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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污染影响类)
项目名称: SZ100干混砂浆技改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淮安锐志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 2023年1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
PAGE 1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
SZ100干混砂浆技改项目
项目代码
建设单位联系人
联系方式
建设地点
地理坐标
国民经济
行业类别
C3039其他建筑材料制造行业
建设项目
行业类别
56 砖瓦、石材等建筑材料制造303
建设性质
□新建(迁建)
?改建
□扩建
□技术改造
建设项目
申报情形
?首次申报项目
□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
□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
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部门(选填)
涟水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文号(选填)
涟工信备〔2021〕95号
总投资(万元)
2000
环保投资(万元)
8
环保投资占比(%)
0.4
施工工期
1个月
是否开工建设
?否
□是:
用地(用海)
面积(m2)
0(在现有厂区改建,不新增用地)
专项评价设置情况
无
规划情况
无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
无
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
无
其他符合性分析
1、“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
(1)生态红线
①苏政发[2018]74号相符性分析
本项目位于淮安市涟水县保滩镇工业集中区(十堡村)。根据《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18]74号),距离项目最近的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为古黄河(涟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距离约912m。具体情况见表1-1。
表1-1 项目周边生态保护红线
生态保护红线名称
类型
地理位置
区域面积
(平方公里)
古黄河(涟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一级保护区:上游1000米至下游500米,及其岸背水坡之间的水域范围和一级保护区水域与两岸背水坡堤脚之间的陆域范围。
二级保护区:一级保护区以外上溯1500米、下延至涟水闸的水域范围和二级保护区水域与两岸背水坡堤脚之间的陆域范围。
1.81
据上可知,项目选址不在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区域范围内,符合《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18]74号)要求。
②与苏政发[2020]1号相符性分析
根据《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20]1号),距离项目最近的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为古黄河(涟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距离约912m。相符性分析见表1-2。
表1-2 项目周边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一览表
生态空间保护区域名称
主导生态功能
红线区域范围
面积(平方公里)
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范围
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范围
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面积
生态空间管控区域面积
总面积
古黄河(涟水县)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水源水质保护
一级保护区:上游1000米至下游500米,及其岸背水坡之间的水域范围和一级保护区水域与两岸背水坡堤脚之间的陆域范围。二级保护区:一级保护区以外上溯1500米、下延至涟水闸的水域范围和二级保护区水域与两岸背水坡堤脚之间的陆域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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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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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1
据上表可知,项目选址不在江苏省生态空间保护区域范围内,符合《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20]1号)中相关要求。
③与苏政发〔2020〕49号相符性分析
本项目与江苏省《关于印发江苏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苏政发〔2020〕49号)相符性分析见表1-3。
表1-3 拟建项目与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相符性分析
管控类别
重点管控要求
相符性分析
判定结果
空间布局约束
禁止在淮河流域新建化学制浆造纸企业,禁止在淮河流域新建制革、化工、印染、电镀、酿造等污染严重的小型企业。
本项目为干混砂浆生产项目,不属于禁止类
符合
污染物排放管控
按照《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暂行调条例》实施排污总量控制制度
本项目遵照执行
符合
资源利用效率要求
限制缺水地区发展耗水型产业,调整缺水地区的产业结构,严格控制高耗水、高耗能和重污染的建设项目
本项目不属于高耗水、高耗能和重污染的建设项目
符合
④与淮政发[2020]16号相符性分析
根据《市政府关于印发淮安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淮政发〔2020〕16号)要求,全省共划定环境管控单元4365个,其中淮安市划定环境管控单元352个,分为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和一般管控单元三类,实施分类管控,见表1-4。本项目位于淮安市涟水县保滩镇工业集中区(十堡村),属于淮安市环境管控单元名录中的重点管控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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