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域道路客运联网售票系统工程建设指南.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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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域道路客运联网售票系统 工程建设指南 前 言 “省域道路客运联网售票系统”是《公路水路交通运输信息化“十二 五”发展规划》(交规划发〔2011〕 192 号文印发)提出的行业信息化重大 工程“公路水路交通出行信息服务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本工程将整 合省域道路客运联网售票静态信息与动态信息,实现道路客运信息发 布、多元化售票、票款清分结算、道路客运信息监测等功能,提高公众 查询票务信息和购票的便捷性,促进道路客运企业提高运输组织效率, 支持交通运输部门监督决策,并为建立全国道路客运联网售票系统和 实现综合运输信息服务奠定基础。 为更好地指导各地开展省域道路客运联网售票系统建设,明确工 程建设内容和建设要求,保证工程建设在不同层级间、不同区域间,和 与其他交通运输行业信息化重大工程、出行信息服务系统工程间的整 体性、协调性和集约性,按照《公路水路交通运输信息化“十二五”发展 规划推进方案》(厅规划字〔2012〕 12 号文印发)确定的总体框架,制订本 指南。 省域道路客运联网售票系统建设工程须严格遵守相关国家标准 和行业标准,所需的数据元、数据交换、服务接口等标准规范由交通 运输部另行制定。 本指南由工程技术支持单位中国交通通信信息中心起草。 目 录 0 0 I II 第一章 总体要求 一、建设目的 通过省域道路客运联网售票系统建设达到以下目的:一是有效 整合省域道路客运基础信息与动态信息,形成省域道路客运联网售 票数据中心,构建多元化售票体系,提高道路客运售票服务信息化 水平,为公众提供方便的售票服务 ;二是完善客流分析功能,为客 运企业合理调配运力提供数据支撑,降低企业经营成本,增加企业 竞争力;三是为交通运输部 门提供道路旅客运输经济运行动态信息, 提高交通运输部 门规划与决策科学性;四是执行国家与行业相关标 准规范,为实现全国道路客运联网售票和提升综合运输信息服务 水平提供支撑。 二、建设范围 (一 业务范围。 省域道路客运联网售票工程涵盖的主要业务包括:数据交换管 理、业务管理、售票服务、清分结算以及客运信息监测等 5 个方面。 数据交换管理应通过应用统一的接口或统一的站务系统实现 客运信息资源的标准化,依托省级联网售票数据交换系统,实现道 1 路客运基础信息与动态信息的汇聚和管理,建成省级道路客运联 网售票数据中心;业务管理应基于省级道路客运联网售票数据中心 实现票源管理、票据管理等后台管理业务 ;售票服务应在联网售票 业务管理的基础上,为公众出行提供客运信息综合查询以及网络 售票、代售点售票、自助终端售票、智能终端售票、 电话售票等多 元化售票服务 ;清分结算应实现省内联网售票票款清分结算;客运 信息监测应实现道路客运以及联网售票数据统计分析,为客运企 业提供客流监测功能、为交通运输部 门提供行业监测以及辅助决 策等功能。 在符合全国道路客运联网售票系统建设相关要求的基础上,各 地可根据当地道路客运行业的实际发展状况,对省级工程业务范 围进行适当扩展。 (二 对象范围。 本工程联网对象应至少覆盖省域范 围内二级以上客运站;条件 较好的地区,可根据本省实际情况适当扩展建设范围。 三、建设定位 本工程以社会公众为主要用户,应尽可能加强道路客运票务 2 资源统筹及与其他客运信息的联动,为公众提供便捷的出行信息 查询和售票服务 ;加强清分结算管理,提高清分结算效率和准确性, 避免给客运企业、客运站增加经营压力;充分利用数据资源开展统 计分析,服务客运企业精细化管理和交通运输部 门监管决策。 各省可根据建设条件合理确定上述功能的实现程度。建设条 件较好的地区,应在实现公众售票的便捷性和行业管理的精细化 程度上提出更高要求。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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