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编政府会计 第四版 第11章 行政事业资产核算.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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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接受其他单位无偿调入 二、公共基础设施 接受其他单位无偿调入的公共基础设施,按照确定的成本,借记“公共基础设施”科目,按照发生的归属于调入方的相关费用,贷记“财政拨款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等科目,按照其差额,贷记“无偿调拨净资产”科目。 A B 无偿调入的公共基础设施成本无法可靠取得的,按照发生的相关税费、运输费等金额,借记“其他费用“科目,贷记“财政拨款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等科目。 4. 接受捐赠 二、公共基础设施 接受捐赠的公共基础设施成本无法可靠取得的,按照发生的相关税费等金额,借记“其他费用”科目,贷记“财政拨款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等科目。 受赠的公共基础设施,按照确定的成本,借记“公共基础设施”科目,按照发生的相关费用,贷记“射政拨款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等科目,按照其差额,贷记“捐赠收入”科目。 二、公共基础设施 单位应设置“公共基础设施累计折旧(摊销)”总账科目,用来核算单位计提的公共基础设施累计折旧和累计摊销。该科目应当按照所对应公共基础设施的明细分类进行明细核算。该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单位提取的公共基础设施折旧和摊销的累计数。单位按月计提公共基础设施折旧时,按照应计提的折旧额,借记“业务活动费用”科目,贷记“公共基础设施累计折旧”科目。单位按月对确认为公共基础设施的单独计价入账的土地使用权进行摊销时,按照应计提的摊销额,借记“业务活动费用”科目,贷记“公共基础设施累计摊销”科目。 5. 公共基础设施累计折旧(摊销)的账务处理 三、文物文化资产 为了核算文物文化资产业务,单位应设置“文物文化资产”总账科目。该科目用来核算单位为满足社会公共需求而控制的文物文化资产的成本。该科目应当按照文物文化资产的类别、项目等进行明细核算。该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文物文化资产的成本。 单位为满足自身开展业务活动或其他活动需要而控制的文物和陈列品,应当通过“固定资产”科目核算,不通过该科目核算。 三、文物文化资产 外购的文物文化资产,其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可归属于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前所发生的其他支出(如运输费、安装费、装卸费等)。外购的文物文化资产,按照确定的成本,借记“文物文化资产”科目,贷记“财政拨款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等科目。按照预算会计项目,借记“行政支出”“事业支出”等科目,贷记“财政拨款预算收入”“资金结存”科目。 1. 外购 三、文物文化资产 2. 无偿调入 接受其他单位无偿调入的文物文化资产,其成本按照该项资产在调出方的账面价值加上归属于调入方的相关费用确定。 调入的文物文化资产,按照确定的成本,借记“文物文化资产”科目,按照发生的归属于调入方的相关费用,贷记“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等科目,按照其差额,贷记“无偿调拨净资产”科目。 无偿调入的文物文化资产成本无法可靠取得的,按照发生的归属于调入方的相关费用,借记“其他费用”科目,贷记“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等科目。 三、文物文化资产 3.接受捐赠 1 2 3 接受捐赠的文物文化资产,其成本按照有关凭据注明的金额加上相关费用确定;没有相关凭据可供取得,但按照规定经过资产评估的,其成本按照评估价值加上相关费用确定;没有相关凭据可供取得,也未经评估的,其成本比照同类或类似资产的市场价格加上相关费用确定。 接受捐赠的文物文化资产,按照确定的成本,借记“文物文化资产”科目,按照发生的相关税费、运输费等金额,贷记“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等科目,按照其差额,贷记“捐赠收入”课目。 接受捐赠的文物文化资产成本无法可靠取得的,按照发生的相关税费、运输费等金额,借记“其他费用”科目,贷记“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等科目。按照预算会计项目,借记“其他支出”等科目,贷记“财政拨款预算收入”“资金结存”科目。 四、保障性住房 为了核算保障性住房业务,单位应设置“保障性住房”总账科目。该科目用来核算单位为满足社会公共需求而控制的保障性住房的原值。该科目应当按照保障性住房的类别、项目等进行明细核算。该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保障性住房的原值。 四、保障性住房 外购的保障性住房,其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可归属于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前所发生的其他支出。外购的保障性住房,按照确定的成本,借记“保障性住房”科目,贷记“财政拨款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等科目。按照预算会计项目,借记“行政支出”“事业支出”等科目,贷记“财政拨款预算收入”“资金结存”科目。 1. 外购 四、保障性住房 自行建造的保障性住房交付使用时,按照在建工程成本,借记“保障性住房”科目,贷记“在建工程”科目。已交付使用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手续的保障性住房,按照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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