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工程实务教程电子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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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建造师工程实务教程电子版 1A430000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1A430000建筑工程项目施工相关法规与标准 1A431000建筑工程相关法规 1A431010建筑工程建设相关法规 1A431011掌握城市道路管理、城市地下管线管理与建筑工程施工的相关规定 一、城市道路管理与建筑工程施工的相关规定 城市道路既包括城市中用于通行的一般道路,也包括城市中用于通行的桥梁及其附属设施。 1.城市道路行驶方面的相关规定 履带车、铁轮车或者超重、超高、超长车辆不得擅自在城市道路上行驶,上述车辆需要在道路上行驶的,须事先征得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并按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时间、路线行驶。 2.新建、扩建、改建的城市道路交付使用后5年内、大修的城市道路竣工后3年内不得挖掘。 二、城市地下管线管理与建筑工程施工相关的规定 建设单位应当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1A431012掌握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范围、备案期限及应提交的文件 一、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范围 凡在我国境内新建、扩建、改建各类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都必须按规定进行竣工验收备案。 抢险救灾工程、临时性房屋建筑工程和农民自建低层住宅工程,不适用此规定。 二、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期限 (1)建设单位应当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l5d内,依照规定,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备案机关)备案。 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一式两份,一份由建设单位保存,一份留备案机关存档。 (2)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5d内,向备案机关提交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三、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时应提交的文件 (1)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2)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由规划、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 (4)法律规定应当由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对大型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验收合格的证明文件。 (5)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6)法规、规章规定必须提供的其他文件。住宅工程还应当提交《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1A431013掌握城市建设档案管理的范围及城市建设档案报送的期限P376 一、城建档案馆重点管理下列档案资料: 1.各类城市建设工程档案: (1)工业、民用建设工程; (2)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3)公用基础设施工程; (4)交通基础设施工程; (5)园林建设、风景名胜建设工程; (6)市容环境卫生设施建设工程; (7)城市防洪、抗震、人防工程; (8)军事工程档案资料中,除军事禁区和军事管理区以外的穿越市区的地下管线走向和有关隐蔽工程的位置图。 2.建设系统各专业管理部门(包括城市规划、勘测、设计、施工、监理、园林、风景名胜、环卫、市政、公用、房地产管理、人防等部门)形成的业务管理和业务技术档案。 3.有关城市规划、建设及其管理的方针、政策、法规、计划方面的文件、科学研究成果和城市历史、自然、经济等方面的基础资料。 二、城市建设档案报送的期限及相关规定 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后3个月内,向城建档案馆报送一套符合规定的建设工程档案。凡建设工程档案不齐全的,应当限期补充。 停建、缓建工程的档案,暂由建设单位保管。 1A431014掌握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 一、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的开工申报与监督 1.开工申报 装修人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开工前,应当向物业管理企业或者房屋管理机构(以下简称物业管理单位)申报登记。申报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房屋所有权证(或者证明其合法权益的有效凭证); (2)申请人身份证件; (3)装饰装修方案; (4)变动建筑主体或者承重结构的,需提交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的设计方案; (5)装饰装修行为需经批准的,需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超过设计标准(规范),增加楼面荷载的,需提交原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的设计方案;改动卫生间、厨房内防水层的,应提交按防水标准制定的施工方案; (6)委托装饰装修企业施工的,需提交该企业相关资质证书的复印件。非业主的住宅使用人,还需提供业主同意装饰装修的书面证明。 三、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禁止的行为P379 (1)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擅自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2)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 (3)扩大承重墙上原有的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的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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