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重庆师范大学3+2转段录取工作方案.docx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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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 1 - 重庆师范大学对口贯通“3+2”分段人才培养 转段考核与录取工作方案 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普通分段培养智能产业高端技术技能人才试点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渝教高发[2019] 12号)文件要求,为做好重庆师范大学对口贯通“3+2分段人才培养转段考核工作,结合重庆师范大学和各高职(专科)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则 公平公正,流程规范,平稳有序,周密安全。 二、组织机构 (一)转段考核与录取工作领导小组 学校成立转段考核与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口贯通“3+2”分段人才培养转段考核与录取工作的领导和统筹。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教务处,负责日常事务。 组长:分管教学工作的校领导 成员:教务处处长、招生就业处处长、学生处处长、人事处处长、财务处处长、相关学院院长 工作职责: 1.全面负责对口贯通“3+2”分段人才培养转段考核与录取工作; 2.审定综合测试暨招生录取工作方案,制订录取选拔标准和程序; 3.审定命题保密协议; 4.统一对外发布考试成绩; 5.审定“3+2”录取学生名单; 6.开展对工作人员业务、政策、纪律和保密等方面的教育和培训; 7.综合测试保密、命题、阅卷等劳务费审核发放。 (二)综合测试工作小组 组长:教务处处长 副组长:教务处分管教学运行的副处长、相关学院分管“3+2”工作的院长 成员:教务处教学运行科考试管理工作人员、“3+2”相关学院教科办工作人员、“3+2”相关专业负责人及教师 工作职责: 1.制订综合测试工作方案,确定综合测试的科目、考试时间、考试地点和考试形式; 2.组建各专业命题小组,负责综合测试的考试命题、阅卷等工作; 3.组建考务小组,按照考试要求完成考务及巡考工作; 4.复核并汇总成绩,确保成绩的公正、准确。 (三)录取工作小组 组长:教务处处长 副组长:教务处分管教学运行的副处长、相关学院分管“3+2”工作的院长 成员:教务处教学运行科学籍管理工作人员、“3+2”相关学院教科办工作人员、教务处工作人员。 工作职责: 1.全面负责高职(专科)与本科对口贯通“3+2”转段录取和公示(不少于5工作日); 2.学生录取通知书发放; 3.学生进校后学籍异动相关事宜; 4.备案公示无异议的录取名单至市教委等。 三、转段考核 对口试点高职(专科)专业的各年级学生均需参加转段考核,转段考核包括过程考核和综合测试。 (一)过程考核 过程考核标准和实施方案由各对口试点高职(专科)依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负责组织制定并具体实施,方案应包括考核的具体内容、方式、程序等。考核标准、实施方案按市教委相关要求报有关单位及重庆师范大学备案。 (二)综合测试 过程考核合格的学生方可参加专业综合测试,综合测试由重庆师范大学组织实施,重点对学生专业文理基础、综合理论和技术技能进行考核。综合测试成绩将作为学生选拔录取的主要依据,过程考核、专业综合测试合格,符合重庆师范大学相关录取条件,方可转入本科阶段学习。测试工作方案由重庆师范大学制定并报市教委、市教育考试院备案。 1.测试科目确定 为保证培养的贯通性,综合测试重点对学生必要专业综合理论、专业技术技能进行考核,但以专业技术技能测试为主。综合测试科目从共同制定的各对口试点高职(专科)专业贯通培养人才培养方案的专业核心课程中抽取3门。 不同对口高职(专科)学校同一年级同一专业相同测试科目实行统考。 综合测试科目由重庆师范大学于高职(专科)阶段第五学期期集中抽取,测试前向学生公布、测试科目一旦确定,不得变更。 2.测试范围与分值设置 综合测试科目共3门,每门课程分值150分,满分450分,每个科目的测试范围以课程考试大纲为依据。考试大纲由“3+2”相关学院制定,由学院分教指委审定通过,院长签字盖章后报教务处备案,并在考试前向考生公布。 3.试卷命题与印制 (1)试卷命题 命题由综合测试工作小组聘请有关专家完成,具体由对口本科专业所属学院按专业成立命题小组,负责命题、审题等工作,命题工作场所实行封闭管理,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所有进出人员不得携带违禁物品,包括手机、照相设备、扫描设备等。命题小组由专业负责人和相关课程教师组成。命题组组长由对口本科专业的专业负责人担任,每门课程至少有2名命题人员。其中一人为主命题人。所有命题教师均由重庆师范大学专业教师担任。命题应依据课程教学大纲(教学标准),合理设计题型、题量和难度,确保试卷具有良好的信度、效度和区分度。 (2)样卷印制 各科目命题完成后,应按照《重庆师范大学对口贯通“3+2”分段人才培养综合测试试卷》模板格式, 制作A、B卷(统称为一套试卷)样卷、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并用信封分别封装。 (3)试卷印封 命题完成后,由命题老师送至教务处文印室印制试卷,参与制卷过程的工作人员须是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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