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服务的前期标准研究,从制定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服务术语和分类标准入手,规范该行业的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推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服务的规范、有序发展。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服务标准提供完整框架,为后续开展标准制定提供方法和依据。 三、标准制定原则及依据 (一)标准编制的原则 本标准的编制遵循如下原则: 规范性 标准按照 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 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的要求进行编写,保证标准的内容编排、格式规范和统一。 一致性 本标准在编制过程中采用与《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引导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4)71 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相一致的原则和方法,同时参考 GB/T35559-2017《技术产权交易服务流程规范》的相关要求。 全面系统,符合实际 标准应层次清晰、科学合理、要素齐全,立足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现状,把握当前政策要求和文件精神,确保基础标准结构完整、内容全面。 层次清晰,避免交叉 基于对农村产权机构调研获得的情况,对服务基础、服务提供、服务保障、服 务评价等环节中所需的术语进行定义。 适度前瞻,贴切适用 保持标准的适度前瞻,在服务分类的类别上预留空间,提高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服务基础标准的适用性。 (二)标准编制的主要依据 1、结构和编写 标准的结构要素和编写格式按照 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 部分: 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的要求和规定。2、政策法规 主要参照的政策法规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28 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73 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23 号) 《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 21 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农业部令第 33 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

文档评论(0)

hao187 + 关注
官方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认证主体武汉豪锦宏商务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IP属地湖北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91420100MA4F3KHG8Q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