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301T 0287-2019生活性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建设管理规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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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91.040.99 Z 00 浙 江 DB3301 省 杭 州 市 地 方 标 准 DB 3301/T 0287—2019 生活性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建设管理规范 2019-07-15 发布 2019-08-15 实施 杭 州市 市场监 督 管理局 发 布 I DB3301/T 0287—2019 目 次 前 言 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设立原则 1 5 选址要求 2 6 建设要求 2 7 设施设备要求 2 8 经营管理要求 2 附录 A (资料性附录) 回收网点店面标识示例 4 附录 B (资料性附录) 回收人员统一着装推荐样式示例 5 II DB3301/T 0287—2019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杭州市商务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杭州市商务局、中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协会、杭州市再生物资行业协会、杭州勤 奋物资回收有限公司、杭州村口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杭州舞环科技有限公司、浙江虎哥环境有限公司、 浙江联运环境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朱铮、赵东方、李洪忠、唐艳菊、陈志友、林世娟、韩雅角、胡少平、陈斌、 王爱华、翟国红。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1 DB3301/T 0287—2019 生活性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建设管理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生活性再生资源回收网点的术语和定义、设立原则、选址要求、建设要求、设施设备 要求和经营管理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废金属、废家电、废纸、废塑料、废玻璃、废橡胶、废旧纺织品等品种的生活性再生 资源回收网点建设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 (包括所有的修改单) 适用于本文件。 GB 2894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GB 12348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T 13869 用电安全导则 GB 18599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 GB 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34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 GB 50057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 50140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GBJ 22 厂矿道路设计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生活性再生资源 在日常生活和消费 (包含与生活相关的学校、商超等) 过程中产生的,已经失去原有全部或部分使 用价值,经过回收、加工、处理,能够重新获得价值和使用价值的各种固体废弃物。 3.2 生活性再生资源回收网点 在居民区专门设立的进行生活性再生资源回收、分类、中转的场所。 4 设立原则 4.1 回收网点的设立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国家土地、建筑、环境保护、劳动保障、消防 安全、社会治安等有关方面的政策和规定。 2 DB3301/T 0287—2019 4.2 回收网点的场所应以营业用房为主,并需具备三年以上租赁合同或其他有效文件,证明该区域用 于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建设用地 (房) 。 5 选址要求 回收网点的选址要与当地市容环境相协调,方便居民投售,其建筑及设施能够符合相关技术规范。 6 建设要求 6.1 回收网点建筑设计应与垃圾分类体系相衔接,符合环境、市容、消防要求,交通便利、不扰民。 6.2 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建设回收网点时应实现统一标识、统一收购价格、统一计量工具、统一管理制 度、统一着装 (回收网点店面标识示例参见附录 A,统一着装推荐样式示例参见附录B) 。再生资源回 收企业宜采用连锁经营方式发展直营或加盟回收网点。 6.3 回收网点应布局合理,每个居民小区 (或 1000 户左右) 、行政村 (或 2000 户左右) 设置 1 个回 收网点。学校、商超等公共场所和不具备设置回收网点条件的小区可设智能回收设施。 6.4 回收网点面积应在 10 平方米以上。 6.5 回收网点内再生资源应按商品储运和堆放存储区域要求分类堆放整齐,道路通畅,并符合 GB 18599 要求。 6.6 回收网点应采用封闭式,回收网点地面建设应符合 GBJ 22 要求。 7 设施设备要求 7.1 回收网点应配置相应的设施设备。 7.2 回收网点照明应符合 GB 50034 标准,并按 GB/T 13869 要求用电。 7.3 防火设施设备符合 GB 50016 的相关要求,灭火器的配置符合 GB 50140 的相关要求,防雷设施符 合 GB 50057 的相关要求,防爆、防毒设施设备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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