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6T 639-2011婺源县乡村旅游示范区评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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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03.080 A12 备案号:32890 DB36 江 西 省 地 方 标 准 DB 36/ T639—2011 婺源县乡村旅游示范区评定 2011 - 12 - 30 发布 2012 - 02 - 01 实施 江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 布 目 次 前言 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经济指标 2 5 乡村旅游示范区的条件和要求 2 6 乡村旅游示范区评定程序 4 7 监督与检查 4 附录A(规范性附录) 婺源县乡村旅游示范区(点)评分表 6 前 言 本标准中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上饶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 婺源县城乡管理局、婺源县旅游委员会、婺源县城乡规划局、婺源县建设局、 婺源县文物局、婺源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俞志兴,程金生,余国琴,俞 军, 俞卫华,洪日如,汪建国,郑进生。 婺源县乡村旅游示范区评定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婺源县乡村旅游示范区的评定对象、评定主体、条件和要求, 评定程序和监督检查办 法。 本标准适用于婺源县行政区域内正式申请成为乡村旅游示范区的各种类型的乡村旅游区。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3095-1996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 3096-1993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 GB 3838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 5749 饮用水卫生标准 GB 897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 9664 文化娱乐场所卫生标准 GB/T 10001 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 GB/T 15971-2010 导游服务规范 GB 18483 油烟排放标准 GB 16153-1996 公共场所卫生标准 GB/T 18973-2003 旅游厕所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 3 术语和定义 3.1 乡村旅游 乡村旅游是指利用乡村独特的山水环境、田园风光、人居村落、乡土建筑、农耕形态、民俗风情、 风物特产等资源, 为旅游者提供观光、休闲、度假、餐饮、体验、健身、娱乐和购物的一种新型的旅游 活动。 3.2 乡村旅游区 乡村旅游区是指以乡村自然、人文资源为主要旅游吸引物, 具有观光旅游、休闲度假、娱乐康体等 功能, 能够为旅游者提供相应的吃、住、行、游、购、娱等旅游接待服务设施, 并且形成了一定规模的 独立经营管理区域。 3.3 乡村旅游示范区 乡村旅游示范区是指具有典型示范作用的乡村旅游区。 4 经济指标 以下检查项目的指标数据,以上一年的的统计数据为准。 4.1 接待人数 是指在1年时间内,乡村旅游区所接待的旅游人数的总和。 4.2 旅游收入 是指在1年时间内,乡村旅游区通过提供旅游服务所取得的住宿、餐饮、购物等收入的总和。 4.3 直接提供劳动就业岗位数 是指乡村旅游区通过兴办旅游而直接提供劳动就业岗位、有相对固定收入的人数。 5 乡村旅游示范区的条件和要求 5.1 基本条件 5.1.1 乡村旅游区应有专门的合法经营管理机构或业主,正常经营在 1 年以上。 5.1.2 申报前 1 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和游客投诉(有责投诉)行为。 5.1.3 年接待人数 5 万人次以上、旅游综合收入 500 万元以上。 5.1.4 直接吸纳劳动就业人数 20 人以上。 5.1.5 游览参观点不少于 5 个,且游览线路安排合理。游览参观点和线路具有浓郁的当地乡村特色, 具有一定的吸引力或独特观赏性。 5.2 旅游交通 5.2.1 可进入性良好。有公共交通线路通达,交通设施完善,进出安全便捷。 5.2.2 乡村旅游区内部游览道路体系完备,能便捷到达各旅游项目活动地点或游览点,且具有乡村特 色(青石板、卵石、青砖等)和生态性。 5.2.3 配有专门的停车场,布局合理,规模适当,设施完善,绿化美观,标志规范,安全畅通,基本 满足游客接待需求。 5.3 主要旅游服务设施 5.3.1 游客服务中心 游客服务中心位置合理, 规模适度, 设施齐全, 功能完善, 其建筑外形整体上为“徽派”风格, 或 具有“徽派”元素;整体风格与乡村原生风貌相协调。 配有专兼职的旅游咨询服务人员, 并提供乡村旅游区及景点介绍、游览示意图, 以及相关信息资料 和宣传资料(多媒体、单片、画册、音像制品等)。 5.3.2 旅游住宿 乡村旅游区提供的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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