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民主专政的本质:人民当家作主(课件)高一思想政治(统编版必修3).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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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单元 人民当家作主第四课 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学习重难点】1.重点:①了解我国的国体及其意义。②理解我国国体的本质。2.难点:我国的社会主义民主的形成及特点。【课标要求】列举宪法有关人民主体地位的规定,说明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学习目标】1.明确并理解我国的国体,即国家性质。2.知道我国国体的地位。3.知道我国国家政权的特点及意义。 内容1.我国的国体2.全过程人民民主第一框 人民民主专政的本质人民当家作主 导入 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是真正的英雄,是决定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根本力量,是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法治建设的决定力量。我国宪法中有关人民主体地位的规定,凸显了人民立场。宪法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了中国各族人民奋斗的成果,明确了人民掌握国家权力,是国家的主人。宪法序言明确规定:“一九四九年,以毛泽东主席为领袖的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各族人民在经历了长期的艰难曲折的武装斗争和其他形式的斗争以后,终于推翻了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的统治,取得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伟大胜利,建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从此,中国人民掌握了国家的权力,成为国家的主人”。 新课 第一框 人民民主专政的本质:人民当家作主 探究与分享:版画《豆选》描绘的景象发生在1948年的革命根据地。大河村的农民要选出自己的干部,可是农民不识字,有人就想出让大家往候选人碗里投豆子的办法。 议题:请观察版画的细节,探讨其中的政治内涵。 细节一:候选人背对着大家,人们把豆子投到他们身后的碗里。这说明,候选人看不到选举人投放豆子的情况,选举人不必承受来自候选人的压力,可以避免候选人对选举人意愿的影响和操纵;革命根据地的选举,能够尊重和保护选举人,提供选举人表达真实意愿的条件,注重选举的公开、公正。 细节二:一位白发苍苍的老人手挂拐杖,颤巍巍地来到选举的地方,边走边瞧着手中的豆子。这表明,老人很看重自己的选举权,有参与选举的热情和积极性:老年人的选举权得到了尊重,选举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 细节三:一位妇女弯下腰,小心地捡起地上的一颗豆子。这表明,这位妇女认真、严肃、积极地参与了选举;女性的选举权得到了尊重,选举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 整幅版画集中描绘了革命根据地农民选举干部的真实场景,刻画了农民对民主选举积极、广泛的参与,反映了人民群众对民主选举权利高度重视的态度,彰显出解放区人民民主意识的觉醒,体现出中国共产党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领导人民群众开展基层民主选举的生动实践。 ★(一)民主的含义 民主作为国家制度,是指在统治阶级范围内,按平等的原则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来共同管理国家事务。 ★(二)我国公民与人民的关系 1.性质不同 (1)公民是法律概念,指向的是个人;它表明主权国家与居民个人之间的法律关系,说明公民是在法律上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主体。 (2)人民是政治概念,通常指的是整体;它是根据阶级来划分的,是与敌人相对的称谓,强调的是其社会地位。 2.含义不同 我国公民是指具有我国国籍的自然人;我国人民指对社会起促进作用的人群。——两者的判断标准是不一样的。 3.范围不同 我国公民指向我国的全体社会成员,包括人民和敌人,故其范围大于人民。 1.我国的国体(是社会主义事业发展的重要保证)拓展 (1)我国的国体含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1.我国的国体(是社会主义事业发展的重要保证)专家点评: 国家性质亦称国体,是指社会各阶级在国家中的地位。国体概念回答的是国家政权究竞掌握在哪个阶级手里、什么人行使国家权力的问题。关于我国国体的初始规定,见于1949年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的具有临时宪法性质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简称《共同纲领》),而其严格意义上的根本法规定则见于1954年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现行的1982年宪法重申了这一规定。 议题:比较《共同纲领》1954年宪法和1982年宪法对我国国体的规定的异同,并进行简要分析和说明。 《共同纲领》第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为新民主主义即人民民主主义的国家,实行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团结各民主阶级和国内各民族的人民民主专政,反对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为中国的独立、民主、和平、统一和富强而奋斗。” 1954年宪法第一条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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