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馆媒体宣传项目(新媒体服务推广)招标文件.doc

文化馆媒体宣传项目(新媒体服务推广)招标文件.doc

  1. 1、本文档共59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原创力文档(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2023年文化馆媒体宣传项目(新媒体服务推广) 公开招标采购文件 (线上电子招投标) 目 录 TOC \o "1-2" \h \z \u 电子交易须知 1 第一章 投标邀请 2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6 前附表 6 一、总 则 11 二、招标文件 13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4 四、开标 17 五、评标 18 六、定标 20 第三章 评标办法 21 第四章 招标内容及需求 27 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 33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38 PAGE — — PAGE 4 — 第一章 投标邀请 项目概况 浙江省文化馆2023年浙江省文化馆媒体宣传项目(新媒体服务推广)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5月16日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JZX-2023-0320 项目名称:2023年浙江省文化馆媒体宣传项目(新媒体服务推广) 招标人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500,000.00 最高限价(元):500,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2023年浙江省文化馆媒体宣传项目(新媒体服务推广) 数量:1 单位:项 预算金额(元):50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2023年浙江省文化馆媒体宣传项目(新媒体服务推广),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不允许进口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第四章 招标内容及需求》(五)主要商务要求“服务期要求”。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至2023年05月16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网址):3.方式:(1)线上获取(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 → 项目采购 → 获取采购文件 → 申请,审核通过后可下载招标文件)。本次招标不提供纸质版招标文件。(2)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应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浙江政府采购投标人信息登记管理系统”进行信息登记,获得线上政府采购活动操作权限。(3)招标公告所附招标文件仅供阅览使用,投标人只有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并下载了招标文件后才被视为合法获取了招标文件,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4.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5月16日09:30(北京时间) 2.投标地点(网址): (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在线投标; (2)“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之日前送至或快递至(以招标代理机构收到时间为准)3.开标时间:2023年05月16日09:30(北京时间) 4.开标地点(网址):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投标人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投标人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投标人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文档评论(0)

ze122230743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