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作业-马仕权.docVIP

  1. 1、本文档共10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原创力文档(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5. 5、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6. 6、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7. 7、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8. 8、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深圳大学管理学院MPM中心课程作业 课程名称 知识产权 课程编号 152201006004 任课教师 贺斌 姓 名 马仕权 学 号 20154340017 作业题目 最新一次商标法、专利法、著作权法几点修改的简评 作业日期 2015年3月25日 讨论或演算 《商标法》部分: 1、第七条增加诚实信用原则条款: 原法:商标使用人应当对其使用商标的商品质量负责。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通过商标管理,制止欺骗消费者的行为。 新法:申请注册和使用商标,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商标使用人应当对其使用商标的商品质量负责。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通过商标管理,制止欺骗消费者的行为。 修改意义:将民事活动应遵循诚实信用的基本原则写入《商标法》,倡导市场主体从事有关商标的活动时应诚实守信。 2、第八条增加声音商标: 原法: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的可视性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 新法: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的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和声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 修改意义:规定了声音可作为商标申请注册。 3、第十五条增加第二款: 原法:未经授权,代理人或者代表人以自己的名义将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的商标进行注册,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提出异议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新法:未经授权,代理人或者代表人以自己的名义将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的商标进行注册,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提出异议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就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与他人在先使用的未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申请人与该他人具有前款规定以外的合同、业务往来关系或者其他关系而明知该他人商标存在,该他人提出异议的,不予注册。 修改意义:防止将他人已经在先使用的商标抢先进行注册,加大对已使用未注册商标的保护力度,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更加有效的遏制频发的商标抢注现象。 4、将第十九条、第二十条合并,作为第二十二条 原法:第十九条:申请商标注册的,应当按规定的商品分类表填报使用商标的商品类别和商品名称。第二十条:商标注册申请人在不同类别的商品上申请注册同一商标的,应当按商品分类表提出注册申请。 新法:?第二十二条 商标注册申请人应当按规定的商品分类表填报使用商标的商品类别和商品名称,提出注册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人可以通过一份申请就多个类别的商品申请注册同一商标。商标注册申请等有关文件,可以以书面方式或者数据电文方式提出。 修改意义:方便申请人针对同一商标在多个类别的注册申请,利好跨类经营较多的注重保护性商标注册的企业,实现“一标多类”, 是我国商标申请制度与国际接轨的一次重大变革。 5、二十七条改二十八条: 原法:申请注册的商标,凡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由商标局初步审定,予以公告。 新法:对申请注册的商标,商标局应当自收到商标注册申请文件之日起九个月内审查完毕,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予以初步审定公告。 修改意义:增加商标注册审查期限,改善当前商标注册周期过长,影响当事人权利的情况。 《专利法》部分: 1、第一条增加提高创新能力内容: 原法:为了保护发明创造专利权,鼓励发明创造,有利于发明创造的推广应用,促进科学技术进步和创新,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特制定本法。 新法:为了保护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鼓励发明创造,推动发明创造的应用,提高创新能力,促进科学技术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修改意义:立法宗旨更突出了鼓励创新和强化专利权人利益保护的目标,体现建设创新型国家的目标。 2、第二条增加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的阐释: 原法:本法所称的发明创造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新法:本法所称的发明创造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修改意义:由《专利法实施细则》规定的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的含义直接规定在专利法中,更加明确。 3、第九条增加一款: 原法: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分别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专利权授予最先申请的人。 新法:同样的发明创造只能授予一项专利权。但是,同一申请人同日对同样的发明创造既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又申请发明专利,先获得的实用新型专利权尚未终止,且申请人声明放弃该实用新型专利权的,可以授予发明专利权。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分别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专利权授予最先申请的人。 修改意义:同一发明创造排除重复专利授权,但允许同一申请人对于既符合实用

文档评论(0)

today-is-pqsczlx + 关注
实名认证
文档贡献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