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猕猴桃种植技术服务合同.docxVIP

  1. 1、本文档共7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原创力文档(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5. 5、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6. 6、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7. 7、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8. 8、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猕猴桃种植技术服务合同 甲方(委托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职务: 住所地: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微信号: 乙方(服务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职务: 住所地: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微信号: 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基础上,就猕猴桃种植技术服务相关事宜,经充分协商一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技术服务内容 第一条 甲方委托乙方为猕猴桃种植提供技术服务。乙方应为甲方提供以下各项技术服务: (一)猕猴桃种植的完整计划方案。 (二)不少于 人的专业技术服务团队,保证种植过程的顺利进行。 (三)为甲方培训 名猕猴桃种植的专业技术人员。 (四)从猕猴桃果树品种选购、果树定植到果实采摘,全程协助甲方建立猕猴桃种植的资料库。 第二条 技术服务的方式:以猕猴桃种植技术顾问的身份组织不少于 人的专业技术服务团队提供全程服务。 第三条 技术服务的期限:本合同服务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满或终止前30日内,甲乙双方应当就是否续签合同交换意见并进行必要的协商,以保证服务工作的连续性。 二、技术服务费及支付方式 第四条 甲方应将技术服务费人民币(大写): 元(¥: 元)支付到下列乙方指定账户。 开户行: 账户名: 账 号: 第五条 除前条规定的银行汇款支付外,以下三种支付方式双方均予认可: (一)支付宝转账;(二)微信转账;(三)现金支付。 第六条 乙方进行必要的调査研究、分析论证、试验测定活动经费包含在合同报酬中,甲方不再额外支付。 第七条 双方约定报酬的支付方式和期限如下: (一)本合同生效之日起5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50%费用; (二)猕猴桃全部成活并初次采摘销售后,甲方支付剩余50%费用。 三、双方的其他权利义务 第八条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现有的所有资料,包括具体要求、投资计划等。 第九条 甲方保证为乙方提供以下工作条件: (一)筹备阶段的办公场地,办公设备;? (二)种植阶段的试验、检测设备; (三)技术服务团队的必要生活设施和交通工具。 第十条 甲方应严格按照乙方的指导对猕猴桃果树进行种植看护,如因甲方未按要求进行操作的,所有损失自行承担。 第十一条 乙方需提供技术服务团队人员指导他人成功种植猕猴桃果树的证明。 第十二条 乙方对甲方猕猴桃种植的所有计划方案均应提供书面材料并加盖乙方公章。 第十三条 乙方在本服务合同期限内,应当为甲方进行3次以上技术培训课。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栽种、病虫害防治、果实采摘等。 第十四条 自猕猴桃果实初次收成开始,乙方应当收购甲方果实或为甲方介绍其他买家,保证果实以不低于市场同级别猕猴桃的价格出售。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购买权。 第十五条 本合同期限届满后,乙方仍需为甲方提供免费的技术咨询服务。 四、合同的变更、解除 第十六条 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解除合同。 第十七条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任何条款约定的,在对方催告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没有改正为全面履行的,守约方有权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合同,且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相当于合同总额5%的违约金,并赔偿其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可得利益、律师费用等全部损失)。 第十八条 一方只主张违约责任,没有主张解除合同的,合同应当继续履行。一方收到解除合同的通知后,对解除有异议的,应当在十五日内向法定机关提出,否则,视为对解除无异议。 五、违约责任 第十九条 一方接受对方逾期履行的,不视为对其违约行为的认可

文档评论(0)

叮叮法律 + 关注
实名认证
文档贡献者

优质的法律文书,合同模板提供者。

认证主体闫**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

相关课程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