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位包销协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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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位包销协议 PAGE 6 合同编号: 车位包销协议 甲方:*** 联系地址: 乙方: ***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就乙方包销和购买甲方***项目(下称“本项目”)车位具体事宜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车位基本情况及包销期限 1.1乙方自愿购买、包销甲方所开发的***项目(项目推广名为“***”)的标准车位共计***套(下称“车位”)。甲乙双方在项目车位位置、平面图具备确认条件后,另行确认车位明细作为本协议附件。 1.2 乙方的包销期为: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车位完成确权【确权日以车位办理项目整体确权而获取的《不动产权证书》的出具日期为准,下同】后的365日。 1.3 甲方协助更名期为:车位完成确权之日起365日内。 1.4 独家销售权:(1)包销期届满前,乙方为甲方本项目所有车位的独家销售商,甲方不得自行销售或再委托其他任何第三方进行对外销售;(2)如乙方按本合同约定选择退出的,甲方可以自行销售或委托代理商销售未售的车位。 第二条 车位价格及结算方式 2.1车位总价 2.1.1本协议约定的所有车位含税总价合计为***元(大写人民币***元),平均含税单价***元/个(大写人民币***元/个)。 2.1.2 为免歧义,本协议项下的车位总价款系指***个车位价款总和***元(大写人民币***元),乙方包销的车位将来无论是出售给第三方还是乙方自己购买,甲方均仅收取该车位总价款***元(大写人民币***】元),该车位总价款以外的溢价或其他收益均归乙方所有并由乙方自行收取。 2.2 车位总价的结算方式 2.2.1第一期购车位价款:乙方应于***年***月***日前向甲方支付车位总价款的【20】%作为定金(支付第二期款项时,该定金自动转为购房的首期款),共计***元(大写人民币***元)。 2.2.2第二期购车位价款:乙方应于车位完成确权后一个月内向甲方支付车位总价款的【30】%,共计***元(大写人民币***元)。 2.2.3第三期购车位价款:乙方应于***年***月【***日前(如前述期限届满前车位仍未完成确权的,双方同意付款期限顺延至车位完成确权后【1】个月内)向甲方支付车位总价款的【50】%,共计***元(大写人民币***元)。 2.2.4 第2.2.2条和第2.2.3条约定的第二期和第三期购车位价款,在付款期限届满时乙方实际应当支付的金额=当期乙方应付甲方的车位价款 — (甲方累计收到的乙方指定的更名客户支付的车位价款+甲方累计收到的乙方支付的车位价款 — 甲方按照第3.1.3条约定累计退回乙方的车位价款)。如果“当期乙方应付甲方的车位价款 — (甲方累计收到的乙方指定的更名客户支付的车位价款+甲方累计收到的乙方支付的车位价款 — 甲方按照第3.1.3条约定累计退回乙方的车位价款)”的计算结果小于或等于零,则当期车位价款乙方可不向甲方支付。 2.3收款账户 2.3.1甲方指定收款账户 户名:*** 账号:*** 开户行:*** 2.3.2乙方指定收款账户 户名: 账号: 开户行: 第三条 销售衔接 3.1协议签订及款项收取: 3.1.1协议签订:在乙方指定第三人购买车位且车位确权之后,甲方应配合与第三人签订《认购协议》、《商品房买卖合同》及相关法律文件。 3.1.2车位价款:甲方与乙方指定第三人签订《认购书》、《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车位价款固定为x万元/个。第三人购买车位应当向甲方指定的甲方名义开立的账户支付前述x万元/个的价款,甲方应向第三人开具相应金额的发票。包销车位的高于x万元/个的溢价部分由乙方自行收取,由乙方向第三人开具收款收据,并根据购买车位的第三人的要求开具溢价对应金额的发票。 3.1.3 甲方在以下条件同时满足时,应当在xx个自然日内向乙方退回特定车位的价款(每个6万元),且乙方不需向甲方提供发票: (1)在第三人已经按第3.1.2条的约定向甲方支付特定车位的6万元/个的价款: (2)第(1)项的第三人已向甲方支付特定车位的价款后,乙方按照第2.2条的约定向甲方累计的付款金额-甲方累计向乙方退回的车位款+乙方推介客户累计实际支付至甲方账户的车位款≥乙方已累计向第三人销售的车位个数×x万元/个。 3.2 更名政策 3.2.1车位确权之日起xx日(含本数)内,符合中山市政府部门相关规定条件下,对每个包销车位甲方同意向乙方指定客户提供一次免费认购更名及签约机会。 3.2.2车位确权之日起超过xx日的,甲方不再配合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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