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合同履行风险管理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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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风险管理细则 1 总则 1.1 为进一步完善集团合同管理制度,提高合同履行质量,防范和控制合同履行过程风险,健全集团合同风险管理体系,根据《公司合同管理办法》,制定本细则。 1.2 合同履行风险管理,是指合同生效后,至合同权利义务全部终止期间,集团相关单位或部门依照合同约定履行,并对合同各方权利义务执行情况进行跟踪、监控、检查和风险预警、应对及处置等行为。 2 机构分工与职责 2.1 合同承办部门 2.1.1 负责合同履行全过程跟踪管理,督促并协调合同对方、集团内部财务部门、相关履行部门,依约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与义务。 2.1.2 负责合同风险预警、应对和处置等风险管理工作。 2.1.3 调查、处理合同争议,移交、协办因合同引发的纠纷案件。 2.1.4 建立合同履行风险后评估机制,对评估发现的合同履行过程中的缺陷和漏洞,及时改进和完善。 2.1.5 制定并完善合同履行跟踪及风险管理规范与流程。 2.2 合同履行部门 2.2.1 根据本部门职责及合同承办部门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与义务。 2.2.2 按照合同承办部门及风控部门要求,反馈本部门合同履行情况,预警合同风险。 2.2.3 协助调查、处理合同争议和合同风险。 2.2.4 制定并完善本部门合同履行管理规范与流程。 2.3 财务部门 2.3.1 负责合同资金筹措和收支,按照合同约定及实际履行进度等审查、办理收支事项。 2.3.2 管理合同应收应付账款,定期统计账款金额、账期等信息,监督并及时预警涉及财务事项的合同争议或风险。 2.3.3 协助业务部门和风控部门进行合同争议处理、风险处置等工作。 2.3.4 制定并完善本单位合同收付款和应收应付账款管理等制度。 2.4 业务归口职能部门 2.4.1 监督、检查主管业务范围合同履行、争议处理和风险处置等情况。 2.4.2 协办合同纠纷案件,向风控部门和相关领导通报合同违法违规及重大风险情形。 2.4.3 制定并完善本业务体系或本部门主管业务合同履行风险管理制度与规范。 2.5 风控部门 2.5.1 监督、检查、评估合同履行风险管理情况。 2.5.2 对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的异常情况、争议和风险出具法律意见和风险控制建议。 2.5.3 监控重大合同履行和重大风险处置进展情况。 2.5.4 制定并完善合同履行风险管理制度和管理规范。 3 合同履行计划 3.1 合同承办部门呈报合同时,应当根据合同约定的各方当事人权利义务以及合同关键风险点,制定详细的合同履行计划。 3.2 制定合同履行计划时,应按照时间顺序列明每个履行跟踪事项(如履行主体、时间、地点、方式、内容、相关凭证等)、计划履行跟踪时间、计划收款或付款金额以及该履行跟踪事项存在的主要风险和风险防控方案等。 3.3 集团重大合同每个履行跟踪节点时间间隔不得超出三个月,非重大合同不得超出一年。 3.4 合同签订后,合同跟踪人应根据合同条款具体约定再次确认和完善履行计划及风险防控方案。 4 合同履行跟踪 4.1 合同生效后,各方当事人均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按照法律规定、合同约定以及合同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等全面正确履行各自的义务。 4.2 集团各单位应当建立和完善合同履行跟踪机制,各相关职能部门、各业务环节应当协调统筹,密切配合,明确分工职责,以保证履约质量,确保合同全面适当履行。 4.3 合同承办部门或合同履行部门应当依照本细则及本单位管理制度,明确每份合同的跟踪人,对合同权利与义务进行全面履行和跟踪。 4.4 合同跟踪人应当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合同履行计划以及实际履行进度,跟踪监控、统筹协调各方当事人依约履行合同权利与义务并落实风险防控方案,建立《合同履约及风险管理档案》,完整记录合同履行跟踪情况以及履行过程中出现的不正常履行及风险情形、风险原因、风险处置等情况。 4.5 合同付款前应呈报付款申请单公文,说明合同履行计划执行进度及相关情况,并附加收货、验收、履行确认、付款通知、发票等相应证明及票据。 4.6 财务部门应当根据合同约定,结合履行计划及实际履行进度,对合同付款申请及时审核并办理财务结算。合同对方未依约履行,或付款手续不符合本细则或财务管理制度的,财务部门有权拒绝付款。 4.7 合同需要集团内单位超进度付款或提前履行义务的,付款申请或履约申请公文应当在财务及业务主管部门审核节点后增加风控部门审核节点,否则财务部门有权拒绝付款,合同履行部门有权拒绝履行义务。 4.8 财务部门应当根据合同约定,结合履行计划及实际履行进度,收取合同对应款项并开具收款票据。未依约收到合同对方付款的,财务部门有权要求合同承办部门及时向合同对方催收,并记录应收账款金额和账期。 5 合同不正常履行 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以下情形的,为不正常履行: 5.1 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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