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学校财务制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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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 务 制 度 为了规范学校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 用效益,根据我校特点,制定本制度。 财 务 人 员 职 责 第一条 学校的财务活动在校长的领导下,实行 统一领 导、统一管理 的体制。学校单独设立财务室,财务室设出 纳、会计各一名,统一管理财务事宜。 第二条:财务室在校长领导下建立健全学校财务制度, 并严格执行落实各项财务制度。 第三条:会计、出纳各建立一本学校收支明细账目,如 实详尽记录每一笔收入和开支,定期相互核对帐目,发现账 目不符,要及时弄清问题所在,采取相应补救措施。 第四条:会计出纳应清楚各班各类学生应缴的各类费用 及各位学生实际所缴费用和欠费情况,并及时通知班主任和 相关人员清欠。各有关收费人员应将所收费用于当天全额上 缴,否则每天按全额的 15%处罚。超过一个月的按贪污公款 处理。 第五条:各种费用支出须经校长签字,会计出纳不得私 自作主支出、挪用、外借现金。 第六条:会计出纳要及时支付各项审批后的开支,要按 学校规定及时发放教职工工资及各种补贴、福利,要及时从 当月工资中扣除个人各项各次借款。 第七条:会计出纳要对学校所购置的物品作详细的登 记,弄清物品去向和使用修复情况。开学时及时组织购置发 放各种办公、教学、卫生、生活及各项学校常规活动用品。 期末要及时组织收回各种非一次性办公、教学、卫生、生活 用品。对于人为非正常使用损坏、丢失的物品,要追究有关 人员的赔偿责任,并从其工资中扣除相应费用。 第八条: 会计, 出纳,校长不得对外泄漏有关人员工资、 各项招待费、赠送礼品、学生减免学费的数量及金额等相关 机密。 报 销 制 度 第九条: 各任课老师根据自己所教科目特点可自行选购教 参教辅用书,标准为:每学期每科教案集一本、教辅一本、 试卷一套,总金额不得超过 60 元,超过部分由自己承担。 购教参教辅用书前要报教导处批准,购书回来后到教导处登 记盖章,在发票上经教导主任,校长签字后到财务室凭票报 销。 第十条:各任课老师要及时向教导处申报所需教学用品 和用具,由教导处报经校长批准后统一购置报销。 第十一条:各班、各办公室,各寝室、食堂、保安室、 水电勤杂工、司机所需卫生打扫工具、生活用品用具、维修 材料费、加油费用、外出维修费用须报后勤主任处。卫生工 具、生活用品用具经校长批准后,由后勤处统一购置报销发 放。维修材料费、加油费、外出维修费由后勤主任报校长批 准后可到财务室提前支取,回校后到财务室按实际发生费用 实报实销。 第十二条:差旅费的报销:公事外出每餐生活费 30 元, 每宿住宿费 150 元,车船费按实际发生费用列清单凭票经校 长签字报销。 第十三条:经学校同意或组织的教师及领导外出培训费 用一律凭票据经校长和董事长签字报销。 第十四条:招待费和活动经费,须报董事长审核批准后 再经校长签字报销。 第十五条:学校各项开支每次 2000 元以下由校长审批 签字, 2000 元以上由董事长审批签字。 2013 年 3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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