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梦》第37回赏析课件-统编版高中语文必修下册.pptVIP

《红楼梦》第37回赏析课件-统编版高中语文必修下册.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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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楼梦》第三十七回 秋爽斋偶结海棠社 蘅芜苑夜拟菊花题 学习目标 1、理清全文思路,概括主要情节。 2、把握小说中主要人物的性格特点。 3、通过章回选读分析诗歌与人物命运的关系。 课前检测1 【情节梳理填空】 这年 贾政 被派到别处做官,因此宝玉更是任意旷荡,虚度光阴。一天,忽然收到 探春 的一幅花笺,邀请他与薛、林等建一诗社。适值 贾芸 送来海棠花两盆,遂起名“ 海棠社 ”。大家兴奋之极,纷纷取个别号助兴,钗、黛、探分别叫做 蘅芜君 、 潇湘妃子 和 蕉下客 ,稻香老农李纨自荐为掌坛。大家议定以“白海棠”为题作七律诗,限韵,结果怡红公子宝玉压尾,而薛、林技高一筹。宝钗以“ 含蓄浑厚 ”夺冠,黛玉以“ 风流别致 ”居次,令宝玉稍感不满。 当晚宝玉忽然想起诗社应该有湘云参加才更有趣。第二天大早便催贾母派人接了她来。湘云初到时写的两首海棠诗就让大家赞叹惊服。兴奋之余,湘云要做东道再开一社。幸亏帮宝钗 帮忙计划,才能顺利实施。当晚,湘云就同宝钗在蘅芜苑安歇,商定做 菊花 诗。 课前检测2 【海棠诗社的主要成员及创作】 诗社的第一次集会有社员七人,分别是李纨、宝玉、黛玉、宝钗、迎春、探春、惜春。第二次集会又加入了湘云,有社员八人,这八人是海棠社的主要成员。李纨自告奋勇担任社长,主持社务,点评诗作;迎春、惜春为副社长,分别负责出题限韵、誊录监场。“定于每月初二、十六两日开社,风雨无阻,除这两日外,其间如另有兴致的,亦可择日加一社”。 海棠诗社的第一次集会由探春做东,咏白海棠开篇,探春、宝钗、宝玉、黛玉各作一首《咏白海棠》。第二日下午赶来的湘云,依韵又和了两首,共六首。 课前检测3 【众人的诗社别号】 宝玉(怡红公子) 黛玉(潇湘妃子) 宝钗(蘅芜君) 李纨(稻香老农) 探春(蕉下客) 迎春(菱洲) 惜春(藕榭) 后来湘云取别号为(枕霞旧友) 【注意】:取别号,是摆脱俗世伦理身份,以独立的个性进入文学创作的世界。 题 解 秋爽斋偶结海棠社 蘅芜苑夜拟菊花题 原回目 贾探春住处 贾探春提议邀集大观园中有文采的人所组成的诗社,并开了第一社咏海棠,故名海棠社 薛宝钗的居所 宝钗和湘云商议诗题,最后拟定菊花诗,总共凑了十二个题目,不限韵,商议妥当 情节内容划分 第一部分(1-4):宝玉收到探春来信,邀请他与薛、林等建一诗社。 第二部分(5-7):适值贾芸送来海棠花两盆,遂起名“海棠社”,大家纷纷取别号助兴,李纨自荐为掌坛,大家议定以“白海棠”为题作限韵七律诗。 第三部分(8-18):探春、宝、黛、钗、湘云作诗,薛、林技高一筹,李纨评含蓄浑厚的宝钗诗为首,令宝玉稍感不满。 第四部分(19):湘云在宝钗的蘅芜苑安歇,二人夜拟菊花题十二个。 涉及人物简介 史湘云 金陵十二钗之一,金陵省贾、史、王、薛四大家族史家的千金,父母在她还是襁褓中婴儿的时候就已经亡故,由叔叔婶婶养育。她是贾母的内侄孙女,贾府通称史大姑娘。史湘云是一个生性豪爽、不拘小节、心直口快的富有浪漫色彩、令人喜爱的女性。但她毕竟是薄命司中的女儿,自幼父母双亡,由于史家经济拮据,也没有过上贵族小姐娇生惯养的生活;经史湘云的判词中推测,她最后嫁了一位才貌俱佳的郎君,但夫婿很快亡故,过着拮据的孤寡生活。 涉及人物简介 贾迎春金陵十二钗之一,贾宝玉的堂姐。出身尚存争议,常见版本原文:“二小姐乃赦老爹之妾所出,名迎春,”有版本则说是贾赦前妻所出、贾政之妻所出、贾政所收养女等等。红学界普遍认为是曹雪芹多次删改未定稿而造成的疏误。迎春老实无能,懦弱怕事,有“二木头”的诨名。她不但作诗猜谜不如姐妹们,在处世为人上,也只知退让,任人欺侮。她的攒珠累丝金凤首饰被下人拿去赌钱(累金凤事件),她不追究。绣橘、探春、平儿设法要替她追回并惩处下人她却说:“宁可没有了,又何必生气。”她父亲贾赦欠了孙家五千两银子还不出,就把她嫁给孙家,实际上是拿她抵债。出嫁后不久(一年后),她就被孙绍祖虐待而死(“一载赴黄粱”),预示着荣国府已经开始逐步走向衰败。 涉及人物简介 贾探春金陵十二钗之一,荣国府贾政与奴婢出身的妾室赵姨娘所生的女儿,贾宝玉同父异母的妹妹,贾府通称三姑娘,宝玉及三春均在贾母身边抚养长大,所受教育极好,与嫡姐元春无异,林黛玉进贾府后搬到王夫人住处,元春省亲后住大观园。她精明能干,富有心机,能决断,有“玫瑰花”之诨名,连王夫人与凤姐都忌惮她几分,抄检大观园时她扇了王善保家一巴掌;她工诗善书,趣味高雅,曾发起建立海棠诗社,是大观园中的一位大才女;她关心家国大事,有经世致用之才,曾奉王夫人之命代凤姐理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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