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牛 羊鸡定点屠宰厂基本管理制度范本.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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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河北省牛羊鸡定点屠宰厂 基本管理制度范本 目 录 之一、牛(羊、鸡)定点屠宰厂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 之二、牛(羊、鸡)进厂验收管理制度 之三、牛(羊、鸡)静养管理制度 之四、屠宰加工管理制度 之五、牛(羊、鸡)肉品检验管理制度 之六、牛(羊、鸡)肉及副产品交易管理制度 之七、卫生防疫消毒制度 之八、污水污物处理管理制度 之九、病害肉无害化处理制度 之十、台账管理制度 之十一、牛(羊、鸡)定点屠宰厂“十不准” 之十二、牛(羊、鸡)屠宰加工“八不准” 之十三、牛(羊、鸡)肉品检验“六不准” 附表:1.河北省牛(羊、鸡)定点屠宰厂收购(进厂)情况登记表 2.河北省牛(羊、鸡)定点屠宰厂肉品检验及出厂情况登记表 3.河北省牛(羊、鸡)定点屠宰厂病害牛(羊、鸡) 产品无害化处理登记表 之一、牛(羊、鸡)定点屠宰厂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 为保证消费者权益不受侵害,确保消费者吃上“放心肉”,本厂向社会各界郑重承诺: 一、实行封闭式屠宰加工。 二、从业人员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持有效证件上岗。 三、进厂牛(羊、鸡)全部健康且检疫合格。 四、待宰牛(羊、鸡)静养时间达到12小时以上。 五、严格按照屠宰和肉品品质检验规定进行生产。 六、决不对牛(羊、鸡)或牛(羊、鸡)产品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决不让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肉品出厂。 七、坚决做到对病害牛(羊、鸡)及病害产品进行无害化处理。 八、生产条件和生产环境达到国家和我省规定的卫生要求,污水、污物达标排放。 九、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从牛(羊、鸡)进厂到产品出厂的关键环节均建立台账,并保存2年以上。 十、本厂对出厂产品的质量安全负责。 企业(印章) 年 月 日 之二、牛(羊、鸡)进厂验收管理制度 一、为加强对牛(羊、鸡)进厂管理,切实保证进厂牛(羊、鸡)健康无疫病,把住放心肉生产的第一关口,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结合本厂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牛(羊、鸡)接收人员在接收牛(羊、鸡)时必须如实填写《河北省牛(羊、鸡)定点屠宰厂收购(进厂)情况登记表》。 三、验收人员必须提前15分钟上岗,并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佩戴证章。 四、验收人员负责清扫工作场所内外,保持工作场所清洁。 五、工作期间要尽心尽责,不准擅离职守。 六、对客户要一视同仁,礼貌待客,不准以权谋私,吃、拿、卡、要,刁难客户。 七、验收实行岗位责任制并重奖重罚。 八、验收环节设置卸车前初检、验证查证、卸车进圈、记录等岗位。工作要求: (一)牛(羊、鸡)卸车前要进行初检。在货主出示产地检疫合格证明、运输车辆消毒证后,核对待卸车牛(羊、鸡)数量是否与检疫合格证明登记的数量相符。观察待卸牛(羊、鸡)是否健康、是否被注水、是否有因物理原因致伤致残。整车牛(羊、鸡)与票证相符、合格的,可进至卸牛(羊、鸡)台(棚)卸车。 (二)分圈卸车。如发现待卸车牛(羊、鸡)数量与票证不符,经全部检验检疫后,再进至卸车台(棚)卸车。牛(羊、鸡)必须在卸牛(羊、鸡)台(棚)逐车逐批进行,不得以暴力方法强行驱赶牛(羊)或抓鸡。 (三)及时处理。在卸车时,应逐个观察牛(羊、鸡)的健康状况。对疑似病牛(羊)立即驱入隔离圈,鸡应抓入鸡笼放入隔离棚观察;对物理原因致伤、致残的牛(羊、鸡),可视情况进行急宰或缓宰。并通知有关部门依法进行处理。发现疑似传染病或其他重大疫病牛(羊、鸡)时,整车牛(羊、鸡)须进至隔离场所,并立即向主管领导汇报,按有关规定处理。 九、班组长为第一责任人,负责本制度的具体实施,并对责任人的行为负连带责任。 十、奖惩(略) 总负责人:XXX 卸车初检负责人:XXX 验证人:XXX 记录人:XXX 验收负责人:XXX 之三、牛(羊、鸡)静养管理制度 一、为加强对进圈(鸡应进笼)牛(羊)的管理,杜绝注水、灌水行为,提高肉品质量,根据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结合本厂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本厂牛(羊、鸡)进厂和静养时间为:牛(羊、鸡)送宰前应停食静养12小时以上。最晚入圈时间:冬:…夏:…秋:…春:…。最早屠宰时间:冬:…夏:…秋:…春:…。 三、静养 管理人员必须按第二条规定的时间进行管理。超时接收的牛(羊、鸡)要归入“明日待宰圈(棚)”。 四、静养管理人员负有以下责任: (一)不得允许非生产管理人员进入静养区; (二)不得对静养的牛(羊、鸡)灌(注)水或其他物质,也不得允许他人对静养的牛(羊、鸡)灌(注)水或其他物质; (三)不得以任何方式,使静养牛(羊、鸡)以非自然状态生理需要喝水; (四)宰前三小时,为静养牛(羊)断水(鸡应充分给水); (五)保证静养期间牛(羊、鸡)免受外来侵害,为静养牛(羊、鸡)创造安全环境; (六)观察静养期间牛(羊、鸡)生理变化,剔除疑似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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