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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企业老旧
装置安全风险评估指南
目 录
一、总则 1
二、老旧装置范围与分类1
(一)老旧装置范围1
(二)老旧装置分类2
三、老旧装置风险评估2
(一)风险矩阵标准2
(二)老旧装置事故后果等级判断 4
(三)老旧装置可能性等级划分 7
(四)风险等级确定8
四、老旧装置风险管控要求9
(一)淘汰退出9
(二)高风险装置10
(三)较高风险装置10
(四)一般风险装置10
附件:1.爆炸物、剧毒 (高毒)气体和液体排查表
2.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企业老旧装置安全风险评估细则
一、总则
为规范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企业老旧装置的安全风险排查
与评估分级,实施老旧装置安全风险分类整治与管控,依据国
家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标准规范,结合有关事故案例,
制定本指南。
二、老旧装置范围与分类
(一)老旧装置范围。本指南所指老旧装置为取得应急管
理部门安全生产许可或使用许可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企业中
建成投产20年(含)以上的装置(包括独立装置和联合装置),
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涉及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2.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
3.涉及爆炸物、剧毒 (高毒)气体和液体;
4.装置内涉及危险化学品的主要反应器、压力容器、常压
储罐、低温储罐和GC1级压力管道等设备设施达到设计使用年
限,或未规定设计使用年限、但实际投产运行时间超过20年。
备注:
①适用范围不包括危险化学品储运系统罐区储罐,本指南
中所指常压储罐、低温储罐为装置内储罐。
②对于已整体更换设备的装置,实际投产时间按设备整体
更换后投产时间计算起始时间。经过数次改造,每次都有利旧
设备、设施,但只更新一部分,未完全更换的按初始投产时间
计算。
1
③联合装置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独立装置集中紧凑布置,
且装置间直接进料,无供大修设置的中间原料储罐,其开工或
停工检修等均同步进行,视为一套装置。评估时应把联合装置
视为一套装置。
2015
④爆炸物为《危险化学品目录》( 版)中危险性类别
为 “爆炸物1.1项”的71种危险化学品。剧毒 (高毒)气体和
液体为 《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中列入重点监管的或特
21 1
别管控的 种剧毒 (高毒)危险化学品(见附件 )。
⑤GC1级压力管道的划分标准见《压力管道规范 工业管道
第1部分:总则》(GB/T 20801.1-2020)。
(二)老旧装置分类。按照物料危险性、危险化学品的存
量等因素,分为以下三类老旧装置:
Ⅰ类老旧装置:涉及剧毒气体、爆炸品,且剧毒气体或爆
炸品构成重大危险源的老旧装置。
Ⅱ类老旧装置:火灾危险性为甲类的重大危险源装置;涉
及高毒气体或液体的重大危险源装置 (高毒气体或液体含量超
过重大危险源临界量,或高毒气体浓度大于立即威胁生命和健
康浓度IDLH)。
Ⅲ类老旧装置:除Ⅰ、Ⅱ类以外的其他老旧装置。
三、老旧装置风险评估
(一)风险矩阵标准
参考大型中央企业、国外大型能源化工公司的相关风险矩
= ×
阵(风险 事故发生可能性 事故后果严重性),本指南采用以
2
下风险矩阵标准,作为老旧装置风险等级的判断准则。
图1 老旧装置风险矩阵
发生的可能性等级:从不可能到频繁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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