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尔论自由读书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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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尔论自由读书报告 读《论自由》有感 ? 密尔对自由的定义 在本书的第一章中,密尔旗帜鲜明的表达了自己的观点,谈到了自己对自由的定义。 援引:“这篇论文的主题不是所谓意志自由~不是这个与那被误称为哲学必然性的教义不幸相反的东西。这里所要讨论的乃是公民自由或称社会自由~也就是要探讨社会所能合法施用于个人的权力的性质和限度。这个问题~很少有人用一般的说法予以提出~更从来没有人用一般性的说法加以讨论~但是它却在暗中深刻地影响着当代一些实践方面的争论~并且看来不久就会被公认为将来的重大问题。它远非什么新的问题~从某种意义说~它几乎从最远的年代以来就在划分着人类,不过到了人类中比较文明的一部分现在已经进入的进步阶段~它又在新的情况下呈现出来~要求人们给以一种与前不同而且较为根本的处理。” 密尔将自由划分为意志自由和社会自由,意志自由属于哲学层面上得自由,表现为人类内在的精神方面,而在这篇文章里密尔着重讨论和阐述的是公民自由或是社会自由。而社会自由则在说明社会与个人之间的“权力”与“权利”之间的关系,是探讨社会所能合法施用于个人的权利的性质和限度,“权力”在多大限度上,才能真正保证个人的“权利”实现,才能真正的获得自由,这是密尔一直在苦苦追索的。 密尔还说到他并非什么新问题,几乎从最远的年代已经划分着人类,社会权力和个人权利之间的关系早已存在于人类社会当中,只是以前从来很少有人用一般的说法提出,甚至讨论,而只是作为政治权力与个人权利之间关系的问题。但现在人类已经进入到新的阶段,是进步的阶段,在新的情况下,要求人们给以一种与以前不同而且较为根本的处理。所以与以前的思想家侧重于论述政治自由不同,密尔他要论述的是社会自由。 ? 权限与自由 密尔对于自由的思考是与很多思想大家是一致的。例如英国思想家,自由主义的开创者—霍布斯对自由的理解是,“自由是指个人能力的范围内缺乏外在的阻碍或干扰,而不自由不是由于某个人缺乏行动的能力,而是指由于受到了某种阻碍,使得他的这种行动成为不可能。”;法国思想家贡斯当:“法律的轻率扩张,在某些时期会使最高贵的东西—自由本身—丧失信誉,使人们只能在最悲惨、最低贱的奴役中寻求庇护”,对于议会他还说到:“一个既不受约束,也无人能控制的议会,是一切权利中最为盲目运作的权力,其后果是最无法预见的,甚至在它自己的成员看来也是如此。??没有不可逾越的界限加以约束,议会就会染上这些恶心。” 因此可以看到思想家们都认为任何的权力都应当是受限制的,在这样的前提下,自由才有存在 可能。没有绝对的自由,只有相对的自由。密尔也觉得应该在“权力”与“权利”之间划定一条边界,对权力进行必要的限制。在书中密尔提出了限制的两种方式。 第一条途径,援引:“第一条途径是要取得对于某些特权即某些所谓政治自由或政治权利的承认~这些自由或权利~统治者方面若加侵犯~便算背弃义务~而当他果真有所侵犯时~那么个别的抗拒或者一般的造反就可以成为正当” 由此看出密尔认为,统治者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所以统治者有义务保护个人的政治自由或政治权利,如果统治者滥用职权,对个人的权利横加干预或肆意践踏,那么个别的抗拒或一般的造反就可以视为正当的做法。人民的监督可以作为限制统治者滥用职权的武器,社会权威与个人权利之间规定一条界限,保存属于个人边界之内的一切自由及其权利不容许任何人、任何权利的侵犯。 就我国历代封建王朝的更替为例,虽然统治者的权力来自于传位制,但是归根结底统治者还是要对臣民负责的,如果统治者在位实行暴政、对百姓横征暴敛、在其位不谋其政、使得天下生灵涂炭,则可想而知那些造反派的出现是具有合法性的,天下易主也实属正当。 第二条途径,援引:“第二条途径~一般说来系一个比较晚出的方策~是要在宪法上建立一些制约~借使管治权力方面某些比较重要的措施须以下列一点为必要条件~即必须得到群体或某种团体的想来是代表其利益的同意” 这种方法主要是从政治体制上建立起了对统治者权力的限制与制约,在这样的限制下统治者不再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力,而是权力的行使都要在宪法的允许范围之内。典型的就是英国的“大宪章运动”,自此英国开始建立起了制约王权的宪政体制。《大宪章》体现和宣示了一条崇高的宪法原则—王权有限,法律至上。还有英国1689年通过的《权利法案》,更能体现出宪法对于王权的制约。它宣告:“凡未经国会同意,以国王权威停止法律或法律实施之僭越权力;凡未经国王批准,借口国王特权,为国王而征收,或供国王使用而征收金钱,超出国会准许之时限或方式者,皆为非法”。 ? 民主、“多数暴虐”、权力扩张 援引:“运用权力的‘人民’与权力所加的人民并不永是同一的,而所说的‘自治政府’亦非每人管治自己的政府~而是每人都被所有其余的人管治的政府。至于~所谓人民意志~实际上只是最多的或者最活跃的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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