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重庆师范大学3+2综合测试方案.doc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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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 22 - 重庆师范大学对口贯通“3+2”分段人才培养 综合测试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各项要求,切实做好高职(专科)与本科“3+2”项目试点专业学生转段考核的综合测试相关工作,经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组织机构 在重庆市教育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成立对口贯通“3+2”分段人才培养综合测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职业技能测试的领导、协调和组织实施,由学校监察部门负责监督工作,由教务处负责考试统筹,相关专业综合测试由专业所在学院具体组织实施。 综合测试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杨如安,重庆师范大学副校长 副组长:申仁洪,重庆师范大学教务处处长 杨雨浓,重庆师范大学教务处副处长 李世宏,计算机与信息科学学院副院长 胡志毅,地理与旅游学院副院长 成 员:蒋婕、程渝、周杨、陈宁等 联系人:蒋老师、程老师65910194,教务处) 周老师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商务专业)、陈老师旅游管理专业) 二、实施原则 (一)坚持有利于高校科学选拔人才,有利于推动职业教育教学改革,有利于落实高校招生自主权。 (二)坚持统筹兼顾,充分考虑高职(专科)和应用型本科教育的相互衔接。 (三)严格转段考核标准,根据《重庆师范大学对口贯通“3+2”分段人才培养转段考核与录取工作方案》中规定的转段录取条件,规范考核组织,确保转段工作公平、公开、公正。 (四)加大纪检监察工作力度,严格执行高校招生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办法,坚决纠正和查处招生违规违纪行为。 三、综合测试实施方案 (一)考生报名及资格审核 所有考生均应是高职(专科)与我校对口贯通“3+2” 试点专业学生,考生到所在高职(专科)报名并提交规定报名材料,由高职(专科)进行考生综合测试资格审查,符合资格的考生名单于高职(专科)阶段第五学期开学两周内,由高职(专科)加盖公章后报重庆师范大学教务处,同时提供考生名单的电子版,由重庆师范大学核发考生综合测试准考证。 (二)测试科目 1.测试科目确定 为保证培养的贯通性,综合测试重点对学生必要专业综合理论、专业技术技能进行考核,但以专业技术技能测试为主。综合测试科目从共同制定的各对口试点高职(专科)专业贯通培养人才培养方案的专业核心课程中抽取3门。 不同对口高职(专科)学校同一年级同一专业相同测试科目实行统考。 综合测试科目由重庆师范大学于高职(专科)阶段第五学期期集中抽取,测试前向学生公布、测试科目一旦确定,不得变更。 2.测试范围与分值设置 综合测试科目共3门,每门课程分值150分,满分450分,每个科目的测试范围以课程考试大纲为依据。课程考试大纲由“3+2”相关学院制定,并在考试前向考生公布。 (三)测试命题 1.命题由综合测试工作领导小组聘请有关专家完成,签署保密协议,经综合测试工作领导小组审查,并签署审查意见后,交重庆师范大学教务处密封保存。试题按国家秘密级事项管理。 2.试卷命题应符合综合测试考试大纲要求,既紧扣教材,又联系实际,既有广度和深度,又能如实反应学生对知识的掌握程度和学生的能力强弱。命题人应对考试内容、题型、题量、能力层次、难易程度等进行整体设计。 3.同一代号试卷应按命题要求编制A、B卷(统称为一套试卷),并附有A、B卷标准答案。A、B卷试题题量、出题范围应相当,雷同率不能超过30%。A卷作为考试试卷使用,B卷作为备用卷。 (四)试卷的印制 为保证试卷印刷质量和保密,由重庆师范大学教务处统一印制,保密室密封保存。 (五)试卷领取与回收 测试前一天下午由对口高职(专科)学校派专车专人(至少两名正式在职人员随车)至重庆师范大学保密室领取试卷,领取后直达对口高职(专科)学校并存入保密室保密柜内。测试结束后,各高职(专科)学校派专车专人(至少两名正式在职人员随车),将回收的考试资料和答卷押运至重庆师范大学保密室。 (五)测试实施 按附件1《重庆师范大学对口贯通“3+2”分段人才培养综合测试考务工作流程》实施。 (六)阅卷、成绩上报及存档 阅卷由综合测试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依据评分标准进行阅卷评定成绩,及时公布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两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核,无异议则按照规定上报及发放成绩。考生考试试卷及有关材料交重庆师范大学教务处存档。考生答卷(含答题纸、答题卡)在成绩发布前按国家秘密级事项管理。 (七)考场设置 由综合测试工作领导小组确定考试地点,考场设置在标标准化考场。专业理论笔试科目考场按国家考试的要求进行安排,即每考场30人,不足30人应单独设置一个非标考场,每个考室安排2名监考教师。实作科目测试可安排多个考室同时进行,每个考室至少安排2名教师监考。巡考教师由重庆师范大学指派。 (八)免试政策 免试对象和办法按《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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