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巴南林权流转合同.docx

  1. 1、本文档共13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原创力文档(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重庆市巴南林权流转合同   合同编号:   林权林地流转合同   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厅监制   林权流转合同说明   一、合同签订前,甲乙双方当事人应当仔细阅读本合同内容,对合同中的专业用词理解不一致的,可向当地林业主管部门咨询。   二、本合同文本中所称的林权流转是指在不改变林地所有权及林地用途的前提下,林权权利人将其可以依法流转的森林、林木的所有权或使用权和林地的使用权,依法全部或部分有偿或无偿转移给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行为。   三、为体现合同双方的自愿原则,本合同文本中相关条款后都有空白行,供双方自行约定或者补充约定。甲乙双方当事人可以对文本条款的内容进行修改、增补或者删减。合同签订生效后。未被修改的文本印刷文字视为双方同意内容。   四、本合同文本中涉及到的选择、填写内容以手写项为优先。   五、合同签订前,甲方应当出示本合同涉及的有关证书、证明文件。   六、本合同文本中的【】中内容为并列的选择项,甲乙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后,选择的打√,不选择的打×。   七、林权流转应当使用本合同。本合同文本由省林业厅负责解释。   林权流转合同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让方:   【本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受让方:广西至珍黄花梨种植有限公司   【本人】【法定代表人】:苏铁军身份证号:____________   经双方友好协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广西壮族自治区林地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依法、自愿、公开、平等、有偿原则,在【转让】【协商】【招标】   【拍卖】【】的基础上,就林权林地流转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林权流转范围   流出方流转的是【林地使用权】【森林、林木所有权】【森林、林木使用权】。   林权流转不包括森林内的野生动物、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植物、矿藏物和埋藏物。   林权流转以宗地为单位。   第二条流转宗地基本情况   宗地情况   林权证编号:。   林权证字号:林证字第号。宗地编号:。林地类型:【有林地】【疏林地】【灌木林地】【宜林荒山荒地】【未成林造林地】【采伐迹地】【火烧迹地】【苗圃地】   【】。坐落位置:隆林县乡村委会村民小组。   四至界线:   东至,南至,西至,北至。宗地地形图:附后。   面积:亩林种【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   宗地上的附属建筑及设施资产   第三条流转期限及起止时间   流转林地使用年限为年,即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四条林权流转方式   甲乙双方约定按【转让】【互换】【出租】【转包】【入股】   【抵押】【】的方式流转该宗林地的林权。   第五条流转林地的用途   本流转林地必须用于林业生产,未经批准,不得用于非林业建设或者其他建设。   第六条流转价款及支付方式、支付时间   流转价款   本合同约定林权流转价款总计为元。   1、林地流转价格为元/亩·年,流转年合计元。   2、流转林地上的林木元;   3、林地上附属建筑及设施【一并转让给乙方,不单独计价】【一并转让给乙方,价格元】。   价款支付方式及支付时间   乙方采取下列第方式和时间支付:   GF—XX—2603   集体林权流转合同   国家林业局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二○一四年月   制定   使用说明   一、本合同为示范文本,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集体林权流转当事人签订合同时参照使用。   二、签约之前,双方当事人应当阅读本合同全部条款,双方对合同条款及用词理解不一致的,应当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必要时可以在合同中予以明确。   三、合同签订前,当事人应当了解流转法律法规,可向当地林业主管部门咨询。   四、双方当事人应当结合具体情况选择本合同协议条款中所提供的选择项,在选择项前的□打√。相关条款空格处是供双方自行约定或者补充约定的,应当以文字形式填写完整。   五、双方当事人可以对文本条款的内容进行修改、增补或者删减。修改条款具有《合同法》第五十二条和第五十三条规定情形的,该条款无效。   六、本合同文本中涉及到的选择、填写内容以手写项为优先。   七、本合同签订生效后,未被修改的文本印刷文字视为双方当事人同意内容。   八、当事人订立合同的,应当在合同书上签字或者盖章或者摁手印。   九、本合同编号由县级林业主管部门按统一规则填写。   十、本示范文本由国家林业局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共同制定、解释,在全国范围内推行使用。   合同编号:   集体林权流转合同   甲方:证件类型及编号:联系地址:联系电话:经营主体类型:□农村居民□城镇居民□村集体经济组织   □企业法人□农民合作社□其他   乙方:证件类型及编号:联系地址:联系电话:经营主体类型

文档评论(0)

manyu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