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营销理部级分公司综合、主管工作流程图.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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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文档 精心整理 精品文档 可编辑的精品文档 分公司综合主管工作统制图 直营管理部经理 直营管理部经理 分公司经理分公司综合主管月工作计划 分公司经理 分公司综合主管 月工作计划 办事处管理制度 岗位职责 合同档案管理制度 货品 任令聘书 人事管理制度 宣传品 行政制度 办公用品 人事 分公司经理审批 分公司经理审批 月工作总结工作执行 月工作总结 工作执行 合同档案 货物 客户档案 人事管理,员工培训 员工档案 行政事务 直营管理部 商品,宣传品收发存 直营管理部 月报 分分公司综合主管工作结构图 附件一 岗位职责 任命/聘书 附件二 办事处合同档案管理制度 签约等程序 查验对方企业(个人)法人营业执照原件、调查对方资信状况 查验对方企业(个人)法人营业执照原件、调查对方资信状况 办事处洽谈合同草案 办事处洽谈合同草案 广告、印刷合同房租、运输、仓储合同购销合同 广告、印刷合同 房租、运输、仓储合同 购销合同 企划部销售部 企划部 销售部 营销中心主任审批 营销中心主任审批 综合计划管理中心法务部审查 综合计划管理中心法务部审查 分管总裁审批 分管总裁审批 购销合同管理 符合营销中心任务规定的、允许分期付款的条件等业规则。 法律条款规则: 价格:严格执行公司统一价格政策,并约定对方应遵守全国统一零售价或分销价格。 付款方式及期限:首期付款不得少于50% (铝管除外),全部货款支付期限不得超过交货后30天,不得有“货到付款80%,余款下次补货时付清”等不明付款数额付款的条款。同时参照公司对经销商的有关政策规定返利、扣点。 交货地点和期限:应明确某市某地、长途运输费用、市内运输费用、提货费用在未另行约定的情况下依法可根据交货地点不确定。如:交货地点在太原市火车站,则市内运输费、提货费用由购方承担,交货地点在购方单位,费用均由供应承担。 交货期限不宜订太死,宜采用“╳月╳日发货”等方式。使用“发货”而不使用“交货”、“到岸”、“到货”一词,能够避免因意外原因导致我方延误交货的责任。 合同有效期:“款到发货”条件下应订立具体合同有效期,期限过后,对方即使付款,我方也享有发货主动权,其他条件下不需订立有效期。 违约责任及纠纷解决:违约责任按经济合同法规定,发生纠纷首先协商,协商不成,由原告所在地法院或武汉市面上法院或武汉市法院解决。 国合处自带已盖合同,需专人登记管理,领用人签字后方可发出院,并定期将空白合同使用情况汇总后向总部销售部合员信息主管汇报。 当地办事处或分公司皆不具备法人资格,严禁以力事处或分公司名义签订合同、协议,否则扣果由当事人负责。 总经销和特约经销(代理)合同管理。 (一)总经销、总代理合同。 遵循营销总部制定相关业务规则。 法律规则 通常我们在合同中使用的“总经销”和“总代理”一词可以互用,但总代理合同中,我方可授权总代理商因销售活产生的其他事务性工作,如广告活动、产品质量纠纷处理,冒牌产品的纠纷处理等,由于此类事件较难把握,纠纷隐患多,尤其代量商往往要求返点利,因此一般不许合同中存在这些内容,特别情况需订立此类合同的,应充分考察对方资信状况,由总部亲自草拟合同,方可与对方正式洽谈。 明确地域时间范围、月最低回款额。 相互考这察试用条款,我方对其考察包含回款、铺货、促销的能力和表现。 供货方式:交货期限(参照购货销假合同法律规则)。 结算方式:每批货物首期付款不低于50%,每笔款全部支付完毕垢期限为交货后30天以内。 总经理商或总代理商除自身遵守我方统一价格政策,未经允许不得超出范围销售外,还应对其网络内所属分销商作出同样约定,并督促其执行。 除专营百货的经销商或代理商外,对对方还应约定其不得经销或代理其他同类产品。 取消总经销资格的条件:违反上述第(5)、(6)项,情况较为严重,扰乱我方市场体系的及任意连续两个月完不成回款任务的,我方有权取消总经销资格。 违约责任: 单批货物交货,付款的违约责任,按经济合同法规定办理。B、合同终止时完不成回款任务,应按未完成部分一定比例承担违约责任或赔偿实际损失。 在上述条款内容齐全的情况下,可不另行签购销合同,只须经销商或代理商提出书面补货申请,并对我方所交货签单验收即可,如另行签销合同,不得与总经销或总代理合同相抵触。 经销商或代理商提出的条件,各办事处认为需的其他条款,经双方协商接受,可规定在合同中。 (二)(特约)经销、(特约)代理合同。 我方不承担保证独家经销或代理权利、义务。 价格、结算方式、交货地点、期限的内容与购销合同法律规则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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