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本文档共38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 2、原创力文档(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省域道路客运联网售票系统
工程建设指南
前 言
“省域道路客运联网售票系统”是《公路水路交通运输信息化“十二
五”发展规划》(交规划发〔2011〕 192 号文印发)提出的行业信息化重大
工程“公路水路交通出行信息服务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本工程将整
合省域道路客运联网售票静态信息与动态信息,实现道路客运信息发
布、多元化售票、票款清分结算、道路客运信息监测等功能,提高公众
查询票务信息和购票的便捷性,促进道路客运企业提高运输组织效率,
支持交通运输部门监督决策,并为建立全国道路客运联网售票系统和
实现综合运输信息服务奠定基础。
为更好地指导各地开展省域道路客运联网售票系统建设,明确工
程建设内容和建设要求,保证工程建设在不同层级间、不同区域间,和
与其他交通运输行业信息化重大工程、出行信息服务系统工程间的整
体性、协调性和集约性,按照《公路水路交通运输信息化“十二五”发展
规划推进方案》(厅规划字〔2012〕 12 号文印发)确定的总体框架,制订本
指南。
省域道路客运联网售票系统建设工程须严格遵守相关国家标准
和行业标准,所需的数据元、数据交换、服务接口等标准规范由交通
运输部另行制定。
本指南由工程技术支持单位中国交通通信信息中心起草。
目 录
0
0
I
II
第一章 总体要求
一、建设目的
通过省域道路客运联网售票系统建设达到以下目的:一是有效
整合省域道路客运基础信息与动态信息,形成省域道路客运联网售
票数据中心,构建多元化售票体系,提高道路客运售票服务信息化
水平,为公众提供方便的售票服务 ;二是完善客流分析功能,为客
运企业合理调配运力提供数据支撑,降低企业经营成本,增加企业
竞争力;三是为交通运输部 门提供道路旅客运输经济运行动态信息,
提高交通运输部 门规划与决策科学性;四是执行国家与行业相关标
准规范,为实现全国道路客运联网售票和提升综合运输信息服务
水平提供支撑。
二、建设范围
(一 业务范围。
省域道路客运联网售票工程涵盖的主要业务包括:数据交换管
理、业务管理、售票服务、清分结算以及客运信息监测等 5 个方面。
数据交换管理应通过应用统一的接口或统一的站务系统实现
客运信息资源的标准化,依托省级联网售票数据交换系统,实现道
1
路客运基础信息与动态信息的汇聚和管理,建成省级道路客运联
网售票数据中心;业务管理应基于省级道路客运联网售票数据中心
实现票源管理、票据管理等后台管理业务 ;售票服务应在联网售票
业务管理的基础上,为公众出行提供客运信息综合查询以及网络
售票、代售点售票、自助终端售票、智能终端售票、 电话售票等多
元化售票服务 ;清分结算应实现省内联网售票票款清分结算;客运
信息监测应实现道路客运以及联网售票数据统计分析,为客运企
业提供客流监测功能、为交通运输部 门提供行业监测以及辅助决
策等功能。
在符合全国道路客运联网售票系统建设相关要求的基础上,各
地可根据当地道路客运行业的实际发展状况,对省级工程业务范
围进行适当扩展。
(二 对象范围。
本工程联网对象应至少覆盖省域范 围内二级以上客运站;条件
较好的地区,可根据本省实际情况适当扩展建设范围。
三、建设定位
本工程以社会公众为主要用户,应尽可能加强道路客运票务
2
资源统筹及与其他客运信息的联动,为公众提供便捷的出行信息
查询和售票服务 ;加强清分结算管理,提高清分结算效率和准确性,
避免给客运企业、客运站增加经营压力;充分利用数据资源开展统
计分析,服务客运企业精细化管理和交通运输部 门监管决策。
各省可根据建设条件合理确定上述功能的实现程度。建设条
件较好的地区,应在实现公众售票的便捷性和行业管理的精细化
程度上提出更高要求。
四、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