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格药品、销毁管理制度(3篇).doc

不合格药品、销毁管理制度(3篇).doc

  1. 1、本文档共6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原创力文档(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第PAGE3页共NUMPAGES3页 不合格药品、销毁管理制度 一、目的。对不合格药品实行控制性管理,防止购入不合格药品和将不合格药品销售给患者。 二、依据。《____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其实施细则;国家关于不合格药品管理的有关规定。 三、责任: (一)药剂科主任负责本制度的管理、指导工作。 (二)药房全体员工对本制度的实施负责。 四、主要内容: (一)不合格药品指购入过程中出现的: 1、《____药品管理法》第四十 八、四十九规定的假药、劣药。 2、质量证明文件不合格的药品。 3、包装、标签、说明书的内容不符合规定的药品。 4、批号、有效期不符合规定的药品。 5、包装破损、被污染,影响销售和使用的药品。 (二)不合格药品还包括: 1、药房库存过期、失效、淘汰、虫蛀、变质、破损的药品。 2、储存发放过程中发现的假劣药品和质量可疑药品。 3、售后使用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的药品。 (三)发现与第一条相符的不合格药品,不得购入和销售。 (四)对药品的内在质量有怀疑而不能确定其质量状况时应抽样送相应药品检验所检验。 (五)在药品购进验收时发现的不合格药品,库房管理员应在验收记录中说明并报药房进行复核,经药剂科主任确认为不合格品的,应拒收。 (六)药房工作人员(含中药)每月____日对储存的药品质量进行一次质量的养护与检查,经确认为不合格药品报药剂科主任,将其存入不合格品区(红色标志)。该批号药品不得继续调配和销售。同时应建立以下记录: 1、过期、失效、淘汰、虫蛀、变质等不合格药品登记本。 2、假劣药品和质量可疑药品登记本。 (七)对于假劣药品、质量可疑药品、出现质量事故的药品,必须停止购入和销售,就地封存,不得退换货,并向药监局报告。 (八)对于过期、失效、虫蛀、变质等一般不合格药品,由药房填写不合格品报损报废申请单,经药剂科主任核验,报主管院长批准后进行销毁。 (九)药品的销毁,应在药剂科主任的监督下进行,应有销毁工作记录,销毁地点应远离水源住宅,特殊管理药品应在指定地点进行销毁。销毁方式可采取深埋,燃烧等方式。 (十)抢救室的急救备药,病房的急救备药,科室备药,应按本制度由各科室负责人定期检查,发现不合格药品报药剂科主任核查,填写报损报废申请单后,遵从本制度进行销毁。 (十一)药剂科主任对不合格药品的处理情况进行汇总、记录资料和归档。 不合格药品、销毁管理制度(二) 1、不合格药品是指。药品的包装不合格、外观质量不合格、内在质量不合格。 2、不合格药品的确认: (1)国家或省、市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发布____通知或质量公报中的不合格药品。 (2)质量验收、保管养护和销售过程中发现的外观、包装、标识不符,包装污染、破碎及超过有效期的药品,并报质量管理员确认为不合格的. (3)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抽查检验不合格的药品。 (4)符合药品管理法中有关假、劣药品定义的。 (5)生产厂商、供货单位来函通知的不合格药品。 3、不合格药品一旦确认,即不能再销售,将不合格药品移入不合格区,并做好“不合格药品台帐”记录. 4、入库验收发现不合格药品,验收员填写“药品拒收报告单”交质量管理员,由质量管理员确认后,提出处理意见进行处理。 5、在储存、养护或出库时发现质量有疑问药品,应立即挂黄牌暂停销售,填写“药品质量复查通知单”交质量管理员复验。复验合格,摘除黄牌;不合格,将不合格品移入不合格品区,填写“药品质量处理通知单”进行处理。 6、在门诊陈列、检查、销售过程中发现不合格药品应停止销售,立即下柜。 7、凡药监局公告或发文通知不合格的药品,以及抽查检验发现的不合格药品,应立即清查,集中存放于不合格区内,按要求上报。 8、各环节发现的不合格药品,均应及时报质量管理员,质量管理员每季度对不合格药品进行汇总和分析,分清质量责任,制定处理和预防措施. 9、对于包装破损或者包装不符合规定的不合格药品,可由采购员根据协议及时联系退货处理;对过期失效药品、超过供货商负责期的有质量问题药品、属假劣药品范围的不合格药品应报废,并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下进行销毁处理。 10、不合格药品的确认、报告、报损、销毁应有完善的手续和记录。 不合格药品、销毁管理制度(三) (1)为合理控制药品的经营过程管理,防止药品的过期失效,确保药品的储存、养护质量,根据《药品管理法》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2)药品应标明有效期,未标明有效期或更改有效期的按劣药处理,验收人员应拒绝收货。 (3)距失效期不到____个月的药品不得购进,不得验收入库。 (4)药品应按批号进行储存、养护,根据药品的有效期相对集中存放,按效期远近依次堆码,不同批号的药品不得混垛。 (5)近效期药品在货位上可设置近效期标志。 (6)对有效期不足____

文档评论(0)

yingyaojun1975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