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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批稿)玻璃纤维及制品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报批稿)
职业概况
职业名称
玻璃纤维及制品工①
职业编码
6-15-04-01
职业定义
操作玻纤成型、纺织等设备,制取玻璃纤维,制成玻纤纺织品和非织造制品,并进行后处理的人员。
职业技能等级
本职业共设十个工种,每个工种均设置五个等级,分别为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
职业环境条件
室内、常温、有一定噪音和粉尘。
职业能力特征
具有一定的学习和计算能力;具有一定的空间感和形体知觉;手指、手臂灵活,动作协调。
普通受教育程度
初中毕业(或相当文化程度)。
职业技能鉴定要求
申报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五级/初级工:
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②工作 1 年(含)以上。
① 本职业包含但不限于下列工种:配料熔制工、浸润剂配置工、玻纤拉丝工、铂合金漏板(坩埚)制造工、玻纤非织造制品生产工、玻纤编织制品生产工、玻纤织布带工、制品后处理工、玻纤及制品检验工、玻纤保全保养工。
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学徒期满。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工: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4 年(含)以上。
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6 年(含)以上。
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③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④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高级工: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5 年(含)以上。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经评估论证、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具有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
②相关职业:高岭土、珍珠岩等非金属矿物加工人员;玻璃及玻璃制品生产加工人员;纺纱
人员、织造人员、针织人员、非织造布制造人员;制浆造纸人员;合成树脂生产人员;通用基础件装配制造人员等职业。下同。
③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硅酸盐材料制品生产、纺织技术、纺织工程、针织工艺、化工工艺、
化工分析与检验、高分子材料加工工艺、制浆造纸工艺、机械设备维修、机械设备装配与自动控制等专业。下同。
④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材料工程技术、非金属矿物材料技术、材料成型与控制技术、现代纺
织技术、纺织机电技术、理化测试与质检技术、高分子材料工程技术、高分子合成技术、制浆造纸技术等专业。下同。
工作 2 年(含)以上。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二级/技师: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4 年(含)以上。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3 年(含)以上;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预备技师证书的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2 年(含)以上。
具备以下条件者,可申报一级/高级技师: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4 年(含)以上。
鉴定方式
分为理论知识考试、技能考核以及综合评审。理论知识考试以笔试、机考等方式为主,主要考核从业人员从事本职业应掌握的基本要求和相关知识要求;技能考核主要采用现场操作、模拟操作等方式进行,主要考核从业人员从事本职业应具备的技能水平;综合评审主要针对技师和高级技师,通常采取审阅申报材料、答辩等方式进行全面评议和审查。
理论知识考试、技能考核和综合评审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 60 分(含)以上者为合格。
监考人员、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
理论知识考试中的监考人员与考生配比不低于 1:15,且每个考场不少于 2
名监考人员;技能考核中的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 1:5,且考评人员为 3 人以上单数;综合评审委员为 3 人以上单数。
鉴定时间
理论知识考试时间不少于 90min;技能考核时间不少于 60min;综合评审时间不少于 30min。
鉴定场所设备
理论知识考试应在标准教室里进行;技能考核在具有必要的仪器设备、工具的场所进行。
基本要求
职业道德
职业道德基本知识
职业守则
爱岗敬业、诚实守信,自觉履行各项职责。
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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