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计抵减政策解读.pptx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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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计抵减政策解读 01.政策沿革02.03.04.目录CONTENTS政策解读热点问答案例分享 政策沿革起源发展国内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抵扣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税〔2019〕39号总局公告〔2019〕14号总局公告〔2019〕31号财税〔2019〕87号总局公告〔2019〕33号财税〔2022〕11号财税〔2023〕1号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明确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关于增值税发票管理等有关事项的公告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纾困发展有关增值税政策的公告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 01.政策沿革02.03.04.目录CONTENTS政策解读热点问答案例分享 政策解读--概述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抵减加计一定的比例,应纳税额。 政策解读--适用对象生产性服务业生活性服务业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提供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 政策解读--销售额纳税申报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一般计税方法销售额简易计税方法销售额免税销售额税务机关代开发票销售额免、抵、退办法出口销售额即征即退项目销售额 政策解读--销售额适用增值税差额征收政策的,以差额后的销售额确定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实行汇总缴纳增值税的总机构及其分支机构,以总机构本级及其分支机构的合计销售额,确定总机构及其分支机构适用加计抵减政策 政策解读--加计比例生产性服务业10%生活性服务业10%生产性服务业 5%生活性服务业10%生产性服务业10%生活性服务业15%2019年4月1日2019年10月1日2023年1月1日 政策解读--加计抵减声明电子税务局办税服务厅生产性服务业:《适用 5% 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生活性服务业:《适用10% 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 政策解读--加计抵减计算01当期计提加计抵减额02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03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与应纳税额相比较 政策解读--加计抵减计算当期计提加计抵减额 = 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 × 5%(10%)TIPS:纳税人可计提但未计提的加计抵减额,可在确定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当期一并计提,当期计提加计抵减额 = Σ可抵扣进项税额 × 5%(10%) 政策解读--加计抵减计算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的进项税额 = 当期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 × 当期出口货物劳务和发生跨境应税行为的销售额 ÷ 当期全部销售额TIPS:纳税人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不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其对应的进项税额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 政策解读--加计抵减计算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 = 上期末加计抵减额余额 + 当期计提加计抵减额 - 当期调减加计抵减额TIPS:按照现行规定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已计提加计抵减额的进项税额,按规定作进项税额转出的,应在进项税额转出当期,相应调减加计抵减额 政策解读--加计抵减计算应纳税额 = 0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 < 应纳税额0 < 应纳税额 ≤ 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全部结转下期抵减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全额从抵减前的应纳税额中抵减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抵减应纳税额至零。未抵减完的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结转下期继续抵减 政策解读--申报表 政策解读--会计处理实际缴纳增值税时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等 贷:银行存款 其他收益(加计抵减金额)TIPS:增值税加计抵减形成的收益不属于不征税收入或免税收入,应作为应税收入计入纳税所得计征企业所得税 01.政策沿革02.03.04.目录CONTENTS政策解读热点问答案例分享 热点问答问题1:我是一家餐饮公司,此前一直享受生活性服务业15%加计抵减政策,2022年底还有加计抵减余额10万元未抵减完,最近出台了新的加计抵减政策,请问去年没抵减完毕的余额还能在今年继续抵减吗? 热点问答答:按照现行政策规定,你公司此前未抵减完的加计抵减额,可以在加计抵减政策有效期内继续抵减应纳税额。加计抵减政策执行到期后,纳税人不再计提加计抵减额,结余的加计抵减额停止抵减。 热点问答问题2:我是一家服务公司,请问最近出台的加计抵减政策中,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请问这两项政策中的生活服务怎么定义?我应该怎么选择适用不同的加计抵减政策? 热点问答答:两项政策中的生活服务定义一致。按现行规定,生活服务是指为满足城乡居民日常生活需求提供的各类服务活动。包括文化体育服务、教育医疗服务、旅游娱乐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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