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样本).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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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样本) 项目名称: 致: (采购人名称) 本企业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企业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企业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统计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划分标准,本企业为 行业(行业类别)的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企业参加本项目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 企业基本情况表 行业类别 营业收入(万元) 从业人员(人) 资产总额 (万元)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公章): 年 月 日 填写《企业基本情况表》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除建筑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三个行业外,其余行业无需填写资产总额项。 2.农、林、牧、渔业无需填写从业人员和资产总额项。 3.若供应商提供了其他企业制造的货物,且该企业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小型或微型企业的,还须提所涉及其它企业的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样本参照附表)(若涉及多个制造商的,每个制造商均须出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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