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保险索赔程序:20014.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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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货运保险索赔程序 --中兴通讯保险系列座谈会提纲之二 主讲:廖向荣 二00一年三月 中兴通讯国际保险包括: 1、进口货运保险(含深港运输) 2、出口货运保险(含深港运输) 3、海外安装工程一揽子保险 4、海外电讯展参展保险 5、海外实验局保险 进出口货运保险 1、远洋(以海运和空运为主) 2、深港(以陆运为主) 海外电讯展保险 1、进出口运输保险 2、仓储、市内运输和展览—财产险+盗窃险 海外实验局保险 1、出口运输保险 2、财产险+盗窃险 3、机器损坏险 海外安装工程一揽子保险 1、出口货运保险 2、安装工程一切险 3、雇主责任保险 4、电讯安装项目的特殊保险设计: 初验至终验阶段的机器损坏险 5、中长期出口信用保险 中兴通讯国际保险出险索赔特殊分类 运输部分出险索赔程序 非运输部分出险索赔程序 运输部分索赔座谈的主要内容 主要责任方的简单分析 《保险法》关于出险索赔的有关规定 保险条款关于出险索赔的有关条文规定 现场需要的工作 展开索赔程序 主要关系方的简单分析 供货方(supplier/shipper) 收货人(consignee) 承运人(carrier) 保险人(insurer) 相互关系 相互关系 1)供货方必须按《贸易合同》的要求向收货人提供与合同条款一致的货物; 2)承运人必须将货物安全运抵目的地并向收货人交付与《运输合同》的要求一致的货物; 3)保险人必须按《保险合同》的规定承担航次风险并在出险后向被保险人(可以是发货人也可以是收货人)作出相应赔付。 中兴通讯做为供货方 中兴通讯做为收货人 进出口货运险索赔程序 损失通知:保险公司或保单上指定的检验代理人 要求责任方或关系方签证货损货差,并向责任方提出书面索赔 采取合理施救措施,尽可能减少损失 配合检验人进行货损检验 提供索赔单证 主要索赔单证清单 索赔和损失清单 保险单正本或预约保单正本复印件 运输契约,如提单或空运单等 货物价值证明(通常为发票) 装箱单 向承运人等第三责任方要求赔偿的函件或其他单证 承运人签发的货损货差证明 如有海事,请提供海事报告或海事声明 检验报告 其他与索赔有关的资料 保险法有关被保险人义务规定 第二章 第二十一条 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 第二十二条 保险事故发生后,依照保险合同请求保险人赔偿时,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应当向保险人提供其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保险法有关赔偿时间规定 第二十三条 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达成有关赔偿协议后十日内,履行赔偿义务 第二十五条 保险人自收到赔偿请求和有关证明、资料之日起六十日内,对其赔偿数额不能确定的,应当根据已有证明和资料可以确定的最低数额先予支付;保险人最终确定赔偿数额后,应当支付相应的差额 保险法有关被保险人义务规定 第四十一条 保险事故发生时,被保险人有责任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必要和、合理的费用,由保险人承担;最高不超过保险金额的数额 第四十五条 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未赔偿保险金之前,被保险人放弃对第三者的请求赔偿的权利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由于被保险人的过错致使保险人不能行使代位请求赔偿的权利的,保险人可以相应扣减保险赔偿金 保险法有关检验费用的规定 第四十八条 保险人、被保险人为查明和确定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和保险标的的损失程度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由保险人承担 保险条款的有关规定 四、被保险人的义务 被保险人应按照以下规定的应尽义务办理有关事项,如因未履行规定的义务而影响保险人利益时,本公司对有关损失,有权拒绝赔偿。 与关系方进行的工作 (一)当被保险货物运抵保险单所载明的目的港(地)以后,被保险人应及时提货,当发现被保险货物遭受任何损失,应立即向保险单上所载明的检验、理赔代理人申请检验,如发现被保险货物整件短少或有明显残损痕迹应立即向承运人、受托人或有关当局(海关、港务当局等)索取货损货差证明。如果货损货差是由于承运人、受托人或者其他有关方面的责任所造成,应以书面方式向他们提出索赔,必要时还须取得延长时效的认证。 保险条款有关施救的规定 (二)对遭受承保责任内危险的货物,被保险人和本公司都可迅速采取合理的抢救措施,防止或减少货物的损失。被保险人采取此项措施,不应视为放弃委付的表示,本公司采取此项措施,也不得视为接受委付的表示。 保险条款有关 船舶互碰的规定 (五)在获悉有关运输契约中“船舶互撞责任”条款的实际责任后,应及时通知保险人。 什么是“船舶互撞责任”条款? 保险条款有关索赔期限的规定 五、索赔期限 本保险索赔时效,从被保险货物在最后卸载港全部卸离海轮后起算,最多不超过二年。 与索赔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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