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金融机构改革与小额贷款业务发展-《现代企业》(2012年3期).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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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源版权所有 农村金融机构改革与小额贷款业务发展 作者:田曼曼 李万明 来源:《现代企业》2012年第03期 小额信贷作为一种有效的扶贫手段,它的实施虽然在一定程度上提升了农村经济的发展,然而,对农村金融机构以及广大农户和农村微小企业来说,无论从贷款发放的角度,还是从取得贷款的角度,农村小额贷款仍面临诸多的短板和瓶颈制约。要发展农村经济、促进农业生产、提高农民收入,就必须进行农村金融机构的改革,促进农村小额贷款业务发展。 一、农村金融机构发展现状 农业与农村的发展离不开金融的支持,而我国的农村金融体系是一种很典型的不发达的、以银行中介为主的金融体系。目前构成我国农村金融组织体系的主體是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三大金融机构,作为主要面向中国农业、农村和农民的金融机构,它们共同形成了一种政策金融、商业金融与合作金融分工协作的农村金融格局。除此之外,邮政储蓄机构、保险公司、信托投资公司、农村合作基金、小额信贷以及非正规的民间私人借贷组织等也在农村从事着一定的金融活动。 虽然,农村中从事农村金融的机构并不少,并且近几年农村各类新型金融机构也较快地发展,但长期以来农村金融服务处于低层次、低水平阶段的总体格局并没有完全改变。 1.农村金融机构布局十分不平衡。形式上看:20世纪90年代初已初步形成了以农村信用社为基础。农行和农发行政策金融各司其职、彼此分工且相互配合的农村金融体系。但实质上。自20世纪90年代末到本世纪初,工、农、中、建四家国有商业银行的机构和资金纷纷撤出农村地区,许多基层支行变成只揽存不批贷的“储蓄银行”,用于县区及以下乡镇的贷款总额直线下降。我国唯一的农业政策性金融机构─农业发展银行基本上只负责粮棉油收购资金的发放和管理,其支持农业发展职能名不副实。邮政储蓄机构通过农村机构,将大量农村资金抽走。而在本轮农村金融改革中涌现出来的小额贷款公司、村镇银行等新型金融机构,其诞生地和经营网点一般也是在经济相对较为发达的地区和集镇,为经济欠发达地区和边远地区服务的金融机构十分有限。 2.农村金融服务品种单一,服务水平都相对较低。在业务品种上依然以存、贷、汇老三样为主。目前,农村金融服务需求逐步多样化,一般农户的小额信贷与龙头企业的大规模资金需求并存;普通的存贷款服务与各类银行卡的支付结算和理财等服务需求并存,而现有的农村金融服务品种很难使这些方面得到有效的满足。 3.小额农贷业务基本上仍由农村信用社一家独揽,农信社机构成为普通农户唯一资金支持者。从目前实际情况看,不但国有商业银行及农发行等大银行不愿意发放农户小额贷款业务,就是后起之秀如小额贷款公司、村镇银行、农村资金互助社也有“嫌贫爱富”的苗头和···试读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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