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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岳高速公路桐岳段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无岳高速公路桐岳段(以下简称本项目)项目建设安全管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项目特点,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项目的建设、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等从业单位均应严格执行本办法,同时应遵守现行公路行业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第二章安全生产管理目标
第三条本项目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管理方针,保障实现的安全生产管理目标是; 安全隐患“零容忍”、安全生产“零事故”、作业人员“零死亡”,创建省部级“平安工地”示范项目。
第三章安全管理体系
第四条本项目接受交通主管部门及安全监督部门监督,建立分级负责安全管理体系。
第五条本项目成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由项目办、总监办、施工单位负责人等联合组成。委员会下设安全生产办公室,设在项目办质量安全部。具体组织框图如下图。
各施工、监理、检测单位分别以本单位为对象组建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为项目办安委会下属机构。
安委会主要职责:
(1)全面负责本项目安全生产领导与管理工作;
(2)宣传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落实上级安全生产要求;
(3)制订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目标及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4)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
(5)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制,按规定签订责任书;
(6)落实风险评估制度;
(7)落实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及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平安工地”建设;
(8)组织参与各类安全生产专项行动。
(9)落实定期开展应急预案演练。
第四章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第六条 项目办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
一、组织结构
组长:项目办主任
副组长:项目办副主任、总工程师
办公室主任:质量安全部部长
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安全工程师
二、主要职责:
1、学习掌握公路交通领域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精神,加强宣传教育和总体工作布置;
2、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明确责任到人;
3、组织安全生产现场观摩会,交流经验、查摆不足;
4、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例会,总结分析安全形势,布置工作重点。
第七条 项目办职责
一、牵头建立健全项目安全管理组织机构;
二、制订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三、监督施工、监理单位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演练;
四、开展施工安全生产检查评比;
五、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例会;
六、及时审核计量、支付安全生产费用;
七、组织或参与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八、配合上级部门开展其他工作。
第八条设计单位职责
一、保障设计方案满足安全生产条件,防止设计不合理诱发安全生产事故;
二、涉及复杂技术的施工工艺,施工图设计文件应注明安全条件要求;
三、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结构、新工艺等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应提出详细安全措施要求,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
四、设计技术交底应增加安全施工篇章,对存在常见施工安全风险进行警示,提出建议措施。
第八条监理单位职责
一、明确监理人员安全管理责任,落实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二、检查施工单位安全教育、培训、班前会开展情况,并按要求参加;
三、审查施工单位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资质;
四、审查施工单位特种设备使用前的验收手续;
五、定期检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措施落实情况,对施工现场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治理;
六、根据规定,审查、审批重大安全技术方案及专项施工方案;
七、审核安全费用计量与支付;
八、及时记录安全生产管理资料,定期整理报备。
第九条施工单位职责
一、承担施工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二、制订本标段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和实施细则;
三、建立健全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明确责任到施工班级、到具体作业人员;
四、结合本标段特点,编制“三阶段风险分析与防控”报告,按规定报备;
五、针对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技术方案及专项施工方案,应组织专家论证评审;
六、严格执行安全教育与培训、安全技术交底、班前会及特种设备准入制度,落实各种安全保障与内部奖惩措施;
七、定期进行现场安全检查,排查隐患及全面整改,及时报告总监办和项目办;
八、针对性开展应急救援、应急响应演练;
九、保证安全生产费用规范使用,确保费用充足;
十、保证平安工地创建示范。
第五章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十条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一、项目开工前,项目安委会对建设、施工、监理、检测等主要管理人员进行安全培训考核,合格后上岗。
二、项目办管理人员日常安全培训由项目办质量安全部负责实施,每月不少于1学时。
三、总监办人员日常安全培训由总监负责实施,每月不少于2学时。
四、施工管理人员及作业人员安全培训由安全部长负责实施,主要管理人员每月不少于2学时;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每月不少于4学时;一线工人进场或者转入新的岗位前须进行公司级、项目部级、班组级三级安全教育,公司级、项目部级不小于15个学时,班组级不小于20个学时;特种作业人员(含电工、焊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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