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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申报指南
根据《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 (农业部 2016 年第 4 号令)的有关规定,即日起,凡申请参加国家主要农作物品
种试验审定的,请按本指南附件要求办理。受国家品种审定委员会办公室委托,全国农技中心品种区试处负责申请受理工作。
附件 : 1. 国家主要农作物品种试验审定申请要求 ;
2. 国家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申请表 ;
3.品种选育报告 ;
4.品种比较试验要求 ;
5.转基因检测报告;
6.品种和申请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
7.标准样品提交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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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
国家主要农作物品种试验审定申请要求
根据《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规定,申请参加国家主要农作物品种试验审定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申请品种的条件
(一)人工选育或发现并经过改良;
(二)与现有品种(已审定通过或本级品种审定委员会已受理的其他品种)有明显区别;
(三)形态特征和生物学特性一致;
(四)遗传性状稳定;
(五)具有符合《农业植物品种命名规定》的名称;
(六)已完成同一生态类型区 2 个生产周期以上、多点的品种比较试验;
(七)能提供足够的种子用于品种试验和标准样品留存(具体要求见附件 7)。
二、申请材料的要求
(一)申请者应提交国家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申请材料,内容包
括:
1、申请表(格式见附件 2);
2、品种选育报告(格式见附件 3),包括亲本组合以及杂交种的
亲本血缘关系、选育方法、世代和特性描述;品种(含杂交种亲本)
特征特性描述、标准图片,建议的试验区域和栽培要点;品种主要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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陷及应当注意的问题;
3、品种比较试验报告(格式见附件 4),包括试验品种、承担单
位、抗性表现、品质、产量结果及各试验点数据、汇总结果等,或省
级品种审定试验结果报告;
4、转基因检测报告,或者转基因品种的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证
书复印件(格式见附件 5);
5、通过省级审定的,提供省级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的审定合
格证书以及审定公告复印件(与申请品种相关部分) ;
6、取得新品种权的提供新品种权证书复印件,通过新品种权初
审的提供受理通知书复印件;
7、品种和申请材料真实性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6);
8、标准样品要求(具体要求见附件 7);
(二)应提交材料的格式和数量要求
所有材料一律采用 A4 规格,并装订成册,一式三套。注意不要
用塑料封面。
三、申请的受理
申请者在各作物品种区试年会前将国家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申
请材料电子版(盖章页扫描原件)发送至全国农技中心品种区试处,
并于规定日期前将加盖单位公章的《国家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申请
表》报送全国农技中心品种区试处,或交由省级种子管理部门统一带
至区试年会。确定进入试验的品种,申请者在区试年会后 15 日内,
按要求报送国家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申请纸质材料,逾期不能提交完
整材料的取消参试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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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农技中心品种区试处联系方式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麦子店街 20 号楼 616 室
邮 编: 100125
联系人:
曾 波(水稻),010,zengbo@agri.gov.cn
郭利磊(小麦),010,guolilei@agri.gov.cn
邱 军(玉米),010,qiujun@agri.gov.cn
孙世贤(棉花),010,sunshixian@agri.gov.cn
何艳琴(大豆),010,heyanqin@agri.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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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
国家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申请表
作物种类
品种名称
品种类型
品种来源
申请组别
申 请 者
(加盖公章)
国
籍
地
址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
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
传
真
电子邮件
育
种 者
国
籍
地
址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
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
传
真
电子邮件
新品种保护名称
品种权号
亲本组合
□已获授权
品种
保护
申请公告暂定名称
申请公告号
亲本组合
□保护申请中
情况
□未申请保护
转基因生物名称
转基因安全证书编号
亲本组合
是否
□是
转基因
□否
以往审
审定编号
公告品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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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情况
育种者意见:
公 章(签字)
年 月 日
省级种子管理部门意见:
公 章
年 月 日
填写说明:
1、品种名称应符合《农业植物品种命名规定》 。
2、品种类型按下述选择填写:
稻:常规种、三系杂交种、两系杂交种
小麦:常规(中筋、强筋、弱筋)种、杂交种
玉米:普通玉米、甜玉米、糯玉米、青贮玉米、爆裂玉米
棉花:常规种、杂交种、三系杂交种
大豆:常规种、杂交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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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申请组别要根据国家区域试验设置的组别选择填写。
4、育种者是指品种选育的单位或者个人,属职务育种的填选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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